鯊魚軟骨可以抗癌其實是個錯誤的宣傳。據俄羅斯新聞網近日報道,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生物和比較醫學系教授加里·奧斯特蘭德在其新近公佈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鯊魚同樣也會患癌症。同時,食用鯊魚軟骨對治療癌症也並無明顯療效。 加里·奧斯特蘭德教授認為,現在興起的食用鯊魚軟骨的飲食風氣不過是“偽科學”透過市場營銷所取得的勝利。他表示,食用鯊魚軟骨不但對治療患者無益,對鯊魚種群也會造成極大的危害——患者們往往會盲目地相信這些軟骨的療效而拒絕其他治療手段,大肆的捕殺活動又造成鯊魚數量的迅速下降。 鯊魚曾被視為癌症的絕緣體,其軟骨粉被宣傳為治癌良藥。 早在1983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兩位生化博士安恩·李和羅伯特·蘭格在著名的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稱,鯊魚軟骨中的角鯊烯對於癌細胞之血管生成具有阻斷作用,並證實可抑制癌細胞的生長。 1993年,美國CBS電視臺“60分鐘”節目邀請《鯊魚不會得癌症》的作者威廉·蘭斯博士,討論鯊魚軟骨可以抗癌的研究成果,數名癌症晚期患者在節目中表示,服用鯊魚軟骨膠囊數週後感覺症狀減輕。 自此,鯊魚軟骨會抗癌的說法透過書籍、文章、網站和銷售商廣為流傳。隨後,藥廠在市面上推出一種從鯊魚的結締纖維組織製成的藥丸,號稱這種鯊魚丸是“治療癌症的良藥”,創造了鯊魚軟骨產品一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市場,其中最大的鯊魚軟骨製造商正是威廉博士的兒子。 1994年,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正式批准用鯊魚軟骨製品防治癌症。於是,鯊魚軟骨製品成了保健品市場上的熱點,影響波及全世界。 在中國,鯊魚軟骨製品以及出售鯊魚湯的食府一度非常火暴。 上世紀90年代末,鯊魚軟骨粉抗癌說法傳到了中國。當時,市場上出售的鯊魚軟骨製品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鯊魚軟骨經物理加工的骨粉,另一類是化學方法提取的活性提取物。 前者除了大力宣傳在抗癌中有多少“有效成分”外,還宣稱,骨粉研磨的細度多麼有講究,細度必須在200目以上,才能被人體吸收,細度越細越好。說什麼美國部分產品的細度已達到了300目,大大提高了骨粉中的有效成分活性蛋質為人體吸收的程度。 後者則稱,從十分複雜的鯊魚軟骨組織中,純化提煉出兩個具有抗腫瘤功能的血管生成抑制因子,並根據此成分製成了鯊魚軟骨素膠囊、鯊魚軟骨粉等系列抗癌藥物。這種藥物在中國市場上一度非常流行。 由於鯊魚有這種獨特的抗癌功能,社會上也現了吃鯊魚“熱”,特別是香港和廣州兩地的食府,將鯊魚軟骨熬成湯出售,稱為“鯊魚軟骨老火湯”,品種多樣。這些食府宣稱,此湯除了有防癌、抗癌的作用外,還有養顏、美容、強筋骨、補脾胃的作用,結果去吃的人絡繹不絕。 近期的研究表明鯊魚本身也會得癌病。 近期的研究已經表明,鯊魚本身也會患上多種癌病,包括軟骨組織的癌症。加里·奧斯特蘭德教授共在其研究報告中列舉出了40個鯊魚患腫瘤的例子,推翻了以前關於鯊魚不長癌的說法。 美國科學家約翰·哈斯巴格也在美國第91屆抗癌學會年會上指出,鯊魚是會患癌症的。哈斯巴格是任職於美國國家癌症機構的學者,他發現了軟骨魚類所患的50種癌症,其中有23種癌症是來自於各種鯊魚,其中有些還是直接長在軟骨中。 值得注意的是,《鯊魚不會得癌症》一書的作者威廉·蘭斯博士(他可稱得上是“鯊魚療法”之父)最近也承認,鯊魚事實上也會得癌症,並向外界坦白他得出有關鯊魚軟骨萃取物可以治療癌症的結論僅僅是基於極其有限的幾次實驗結果。 臨床實驗證明鯊魚軟骨粉也沒有治癌功效。 事實上,截至目前,針對鯊魚軟骨粉抗癌功效的臨床實驗證明都是無效的。丹麥學者向歐洲乳癌問題大會提交的研究報告說,他們發現服用以鯊魚軟骨組織製成的所謂“另類抗癌藥物”的婦女,沒有從這種藥物中得到任何好處。 丹麥研究人員利用鯊魚軟骨萃取物對17名患上末期乳癌的病人進行了試驗,給17名病人相當大的鯊魚丸用藥量,每天服用24顆。 三個月後,17名病人中,有15人的癌症繼續惡化。另一名病人起初出現好轉的跡象,但後來卻發現在腦部長了新的毒瘤。 此外,在另一項臨床實驗中,50多名分別罹患乳癌、肺癌、前列腺癌、大腸直腸癌等的病患,在使用純化的鯊魚軟骨蛋白後,病情也都沒有出現明顯的改善。而且,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的研究顯示,由於鯊魚軟骨的蛋白質分子太大,不容易被腸道吸收,即使吸收了,也會被分解破壞。 以鯊魚軟骨為名的健康食品,對於癌症根本沒有療效。 不久前,美國藥物及食品管理檢驗局對威廉父子的實驗室和製造廠提出訴訟,要求停止宣傳“鯊魚軟骨產品的可以抗癌”這項未經證實的不實廣告。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還裁定,禁止對鯊魚軟骨產品的任何不實宣傳,除非有相關科學證據證明。威廉·蘭斯實驗室需支付判決費100萬美元,其中45萬美元交由美國國家癌症中心和威廉·蘭斯實驗室來共同舉行鯊魚軟骨大型臨床試驗,以辨明真相。 科學家認為,各種以鯊魚軟骨為名的健康食品,對於癌症根本沒有明顯療效。 魚翅抗癌是“吃什麼補什麼”這種不科學的說法的一個新翻版。退一步來說,即使鯊魚不會得人類所患的某種癌症,也不能因此而斷定鯊魚製品能夠治療人類的癌症。 例如,貓和馬並不會得前列腺癌,研究表明,即便是吃了貓和馬的前列腺也不能預防前列腺癌。況且,鯊魚是會長癌的,企圖以吃昂貴的鯊魚骨粉來抗癌的消費者更要三思了。醫學專家認為,大多數標榜“抗癌”的健康食品,賣的也不過是“希望”,廣大消費者真正需要期待的,應該是科技的進步,而不是對商業廣告的迷信。
鯊魚軟骨可以抗癌其實是個錯誤的宣傳。據俄羅斯新聞網近日報道,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生物和比較醫學系教授加里·奧斯特蘭德在其新近公佈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鯊魚同樣也會患癌症。同時,食用鯊魚軟骨對治療癌症也並無明顯療效。 加里·奧斯特蘭德教授認為,現在興起的食用鯊魚軟骨的飲食風氣不過是“偽科學”透過市場營銷所取得的勝利。他表示,食用鯊魚軟骨不但對治療患者無益,對鯊魚種群也會造成極大的危害——患者們往往會盲目地相信這些軟骨的療效而拒絕其他治療手段,大肆的捕殺活動又造成鯊魚數量的迅速下降。 鯊魚曾被視為癌症的絕緣體,其軟骨粉被宣傳為治癌良藥。 早在1983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兩位生化博士安恩·李和羅伯特·蘭格在著名的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稱,鯊魚軟骨中的角鯊烯對於癌細胞之血管生成具有阻斷作用,並證實可抑制癌細胞的生長。 1993年,美國CBS電視臺“60分鐘”節目邀請《鯊魚不會得癌症》的作者威廉·蘭斯博士,討論鯊魚軟骨可以抗癌的研究成果,數名癌症晚期患者在節目中表示,服用鯊魚軟骨膠囊數週後感覺症狀減輕。 自此,鯊魚軟骨會抗癌的說法透過書籍、文章、網站和銷售商廣為流傳。隨後,藥廠在市面上推出一種從鯊魚的結締纖維組織製成的藥丸,號稱這種鯊魚丸是“治療癌症的良藥”,創造了鯊魚軟骨產品一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市場,其中最大的鯊魚軟骨製造商正是威廉博士的兒子。 1994年,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正式批准用鯊魚軟骨製品防治癌症。於是,鯊魚軟骨製品成了保健品市場上的熱點,影響波及全世界。 在中國,鯊魚軟骨製品以及出售鯊魚湯的食府一度非常火暴。 上世紀90年代末,鯊魚軟骨粉抗癌說法傳到了中國。當時,市場上出售的鯊魚軟骨製品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鯊魚軟骨經物理加工的骨粉,另一類是化學方法提取的活性提取物。 前者除了大力宣傳在抗癌中有多少“有效成分”外,還宣稱,骨粉研磨的細度多麼有講究,細度必須在200目以上,才能被人體吸收,細度越細越好。說什麼美國部分產品的細度已達到了300目,大大提高了骨粉中的有效成分活性蛋質為人體吸收的程度。 後者則稱,從十分複雜的鯊魚軟骨組織中,純化提煉出兩個具有抗腫瘤功能的血管生成抑制因子,並根據此成分製成了鯊魚軟骨素膠囊、鯊魚軟骨粉等系列抗癌藥物。這種藥物在中國市場上一度非常流行。 由於鯊魚有這種獨特的抗癌功能,社會上也現了吃鯊魚“熱”,特別是香港和廣州兩地的食府,將鯊魚軟骨熬成湯出售,稱為“鯊魚軟骨老火湯”,品種多樣。這些食府宣稱,此湯除了有防癌、抗癌的作用外,還有養顏、美容、強筋骨、補脾胃的作用,結果去吃的人絡繹不絕。 近期的研究表明鯊魚本身也會得癌病。 近期的研究已經表明,鯊魚本身也會患上多種癌病,包括軟骨組織的癌症。加里·奧斯特蘭德教授共在其研究報告中列舉出了40個鯊魚患腫瘤的例子,推翻了以前關於鯊魚不長癌的說法。 美國科學家約翰·哈斯巴格也在美國第91屆抗癌學會年會上指出,鯊魚是會患癌症的。哈斯巴格是任職於美國國家癌症機構的學者,他發現了軟骨魚類所患的50種癌症,其中有23種癌症是來自於各種鯊魚,其中有些還是直接長在軟骨中。 值得注意的是,《鯊魚不會得癌症》一書的作者威廉·蘭斯博士(他可稱得上是“鯊魚療法”之父)最近也承認,鯊魚事實上也會得癌症,並向外界坦白他得出有關鯊魚軟骨萃取物可以治療癌症的結論僅僅是基於極其有限的幾次實驗結果。 臨床實驗證明鯊魚軟骨粉也沒有治癌功效。 事實上,截至目前,針對鯊魚軟骨粉抗癌功效的臨床實驗證明都是無效的。丹麥學者向歐洲乳癌問題大會提交的研究報告說,他們發現服用以鯊魚軟骨組織製成的所謂“另類抗癌藥物”的婦女,沒有從這種藥物中得到任何好處。 丹麥研究人員利用鯊魚軟骨萃取物對17名患上末期乳癌的病人進行了試驗,給17名病人相當大的鯊魚丸用藥量,每天服用24顆。 三個月後,17名病人中,有15人的癌症繼續惡化。另一名病人起初出現好轉的跡象,但後來卻發現在腦部長了新的毒瘤。 此外,在另一項臨床實驗中,50多名分別罹患乳癌、肺癌、前列腺癌、大腸直腸癌等的病患,在使用純化的鯊魚軟骨蛋白後,病情也都沒有出現明顯的改善。而且,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的研究顯示,由於鯊魚軟骨的蛋白質分子太大,不容易被腸道吸收,即使吸收了,也會被分解破壞。 以鯊魚軟骨為名的健康食品,對於癌症根本沒有療效。 不久前,美國藥物及食品管理檢驗局對威廉父子的實驗室和製造廠提出訴訟,要求停止宣傳“鯊魚軟骨產品的可以抗癌”這項未經證實的不實廣告。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還裁定,禁止對鯊魚軟骨產品的任何不實宣傳,除非有相關科學證據證明。威廉·蘭斯實驗室需支付判決費100萬美元,其中45萬美元交由美國國家癌症中心和威廉·蘭斯實驗室來共同舉行鯊魚軟骨大型臨床試驗,以辨明真相。 科學家認為,各種以鯊魚軟骨為名的健康食品,對於癌症根本沒有明顯療效。 魚翅抗癌是“吃什麼補什麼”這種不科學的說法的一個新翻版。退一步來說,即使鯊魚不會得人類所患的某種癌症,也不能因此而斷定鯊魚製品能夠治療人類的癌症。 例如,貓和馬並不會得前列腺癌,研究表明,即便是吃了貓和馬的前列腺也不能預防前列腺癌。況且,鯊魚是會長癌的,企圖以吃昂貴的鯊魚骨粉來抗癌的消費者更要三思了。醫學專家認為,大多數標榜“抗癌”的健康食品,賣的也不過是“希望”,廣大消費者真正需要期待的,應該是科技的進步,而不是對商業廣告的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