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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鴻村一枝花

    新約聖經以弗所書6章1-3節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談到孝敬,我們就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古老、陳舊的話題。一般的想法覺得“孝敬”就是我們成為成年人的時候,要為父母提供生活方面的必需,在他們年老、沒有能力的時候贍養他們。這似乎很簡單。其實在聖經中,神給了我們這個應許,因著我們遵守這樣一條誡命,就能夠在神那裡蒙到更大的福氣。這是一條實實在在的誡命。神在提到“孝敬父母”以後,緊接著就說,所有按照這個誡命去做的人,耶和華所賜給他在地上的日子就得以長久、在世蒙福(參出20:12)。神對我們的祝福不僅僅針對我們一般概念中的孝敬,也就是贍養。其實對我們每一個作兒女的來說,“孝敬”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恢復人性中最根本的東西――而我們平時幾乎忽略了。孝敬父母,是要我們與父母建立一種神所喜悅的正常關係。其實我們並不是一開始就懂得神所說的“孝敬”,但我們有這樣的心,想去了解,也在這樣做,但我們做到了百分之多少呢?我也是一個作兒女的,所以想起來非常慚愧。孝敬,不僅要使父母衣食無憂,而且要使父母因自己的兒女感到快樂、幸福――特別是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孝敬的目的,也在於使我們這些作兒女的,也能瞭解到做人的根本。我們遲早要離開父母,獨自進入社會,遇到許許多多的事情,所以,完成孝敬父母這一“功課”,對於我們這些將要走向社會、或者已經進入社會的人來說,有極大益處,因為這是做人的道理。人與人的關係是雙方面的。可是父母對兒女有一種天性的愛。從兒女出生,一直到懂事、成家立業……父母這一生都會無條件地愛兒女。久而久之,對兒女來說,父母的愛就成了一種習慣和自然,這反而對兒女很不利。因為這是單方面的愛,會使兒女有一種缺失:沒有學會彼此相愛。我們不僅要和父母相處,也要和其他人相處,而這種缺失,也會表現在我們和別人的交往中,會使我們感到痛苦。孝敬父母不僅是贍養父母,更貴在兩個方面。一、順從父母順從主要是指我們要多瞭解父母――他們在想什麼、需要什麼、害怕什麼――順從他們的心意。這裡所說的“順從”,不是指在父母犯罪的時候我們也順著他們,而是在我們和父母的那種生活關係中順從他們。順從父母還包括瞭解他們,瞭解一個人在逐漸地衰老的情況下,有很多難處,需要我們每一個作兒女的去體諒他的難處。  二、敬重父母敬重不僅僅表現在我們對父母的稱呼和禮節上,其中有一點我覺得更重要,就是隱藏他們的缺點,因為他們也不是完全人。他們雖然經歷多,但隨著逐漸衰老,年輕時被隱藏的性格就可能突顯出來了。他們做事的一些習慣和方法可能也不是太得當,在生活中做出好多自己都沒意識到的、不該做的事情。這時候兒女很容易看出來,心裡可能不能接受,甚至嘗試著讓父母改變――“你們要是有別人父母的那些優點該多好!”但這樣的缺點,怎麼能一下子就改變呢?你不要因著他們不改變而痛苦,其實我們也很難改掉自己的毛病。神多次用各種方法來破碎我們的毛病,可是我們不一定一下就徹底地改了,何況他們呢?所以,我們要隱藏他們的缺點。聖經說:“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3:14),確實是這樣。而且,“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聖經記載,挪亞從方舟裡出來就做了一個農夫,種起葡萄園來。有一次他喝葡萄酒喝醉了,就赤身露體躺在自己的帳篷裡。這時候他的小兒子含看到了,就從帳篷裡跑出來,告訴他的兩個兄弟。他們聽說以後,就拿著一件衣服倒退著進去給父親蓋上了。父親清醒了以後,知道了這件事情,就詛咒了含的兒子迦南,但祝福了這兩個能夠遮掩他羞恥的兒子(參創9:20-27)。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人也要這樣。我們的父母不是完人,他們和我們一樣,肯定也有失誤和缺點,但聖經說:“不可嚴責老年人”(提前5:1)。你挑他的缺點,就會使他的缺點更加嚴重,使他更加慌亂,不知道怎樣才能做好。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需要遮掩、隱藏他們的這些過錯。這樣做反倒會起一個好的作用,因為我們是按著神的道理來做的,神也會在我們生活中作工。我們的父母也需要被肯定。他們曾經年輕有為,做什麼事情都得心應手,可是在年老的時候,人們對他們的肯定越來越少了。其實在他們身上有很多長處。在我小時候,我姥姥說,過去有道聖旨:“六十花甲子,不死也活埋”,人們以為人老了就沒有什麼用處了,但後來因著一件關乎到兒女性命的重大事情,被他們的父親輕而易舉地解決了,人們發現老人非常智慧,就終止了這種做法。我們要善於在父母身上發現他們的長處。在我孩子小的時候,我喂他東西吃,他也拿一塊塞到我的嘴裡,要我吃。我說,“媽媽不吃,你吃吧。”我的婆婆在旁邊看見了,就說,“你要吃。只有你吃了,他長大了才知道惦記著你。如果他習慣了自己在這兒吃,你在那兒看著,那麼他將來長大了,也會這樣做,可這是你給他培養出來的。”  作兒女的,在父母面前要誠懇,放下自己的架子,多多地體諒他們、理解他們的需要,在他們的內心世界裡孝敬他們。作父母的,對兒女要有完全的接納。作父母的往往有這樣的習慣:孩子考試考得好,或者得到了別人的誇獎,父母就高興,馬上就進行物質獎勵,但如果孩子某天表現得不好,臉色一下就變了――這是不接納。神接納我們,是接納我們所有的一切,無論在什麼樣的時候,他都不會不愛我們。其實一個孩子在春風得意的時候並不需要我們接納他;他需要的是在他非常的軟弱、迷茫、站立不起來的時候,我們接納他――這是更大、更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們每一個作父母的,要學會接納孩子,要在他們面前給他們一個最好的禮物,就是建立健全的自信心和自我形象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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