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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凌未風

    這個行業都是這樣的,加班多,不談加班費的!

    “強迫”二字就說明這個大佬領導力需要提升啊,牛逼的創業公司老闆引導頭同事加班,非強制方法也不少啊。

    1:賣情懷的;

    2:賣理想(未來的)

    3:領導力驅動員工自我加班的

    4:小利益驅動的

    ……

    供參考

  • 2 # 小鯨科技

    在喬布斯時代1990年到1996年期間,李開復在蘋果擔任了很多年的語音組經理、多媒體實驗室主任、互動多媒體部全球副Quattroporte這麼一下職位。可以說蘋果語音系統的完善還有庫克早年來中國國完善蘋果公司的供應鏈,李開復還是起到了一定作用。隨後離開了蘋果,在一本蘋果員工撰寫的回憶錄裡似乎喬布斯對李開復的離職有點失望,覺得這個人沒有成大事的遠見和胸懷。隨後李開復加入了一家叫SGI的公司。這段期間他的經歷就不是太傳奇了。隨後李開復又加入了微軟,此時的微軟還是比爾蓋茨執掌大權。此時的李開復可以說到了職業生涯的巔峰狀態,創辦了中國微軟研究院,現在更名為微軟亞洲研究院。可以說李開復為微軟立下了汗馬功勞。隨後網際網路時代來了,李開復又加入了創業中的谷歌,為谷歌創辦了中國谷歌研發中心。這麼說李開復這個人吧!蘋果微軟谷歌這三座大山在中國開啟市場絕對都離不開李開復的功勞。他創辦的微軟研究院更是成了微軟的支柱。

    09年李開復創辦了創新工場。幫助別人創業。可以說終於能為中國的科技發展做一點貢獻了。隨著國家政策的實施,程式設計推廣成了大勢所趨,所以說李開復投資java培訓大佬是一定的。而這個培訓大佬就是.......haha,之所以這位大佬需要來外界的投資,是因為這位大佬不單單是一家網路課程公司,他剛剛成立了某某專修學院,可以說是這位大佬的規模越來越大。

    強迫加班這種事情肯定就是不對啊!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違法!

    以下是部分規定

    一、關於加班費的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

    加班工資

    ,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二、關於值班費的規定:對於值班費的計算,法律並未限定,一般根據企業規章制度來確定。

    晚上

    加班工資

    怎麼算?是否與雙休日加班或法定節假日加班一樣有相應的加班工資?中國相關法律對此有沒有什麼規定?詳細內容請閱讀由

    華律網

    一、什麼是加班?

    所謂加班,根據《

    勞動法

    》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於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二、晚上加班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

    勞動合同

    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費

    =正常工作日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法定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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