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利好,民營建企如何切入PPP市場?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夥伴關係),也稱PPP融資,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專案,或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的專案運作模式。
在PPP模式中,政府透過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與社會資本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夥伴合作關係,基於特許權協議以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有利的結果。
PPP模式是對整個專案生命週期提出的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即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係。這一模式誕生在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較大債務難題的背景,以及中國投融資模式變遷、城鎮化建設加速的歷史程序下。對於政府而言,PPP是防範投資風險和進行專案融資的關鍵;對於建企而言,PPP是承接工程專案、獲得投資回報的重要來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且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並已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境內外企業法人,皆可作為社會資本參與PPP專案。也就是說,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所有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都是PPP專案的法定主體。
自2014年推廣PPP模式以來,央企、國企一直佔據著PPP市場的主體地位。而隨著2017年國資委《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以及發改委《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案的指導意見》的釋出,央企投資PPP專案的態勢將逐漸收緊,這為民營企業躋身PPP市場提供了機遇。
1
從PPP現狀看發展機遇
梳理運作環節,PPP模式主要包括BOT(建設-經營-轉讓)、BTO(建設-移交-運營)、TOT(移交-經營-移交)等,基本涵蓋專案建設、專業經營以及專案移交等環節。
按照現金流覆蓋率,PPP專案可分為經營性專案(專案收入完全覆蓋全生命週期成本)、準經營性專案(專案收入不完全覆蓋全生命週期成本)與公益性專案(專案無收入)三類。
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末,財政部PPP綜合資訊平臺管理庫累計專案總數前三位是市政工程、交通運輸、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分別為3381個、1236個、827個;累計投資額前三位是市政工程、交通運輸、城鎮綜合開發,分別為4萬億元、3.8萬億元、1.8萬億元。
就專案數和投資額總額佔據了總體半數以上的市政工程(地下綜合管廊、供熱、供電、燃氣、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舊城改造、產業園等)和交通運輸(地鐵、市政道路、非收費公路、收費公路等)來看,其本質皆為公益性和弱準經營性專案。
這意味著,大多數PPP專案無需專業經營或專業經營回報頗少,而更為重視專案建設和專案移交環節。這正與建築企業的專業優勢不謀而合。
2
民營建企如何切入PPP
從行業背景看,建築承包商背景的企業是PPP實踐中的民企主力軍。這與建築市場整體發展狀況一致,也與PPP專案的全生命週期特徵有關:PPP專案建設對企業有很強的工程技術、運營水平與投融資能力要求,短則10年、長則30年的專案週期也要求企業長期投入資金、人員和資源——較高的承接門檻直接將不少企業拒之門外。
PPP專案建設週期長、資本投入大、專業技術強等特徵,也帶來了專案風險的不確定性。除了投融資、總承包和回購風險外,運營、超概算、運營收費等風險也是民營建企必須直面的挑戰。為降低風險,政府通常會要求社會資本提供一定的擔保。
也就是說,PPP模式的市場投資方應該是專案運營商,而不能僅僅是建設商。因此,建設商應積極與運營商組成聯合體,並在此基礎上積攢運作經驗、提高運營能力。
長遠來看,鑑於相對較高的PPP專案門檻和相對較弱的企業抗風險能力,民營建企應針對PPP模式制定更為穩定、連貫和可預期的長期政策,有目的地夯實技術水平、集納專業人才、豐富運營經驗、提升風控能力等。
3
民企PPP中的工程擔保
《PPP專案合同指南(試行)》規定,為擔保專案公司按約實施專案、履行義務,政府應要求專案公司在不同時期提供不同的工程擔保,如投標保函、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期履約保函、移交維修保函等。
當前,PPP專案工程擔保正面臨變革挑戰:高額擔保在保障政府完成專案全過程管控的同時,其費用也帶來了企業成本的大幅上升。
以專案控制價為1.59億元的宿州市園林綠化PPP專案2包為例,專案要求投標企業在開標前遞交一份金額為28653004元的投標保函作為投標擔保。雖然該專案的投標保證可以採用銀行保函形式,但銀行保函要求施工方打入其擔保金額的50%現金並佔用50%綜合授信額度,對於投標企業而言仍是不小的負擔。
而隨著2017年5月《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的印發,保險公司逐漸進入了PPP擔保領域,如2018年1月四川華西保險經紀有限公司開出了四川省首張PPP專案工程履約保函。
央企、國企、民企三足鼎立的時代,發揮好民間資本活力,已是政府發展PPP的必然選擇。民營企業應抓住機遇,積極參與,在嶄新的藍海市場大力施展拳腳。
PPP政策利好,民營建企如何切入PPP市場?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夥伴關係),也稱PPP融資,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專案,或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的專案運作模式。
在PPP模式中,政府透過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與社會資本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夥伴合作關係,基於特許權協議以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有利的結果。
PPP模式是對整個專案生命週期提出的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即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係。這一模式誕生在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較大債務難題的背景,以及中國投融資模式變遷、城鎮化建設加速的歷史程序下。對於政府而言,PPP是防範投資風險和進行專案融資的關鍵;對於建企而言,PPP是承接工程專案、獲得投資回報的重要來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且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並已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境內外企業法人,皆可作為社會資本參與PPP專案。也就是說,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所有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都是PPP專案的法定主體。
自2014年推廣PPP模式以來,央企、國企一直佔據著PPP市場的主體地位。而隨著2017年國資委《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以及發改委《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案的指導意見》的釋出,央企投資PPP專案的態勢將逐漸收緊,這為民營企業躋身PPP市場提供了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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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PP現狀看發展機遇
梳理運作環節,PPP模式主要包括BOT(建設-經營-轉讓)、BTO(建設-移交-運營)、TOT(移交-經營-移交)等,基本涵蓋專案建設、專業經營以及專案移交等環節。
按照現金流覆蓋率,PPP專案可分為經營性專案(專案收入完全覆蓋全生命週期成本)、準經營性專案(專案收入不完全覆蓋全生命週期成本)與公益性專案(專案無收入)三類。
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末,財政部PPP綜合資訊平臺管理庫累計專案總數前三位是市政工程、交通運輸、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分別為3381個、1236個、827個;累計投資額前三位是市政工程、交通運輸、城鎮綜合開發,分別為4萬億元、3.8萬億元、1.8萬億元。
就專案數和投資額總額佔據了總體半數以上的市政工程(地下綜合管廊、供熱、供電、燃氣、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舊城改造、產業園等)和交通運輸(地鐵、市政道路、非收費公路、收費公路等)來看,其本質皆為公益性和弱準經營性專案。
這意味著,大多數PPP專案無需專業經營或專業經營回報頗少,而更為重視專案建設和專案移交環節。這正與建築企業的專業優勢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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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建企如何切入PPP
從行業背景看,建築承包商背景的企業是PPP實踐中的民企主力軍。這與建築市場整體發展狀況一致,也與PPP專案的全生命週期特徵有關:PPP專案建設對企業有很強的工程技術、運營水平與投融資能力要求,短則10年、長則30年的專案週期也要求企業長期投入資金、人員和資源——較高的承接門檻直接將不少企業拒之門外。
PPP專案建設週期長、資本投入大、專業技術強等特徵,也帶來了專案風險的不確定性。除了投融資、總承包和回購風險外,運營、超概算、運營收費等風險也是民營建企必須直面的挑戰。為降低風險,政府通常會要求社會資本提供一定的擔保。
也就是說,PPP模式的市場投資方應該是專案運營商,而不能僅僅是建設商。因此,建設商應積極與運營商組成聯合體,並在此基礎上積攢運作經驗、提高運營能力。
長遠來看,鑑於相對較高的PPP專案門檻和相對較弱的企業抗風險能力,民營建企應針對PPP模式制定更為穩定、連貫和可預期的長期政策,有目的地夯實技術水平、集納專業人才、豐富運營經驗、提升風控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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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PPP中的工程擔保
《PPP專案合同指南(試行)》規定,為擔保專案公司按約實施專案、履行義務,政府應要求專案公司在不同時期提供不同的工程擔保,如投標保函、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期履約保函、移交維修保函等。
當前,PPP專案工程擔保正面臨變革挑戰:高額擔保在保障政府完成專案全過程管控的同時,其費用也帶來了企業成本的大幅上升。
以專案控制價為1.59億元的宿州市園林綠化PPP專案2包為例,專案要求投標企業在開標前遞交一份金額為28653004元的投標保函作為投標擔保。雖然該專案的投標保證可以採用銀行保函形式,但銀行保函要求施工方打入其擔保金額的50%現金並佔用50%綜合授信額度,對於投標企業而言仍是不小的負擔。
而隨著2017年5月《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的印發,保險公司逐漸進入了PPP擔保領域,如2018年1月四川華西保險經紀有限公司開出了四川省首張PPP專案工程履約保函。
央企、國企、民企三足鼎立的時代,發揮好民間資本活力,已是政府發展PPP的必然選擇。民營企業應抓住機遇,積極參與,在嶄新的藍海市場大力施展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