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有 “日不落帝國”英國,“藍衫軍”義大利,還有“日耳曼戰車”德國等等,這些在世界大家庭中常露臉的大國都是大家所熟知的。然而,在這些西歐大國輝煌的背後也隱藏著一段“灰暗”的過往。在西歐社會早期,各個國家之間的聯絡並不緊密,就拿老百姓過日子來說,算“各過各的”。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是什麼呢?國家缺乏凝聚力,國家與國家之間自然難以“擰成一股繩”組成強大的西歐版圖。統治一個國家,政治是第一要義,因此西歐早期政治是使其成為一盤散沙的關鍵。
一、西歐早期的政治制度
公元前三四世紀,遙遠的東方國度中國就以土地為寶,在同時期的西歐,人們也認為這是一筆重要的自然財富。因此早期西歐政治制度與土地分配有很大關聯,進行土地分配時,往往是由國王把土地向下分配給一些社會地位僅次於他的人,這一部分人得到了土地,成為諸侯,然後諸侯再將自己所獲得的土地分給社會地位僅次於他的人。這樣一來,一級一級地往下分封。
這樣一層一層的向下分土地的制度,類似於中國古代的分封制。二者確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不過西歐國家改了頭換了面,他們大小不同的封建主,大到人人尊敬的公爵、小到上流貴族被視作普通人的男爵,都在國防方面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不錯地,一個國家統治起來或許會讓它的主人焦頭爛額,西歐國家的領土雖然並不算是什麼遼闊到雄踞整個大洲之大,但管理起來也並非易事。透過這種等級分封,可以讓領土內的每一寸土地都有國民看守著,大部分的奴隸和莊園也均有分配。國民領了土地,心甘情願地為國家堅守疆土,統治者也能安心地坐在自己的寶座上。這種制度看上去是“兩全之策”,但一旦分封令下,分封者與被分封者就在無形中有了一層僱傭關係。分封者不但是自己領地內的“小國王”,也是被分封者的保護者。
因此分封者有義務管理好被分封者,每年供給他們一定的財力物資,保證他們在自己的地盤上正常運轉。被分封者也需要付出許多,比如,當其他國家進犯時,首先出面的就是被分封者,友他們調派軍隊人馬前去抵禦外敵;當分封形成時,被分封者首先要向自己的上層分封者發誓以表衷心;被分封者往往還要負責一個大莊園裡的經濟生產。這些還只是被分封者的一小部分職責。
總而言之,西歐分封政治制度之下的兩級之間雖然都要對彼此負責、都為對方有一定義務,被分封者永遠是處於劣勢的一方。這個政治制度的弊端就逐漸顯漏了出來,簡單來說,被分封者掌握著基本的生產資料,經濟、軍事大權在握,他們就很容易被利慾薰心。無論是什麼職責,還是當時自己發過的什麼誓言都統統被拋在腦後。一個被分封者的力量不夠雄厚,就會“拉幫結夥”地跟鄰國、交好的友國來一個權力的勾結,來反了一直在他們頭上嚴加管教的上級。所以這種分封制度很容易適得其反,一旦被分封者成功策反,一個分封者的大好時光就到頭了。並且分封者即使是管理,也有一定限制,他不論對自己的下級再怎麼慘無人道地剝削,但終究是但僅限於自己直屬之下的被分封者,上層分封者不能越級管理被分封者的從屬。所以,森嚴的等級政治制度固然“鐵面無私”,但也有漏洞。
二、西歐早期讓國王“吃癟”的封建制度
就拿歷史上出名的英國暴君查理一世來說,他喜歡四處征戰,搞得社會局勢動盪不安,而且向國民強徵賦稅,遭到眾人抵制,最終被正義之士克倫威爾給推翻了。顯然,像查理一世這樣的君主並不能夠治理好國家,而且歷史上的“暴君”一個接一個,還有查理二世,愛德華五世等等,更有遺臭萬年、在《編年史》中出現的羅馬暴君。國民為國王可以說是“操碎了心”,於是找到貴族那裡,聯合起議會限制國王權力,讓國王不敢也不能專橫殘暴。讓國王“吃癟”的封建制度——等級代表制應勢而生。透過這個制度,國王要是覺得國庫空虛、想要徵收一點稅款,就必須經過議會批准;國王要是覺得某條法律對自己不利、想要改改,首先得過議會那關。這樣一來,議會成了限制國王權力的“絆腳石”,卻是監督國王的“好幫手”。可要知道,歷史發展總趨勢是由和平走向統一,即使國王再不滿意,想要搞不滿、鬧兩極化也是徒勞。這種等級代表制讓國王收了心,專注於國家大事的處理。
而且有了英國這個正面教材,不久後,它的老朋友法國也開始實行這種制度,甚至更為嚴格,選用三級的議會來限制王權。法國實行等級代表制的初衷為了限制過於強大的王權,而就算是實行了這種制度,也對強大的王權起不了顯著的限制作用。以至於後來出現法國大革命這樣的群眾暴動,在涅米的同名書籍《法國大革命》中詳細記載。
四、總結
以上都是西歐早期政治特點,用人不當的分封制瓦解國王統治,英國發起的等級代表制對整個西歐政治制度都有重大影響,這些政治制度下逐漸興起的城市各自為營。這些政治特點都成為其政治散落成單、難成體統的重要原因。三、西歐早期社會如“雨後春筍”般的城市
西歐早期,政治制度較為清明。在原來老城市的基礎上,許多新興城市冒了出來,如法國的巴黎,英國的倫敦。並且市民階層興起,社會出現早期的資產階級。手工業和商業十分發達,並出現了分工。人們不僅僅是生產出某種產品來,他們將生產鏈細化。譬如,賣絲織品的小販原本自產自銷,而常常是供不應求,這樣一來小販為了提高所得,便擴大產量。將產絲、養絲、銷絲分開,這促成了新的職業。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了人力財力的西歐城市就開始爭奪自己的自治權利,這些在當時從社會基層興盛起來的新階級已經與舊制度產生矛盾,二者之間的磨擦逐漸變大,為後來反封建力量奠定了基礎
西歐有 “日不落帝國”英國,“藍衫軍”義大利,還有“日耳曼戰車”德國等等,這些在世界大家庭中常露臉的大國都是大家所熟知的。然而,在這些西歐大國輝煌的背後也隱藏著一段“灰暗”的過往。在西歐社會早期,各個國家之間的聯絡並不緊密,就拿老百姓過日子來說,算“各過各的”。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是什麼呢?國家缺乏凝聚力,國家與國家之間自然難以“擰成一股繩”組成強大的西歐版圖。統治一個國家,政治是第一要義,因此西歐早期政治是使其成為一盤散沙的關鍵。
一、西歐早期的政治制度
公元前三四世紀,遙遠的東方國度中國就以土地為寶,在同時期的西歐,人們也認為這是一筆重要的自然財富。因此早期西歐政治制度與土地分配有很大關聯,進行土地分配時,往往是由國王把土地向下分配給一些社會地位僅次於他的人,這一部分人得到了土地,成為諸侯,然後諸侯再將自己所獲得的土地分給社會地位僅次於他的人。這樣一來,一級一級地往下分封。
這樣一層一層的向下分土地的制度,類似於中國古代的分封制。二者確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不過西歐國家改了頭換了面,他們大小不同的封建主,大到人人尊敬的公爵、小到上流貴族被視作普通人的男爵,都在國防方面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不錯地,一個國家統治起來或許會讓它的主人焦頭爛額,西歐國家的領土雖然並不算是什麼遼闊到雄踞整個大洲之大,但管理起來也並非易事。透過這種等級分封,可以讓領土內的每一寸土地都有國民看守著,大部分的奴隸和莊園也均有分配。國民領了土地,心甘情願地為國家堅守疆土,統治者也能安心地坐在自己的寶座上。這種制度看上去是“兩全之策”,但一旦分封令下,分封者與被分封者就在無形中有了一層僱傭關係。分封者不但是自己領地內的“小國王”,也是被分封者的保護者。
因此分封者有義務管理好被分封者,每年供給他們一定的財力物資,保證他們在自己的地盤上正常運轉。被分封者也需要付出許多,比如,當其他國家進犯時,首先出面的就是被分封者,友他們調派軍隊人馬前去抵禦外敵;當分封形成時,被分封者首先要向自己的上層分封者發誓以表衷心;被分封者往往還要負責一個大莊園裡的經濟生產。這些還只是被分封者的一小部分職責。
總而言之,西歐分封政治制度之下的兩級之間雖然都要對彼此負責、都為對方有一定義務,被分封者永遠是處於劣勢的一方。這個政治制度的弊端就逐漸顯漏了出來,簡單來說,被分封者掌握著基本的生產資料,經濟、軍事大權在握,他們就很容易被利慾薰心。無論是什麼職責,還是當時自己發過的什麼誓言都統統被拋在腦後。一個被分封者的力量不夠雄厚,就會“拉幫結夥”地跟鄰國、交好的友國來一個權力的勾結,來反了一直在他們頭上嚴加管教的上級。所以這種分封制度很容易適得其反,一旦被分封者成功策反,一個分封者的大好時光就到頭了。並且分封者即使是管理,也有一定限制,他不論對自己的下級再怎麼慘無人道地剝削,但終究是但僅限於自己直屬之下的被分封者,上層分封者不能越級管理被分封者的從屬。所以,森嚴的等級政治制度固然“鐵面無私”,但也有漏洞。
二、西歐早期讓國王“吃癟”的封建制度
就拿歷史上出名的英國暴君查理一世來說,他喜歡四處征戰,搞得社會局勢動盪不安,而且向國民強徵賦稅,遭到眾人抵制,最終被正義之士克倫威爾給推翻了。顯然,像查理一世這樣的君主並不能夠治理好國家,而且歷史上的“暴君”一個接一個,還有查理二世,愛德華五世等等,更有遺臭萬年、在《編年史》中出現的羅馬暴君。國民為國王可以說是“操碎了心”,於是找到貴族那裡,聯合起議會限制國王權力,讓國王不敢也不能專橫殘暴。讓國王“吃癟”的封建制度——等級代表制應勢而生。透過這個制度,國王要是覺得國庫空虛、想要徵收一點稅款,就必須經過議會批准;國王要是覺得某條法律對自己不利、想要改改,首先得過議會那關。這樣一來,議會成了限制國王權力的“絆腳石”,卻是監督國王的“好幫手”。可要知道,歷史發展總趨勢是由和平走向統一,即使國王再不滿意,想要搞不滿、鬧兩極化也是徒勞。這種等級代表制讓國王收了心,專注於國家大事的處理。
而且有了英國這個正面教材,不久後,它的老朋友法國也開始實行這種制度,甚至更為嚴格,選用三級的議會來限制王權。法國實行等級代表制的初衷為了限制過於強大的王權,而就算是實行了這種制度,也對強大的王權起不了顯著的限制作用。以至於後來出現法國大革命這樣的群眾暴動,在涅米的同名書籍《法國大革命》中詳細記載。
四、總結
以上都是西歐早期政治特點,用人不當的分封制瓦解國王統治,英國發起的等級代表制對整個西歐政治制度都有重大影響,這些政治制度下逐漸興起的城市各自為營。這些政治特點都成為其政治散落成單、難成體統的重要原因。三、西歐早期社會如“雨後春筍”般的城市
西歐早期,政治制度較為清明。在原來老城市的基礎上,許多新興城市冒了出來,如法國的巴黎,英國的倫敦。並且市民階層興起,社會出現早期的資產階級。手工業和商業十分發達,並出現了分工。人們不僅僅是生產出某種產品來,他們將生產鏈細化。譬如,賣絲織品的小販原本自產自銷,而常常是供不應求,這樣一來小販為了提高所得,便擴大產量。將產絲、養絲、銷絲分開,這促成了新的職業。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了人力財力的西歐城市就開始爭奪自己的自治權利,這些在當時從社會基層興盛起來的新階級已經與舊制度產生矛盾,二者之間的磨擦逐漸變大,為後來反封建力量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