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問題:古代真的有丐幫嗎?
答案是肯定的。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任何一個群體都有結社成群的傾向,乞丐也不例外。但若論作為“行俠仗義、威震江湖的名門正派”的丐幫,恐怕只存在於金庸先生的小說裡了。
一般認為,中國古代的“丐幫”出現於宋代。宋代是一個商品經濟相對發展的時代,市井文化較為豐富,社會上出現了不同層次的結社行為。
社會中最底層的乞丐,本是一些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的群體,基本的生計都成問題。他們透過行乞來獲得基本的生活來源,生存質量差、社會地位低。乞丐行乞一般傾向於在人多熱鬧、商業繁華的地帶。那麼,當一個區域的乞丐數目區域飽和時,就容易發生一些爭奪地盤甚至恃強凌弱的衝突。在這個衝突的過程中,漸漸會分化出對立的團體與高下的層次來,隨即就形成了該“行業”特有的潛規則。
此時,透過“物競天擇”,乞丐群中出現了“丐頭”之類的核心人物。丐頭自然是勢力強大的團體中產生的、眾乞丐之領導人與管理者,凡是該區本地有的、外地來的,皆屬於丐頭的管轄範圍。
有了丐頭,諸乞丐的平日所得就需按照定製抽若干成,來作為“獻果”孝敬老大;入行的新人,頭三日的收入也要悉數獻之於丐頭。所以,丐頭在平日裡是有恆定的收入的,這還有點徵個人所得稅的味道了。
另外,丐頭還要代表乞丐群體,同“轄區”商戶“接洽”。這個“接洽”也比較有意思,類似於“防騷擾保護費”。丐頭收了商戶前之後,發給商戶一張葫蘆式樣的紙,行話叫作“罩門”,有的上面還寫著“一應兄弟不準滋擾”。於是乎,“業內人士”一見那紙,便心下了然、直接略過了,減少了商戶一番你來我往的打發。這樣看來,行乞有時候雖是無奈之舉,但其行走江湖的手段也頗有些無賴。
當然,丐頭的稅啊費啊也不是白收的,他對轄區內的乞丐群體也承擔一定的義務。首先,他是“行業規則”的捍衛者。丐頭會對入行的小白宣講行業規則,傳授行乞訣竅,進行崗前培訓;對於“轄區”內的糾紛,丐頭需出面進行調解、解決,維護眾丐關係的穩定。
其次,對於一些疾病、死亡的乞丐,丐頭會發給其一定的“撫卹金”、“救濟金”;如果病重,還會號召同輩眾丐分攤義務。這在某種程度上為普通乞丐們提供了一定的“社會保障”,降低了他們的生活風險。
一幫之中,丐頭是管理者,而丐頭的給養以及眾丐的生計,則是依靠乞丐兄弟行走江湖得來的。他們行走江湖的方式也可謂是“蔚為大觀”。
有人賣藝,稱“挾技之丐”,輕則唱唱小曲、山歌,重則“胸口碎大石”,耍吞刀、舞蛇之類的把戲。
有人賣力,稱“勞力之丐”,或拉車上轎,或為人運送行李。
有人賣物,賣一些類似於耳刷的小物件換錢討生活。
這些其實都不算是“純粹”以乞討為生的乞丐,但他們卻受當地丐頭的約束,所以也被冠以丐的名頭。至於為什麼這些人會甘願納入丐幫麾下,大抵是因為,他們所從事的這些營生,大多沒有穩定可靠的收入,飢一頓飽一頓是常有的事,必要的時候還是需要透過乞討來維持生計的;再者,一入幫門,便似有了組織的保護,不受欺負不說,還能為自己的“營生”獲得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生而為底層,溫飽線上掙扎,臉面有那麼重要麼?而底層的他們,似乎被緊緊地被命運扼住了咽喉,無論怎樣努力生活,都很難跳出這個圈。苦難無涯,凡塵中的人兒務必要學會相互取暖。
但苦難有時候也會滋生生惡,有些乞丐行走江湖的方式就有些扭曲了。
有行騙的,說自己逃難避災或投親不遇而流落在外的,說父母或自己有病而無錢醫治的,或是說家有死屍等錢出殯的。反正是博取同情心的戲碼,街頭巷尾的看官就見仁見智了。我想,如果有“行乞秘籍”之類的工具書流傳下來的話,肯定把“行騙”一章寫在最前面,因為這些方法最是簡易、好用,流傳廣佈,簡直無師自通。
不信的話,現在都可以去高校附近轉悠兩圈,總會碰到幾個沒錢吃飯回家的老者,或者錢包丟了的青年。當然,你若一時心軟掏腰包沒問題,但一定要留個心眼,別被賣了才是頭等大事。
乞丐中還有一類就是殘疾之人,失去勞動能力,淪為行乞之身,見者尤憐,乞資自然會比常人多些。但可恨一些兇徒,見此有利可圖,故意致殘他人,迫使其行乞以獲利。“更有手足合一,皆在其頭之旁,旋轉於地”,不可謂不殘忍惡毒。
更加重口味一點的是強索之丐,那些被判徒、流之刑的罪人,在發配的途中一般會例行行乞,估計這也是給押送的官員“節省經費”。這些乞丐也不是省油的燈,討到跟前若是不給錢,就亮出兇器製造些“流血事件”。不過,他們並非是有膽量傷人,而是選擇自傷,用刀子割臉頰或額頭,形成視覺刺激來嚇人掏錢。
參考文獻:
鍾年,《丐幫與丐——一個社會史的考察》
《清稗類鈔》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問題:古代真的有丐幫嗎?
答案是肯定的。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任何一個群體都有結社成群的傾向,乞丐也不例外。但若論作為“行俠仗義、威震江湖的名門正派”的丐幫,恐怕只存在於金庸先生的小說裡了。
一般認為,中國古代的“丐幫”出現於宋代。宋代是一個商品經濟相對發展的時代,市井文化較為豐富,社會上出現了不同層次的結社行為。
社會中最底層的乞丐,本是一些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的群體,基本的生計都成問題。他們透過行乞來獲得基本的生活來源,生存質量差、社會地位低。乞丐行乞一般傾向於在人多熱鬧、商業繁華的地帶。那麼,當一個區域的乞丐數目區域飽和時,就容易發生一些爭奪地盤甚至恃強凌弱的衝突。在這個衝突的過程中,漸漸會分化出對立的團體與高下的層次來,隨即就形成了該“行業”特有的潛規則。
此時,透過“物競天擇”,乞丐群中出現了“丐頭”之類的核心人物。丐頭自然是勢力強大的團體中產生的、眾乞丐之領導人與管理者,凡是該區本地有的、外地來的,皆屬於丐頭的管轄範圍。
有了丐頭,諸乞丐的平日所得就需按照定製抽若干成,來作為“獻果”孝敬老大;入行的新人,頭三日的收入也要悉數獻之於丐頭。所以,丐頭在平日裡是有恆定的收入的,這還有點徵個人所得稅的味道了。
另外,丐頭還要代表乞丐群體,同“轄區”商戶“接洽”。這個“接洽”也比較有意思,類似於“防騷擾保護費”。丐頭收了商戶前之後,發給商戶一張葫蘆式樣的紙,行話叫作“罩門”,有的上面還寫著“一應兄弟不準滋擾”。於是乎,“業內人士”一見那紙,便心下了然、直接略過了,減少了商戶一番你來我往的打發。這樣看來,行乞有時候雖是無奈之舉,但其行走江湖的手段也頗有些無賴。
當然,丐頭的稅啊費啊也不是白收的,他對轄區內的乞丐群體也承擔一定的義務。首先,他是“行業規則”的捍衛者。丐頭會對入行的小白宣講行業規則,傳授行乞訣竅,進行崗前培訓;對於“轄區”內的糾紛,丐頭需出面進行調解、解決,維護眾丐關係的穩定。
其次,對於一些疾病、死亡的乞丐,丐頭會發給其一定的“撫卹金”、“救濟金”;如果病重,還會號召同輩眾丐分攤義務。這在某種程度上為普通乞丐們提供了一定的“社會保障”,降低了他們的生活風險。
一幫之中,丐頭是管理者,而丐頭的給養以及眾丐的生計,則是依靠乞丐兄弟行走江湖得來的。他們行走江湖的方式也可謂是“蔚為大觀”。
有人賣藝,稱“挾技之丐”,輕則唱唱小曲、山歌,重則“胸口碎大石”,耍吞刀、舞蛇之類的把戲。
有人賣力,稱“勞力之丐”,或拉車上轎,或為人運送行李。
有人賣物,賣一些類似於耳刷的小物件換錢討生活。
這些其實都不算是“純粹”以乞討為生的乞丐,但他們卻受當地丐頭的約束,所以也被冠以丐的名頭。至於為什麼這些人會甘願納入丐幫麾下,大抵是因為,他們所從事的這些營生,大多沒有穩定可靠的收入,飢一頓飽一頓是常有的事,必要的時候還是需要透過乞討來維持生計的;再者,一入幫門,便似有了組織的保護,不受欺負不說,還能為自己的“營生”獲得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生而為底層,溫飽線上掙扎,臉面有那麼重要麼?而底層的他們,似乎被緊緊地被命運扼住了咽喉,無論怎樣努力生活,都很難跳出這個圈。苦難無涯,凡塵中的人兒務必要學會相互取暖。
但苦難有時候也會滋生生惡,有些乞丐行走江湖的方式就有些扭曲了。
有行騙的,說自己逃難避災或投親不遇而流落在外的,說父母或自己有病而無錢醫治的,或是說家有死屍等錢出殯的。反正是博取同情心的戲碼,街頭巷尾的看官就見仁見智了。我想,如果有“行乞秘籍”之類的工具書流傳下來的話,肯定把“行騙”一章寫在最前面,因為這些方法最是簡易、好用,流傳廣佈,簡直無師自通。
不信的話,現在都可以去高校附近轉悠兩圈,總會碰到幾個沒錢吃飯回家的老者,或者錢包丟了的青年。當然,你若一時心軟掏腰包沒問題,但一定要留個心眼,別被賣了才是頭等大事。
乞丐中還有一類就是殘疾之人,失去勞動能力,淪為行乞之身,見者尤憐,乞資自然會比常人多些。但可恨一些兇徒,見此有利可圖,故意致殘他人,迫使其行乞以獲利。“更有手足合一,皆在其頭之旁,旋轉於地”,不可謂不殘忍惡毒。
更加重口味一點的是強索之丐,那些被判徒、流之刑的罪人,在發配的途中一般會例行行乞,估計這也是給押送的官員“節省經費”。這些乞丐也不是省油的燈,討到跟前若是不給錢,就亮出兇器製造些“流血事件”。不過,他們並非是有膽量傷人,而是選擇自傷,用刀子割臉頰或額頭,形成視覺刺激來嚇人掏錢。
參考文獻:
鍾年,《丐幫與丐——一個社會史的考察》
《清稗類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