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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971鋼城

    責任在“愛狗人士”!因為他們的“愛”心氾濫,吞噬了人類本應擁有的理性,忘卻了人與獸的本質區別,妄想著狗狗能成為人類的朋友。可狗狗卻用它的行動告訴了“愛狗人士”:它們只是寄生獸,寄生於人類的獸!它們只“忠“於它的主人,準確的說只忠於飼養它的人。也就是說:它們只是自己主人的“朋友”!它們的護主行為,只是獸類護食本性的具體表現!

  • 2 # 豆花奶爸

    如果狗狗栓在車筐裡,不認識的愛狗人士,對著狗狗吹氣,被狗咬了,算誰的責任?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也挺有現實意義的。確實有些時候自己的狗拴著好好的,甚至是在自家院子裡,也有人喜歡逗弄一下,可能也不是處於惡意,但是一旦被狗咬傷,這個事情就麻煩了。針對這個問題,其實是有法律可依的。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按照以上的法律條款來說,題主描述的情況中可能還是狗主人要負主要責任的,因為狗主人很難舉證是對方主動逗弄狗才被咬傷的,除非對方主動承認,或者周邊有監控內容可以取證。但是就算對方是有對狗吹氣的行為,可能也未必會被法官認定為是造成損害的“主要責任”或者“重大過失”,所以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情況很可能以狗主人負主要責任結尾。

    雖然我也很討厭這種不經過主人同意,就直接去逗弄別人家狗的行為,我覺得如果不是有狂犬病這樣的疾病“震懾”,說不定都會成為一種新的“碰瓷”模式。但是目前的相關法律就是如此,這是很無奈的事情,所以我一直在呼籲狗主人出門一定要牽好自己的狗,儘量也不要讓它們跟陌生人有太近距離的接觸。

    所以養狗的朋友們還是管理好自己的狗狗,對於陌生人一些不太禮貌的舉動要學會制止,這對雙方都是一種保護。

  • 3 # 請叫我雷鋒181122921

    養狗應向政府繳存咬人闖禍保證金,每隻狗不低於50萬並要有擔保人簽字,沒錢拿房產證抵押,不牽繩,不戴嘴套,抓一次犯1萬。規定凌晨l點到6點遛狗時間,其餘時間不得遛狗,抓住一次一萬。剩下的狗全當流浪狗,送狗肉店。。咬人了,輕傷賠償十萬起,重傷賠償一百萬起並負法律責任。咬死人了錢不夠擔保人賣房賠錢。看清了,不是保險,是個人。。。。向政府繳存後,任何人被無主的狗咬了,都可以找政府申請賠償,錢不夠一年統計一次差多少再補繳一次,這個賠償流程只要你的傷害是狗造成的就0K,主要針對無主狗。政府只要管賠償受害人懲戒狗主就行,其他都不用管。。。。每一個極端愛狗人士背後都有千千萬萬個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默默的支援,才讓這些人有持無恐,幹出什麼高速攔車,人肉他人,給人送花圈這類畜牲不如的事情,網友千萬別被這些正常愛人士忽悠了。。。。。。本人早就預料到學挍會經常發生狗吃人的現象,特別是幾歲的孩子,在肉食動物的眼裡絕對是香甜可口的肉丸子,想想都可怕。。。。等什麼時候正常愛狗人士支援狗肉連鎖火鍋店,才能稱為理性愛狗人士。。。。。每一個所謂不講理噁心的極端愛狗人士背後都有千千萬萬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默默支援,才能讓他們有持無恐,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被這些所謂的正常愛狗人士忽悠,矇騙,只要養狗的那個不是咬人闖禍後各種推拖,有誰主動跳出來承擔責任??。。我這有好的解決方案。。。。很多SB說,人殺人,是不是把人也殺完,根據這個思路那老鼠偷東西,被打死,人也有小偷是不是把所有人都殺完,最討厭拿畜生和人比的SB,說愛狗人士是狗雜種聽到了肯定說我罵人。火腿腸加魚鉤。。。一咬人了,立馬變無主的流浪狗。。。。玉林狗肉應象蘭州拉麵一樣,全國連鎖。。。全國被狗咬死咬殘小孩要不到賠償的父母,現在就應該去何興麗家摔死兩隻狗,讓全國網友討論一下,是不是愛狗人士應該負責孩子一生所有的治療及生活費用。。全國各地咬死咬殘小孩的新聞少了嗎???不能因為狗是愛狗人士親爹,被打死了就哭天喊地,闖了禍了要麼假裝沒看見,要麼就說是孩子手賤,反正各種胡攪蠻纏,網友有目共睹。。。。。。。就好比你家鄰居有個精神病天天拿個棍子在附近轉,有一天突然打傷你家人了,鄰居也非常客氣的看傷賠醫療費,並勸你別和精神病計較,但實際上因為這件事,你損失了很多好機會,原本的好心情變的很糟糕,你家小孩天天活在可能被打傷的恐懼中,就算鄰居在怎麼大方的賠償,怕你心裡都感覺被精神病打傷非常划不來????更何況隨時咬人的畜牲????多少小孩被咬死咬殘,就算你賣房賣車賠一千萬,對傷者死者都是不公平,如果愛狗人士支援每個人把沒拴的流浪狗送狗肉店,就算有漏網的狗咬人了,那隻會認為太倒黴。。如果每個城市都有狗肉店,象有些人養陣子不好玩了,順便賣給肉店,又能掙點錢,又能避免變成流浪狗危害社會。。。很多人講我家人被狗要咬了才這麼恨狗。。。我若家人被狗咬殘了,我一定全國到處走訪病床上被狗咬殘咬死的孩子,做好記錄與影片,讓每個家長講講孩子的痛苦,讓家長提供所有資料,包括對我的授權書,做成宣傳片,然找性格和我一樣的人,去玉林或愛狗人士家門口拉橫幅,發資料,放宣傳片,讓愛狗人士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賠償協議。。那兒有虐狗,那兒就有我們正義的身影。。。。。,我是心繫被狗咬殘的可憐孩子。。。。你說怎麼辦???給個方案。。。。。認同的朋友請轉

  • 4 # 深海一針1

    這個問題很有普遍意義,別說狗了,試想一下,提問者的爸爸正趴在自家門口曬太陽,我朝他無緣無故的吹氣,被他爸爸咬了,我絕不會找提問者負責任的。

    人尚且如此,更何況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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