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標準不統一”是導致體育舞蹈專案還未能進入奧運會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體育舞蹈比賽仍舊是依靠裁判評分的方法來評判選手們的成績。這其中不乏一些裁判會根據自己喜歡的舞種或根據自身對選手在賽場上表現的理解來為選手打分。這種過於主觀、不夠嚴謹的評分形式,有時會引起選手們對裁判“公平、公正”方面的質疑。隨著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國際賽事進入到中國,世界體育舞蹈組織進一步明確了體育舞蹈賽事中裁判打分的標準。下面我就針對中國當前體育舞蹈比賽的評分標準進行分解介紹:
1.姿勢與平衡
姿勢和形態,如標準舞的“框架和握姿”,拉丁舞的“閉式位和開式位”;
身體線條和特有的設計形狀;
握持:根據不同舞蹈形式體現出它特有的握持姿態;
站位:包括相互位置的轉換和在移動中姿態的保持;
平衡:包括個人獨自表現方面和舞伴雙人表現方面;
移動時的配合。
2.移動的質量
動作方面包括常用的舞蹈動作和特殊風格的舞蹈動作;
移動時動作方面使用即是評判流動與否;重心和重量的運用;時間的掌握;空間感的運用。
3.移動中的音樂使用
節奏; 速度; 韻律; 樂句; 音樂感。
4.舞伴之間的配合技巧
使用身體的連線狀況舞伴與舞伴之間的溝通;
非身體接觸時的溝通,通常為舞伴與舞伴之間無需外力的自然溝通;
舞伴與舞伴之間配合的準確性;
舞伴與舞伴之間配合的引領的有效性;
舞蹈的持續狀態是否完美。
5.編舞和表現力
良好平衡狀態的舞蹈編排以及舞蹈編排內容、體現舞蹈的內涵、移動和運用的空間、舞伴的配合、動作的難度;
氣氛和環境:即一對舞者在現場環境營造的氣氛;
舞蹈的創意;
表現力,包括舞蹈的表達方式和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
舞蹈特性的演繹和對不同舞蹈風格的詮釋。
“評判標準不統一”是導致體育舞蹈專案還未能進入奧運會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體育舞蹈比賽仍舊是依靠裁判評分的方法來評判選手們的成績。這其中不乏一些裁判會根據自己喜歡的舞種或根據自身對選手在賽場上表現的理解來為選手打分。這種過於主觀、不夠嚴謹的評分形式,有時會引起選手們對裁判“公平、公正”方面的質疑。隨著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國際賽事進入到中國,世界體育舞蹈組織進一步明確了體育舞蹈賽事中裁判打分的標準。下面我就針對中國當前體育舞蹈比賽的評分標準進行分解介紹:
1.姿勢與平衡
姿勢和形態,如標準舞的“框架和握姿”,拉丁舞的“閉式位和開式位”;
身體線條和特有的設計形狀;
握持:根據不同舞蹈形式體現出它特有的握持姿態;
站位:包括相互位置的轉換和在移動中姿態的保持;
平衡:包括個人獨自表現方面和舞伴雙人表現方面;
移動時的配合。
2.移動的質量
動作方面包括常用的舞蹈動作和特殊風格的舞蹈動作;
移動時動作方面使用即是評判流動與否;重心和重量的運用;時間的掌握;空間感的運用。
3.移動中的音樂使用
節奏; 速度; 韻律; 樂句; 音樂感。
4.舞伴之間的配合技巧
使用身體的連線狀況舞伴與舞伴之間的溝通;
非身體接觸時的溝通,通常為舞伴與舞伴之間無需外力的自然溝通;
舞伴與舞伴之間配合的準確性;
舞伴與舞伴之間配合的引領的有效性;
舞蹈的持續狀態是否完美。
5.編舞和表現力
良好平衡狀態的舞蹈編排以及舞蹈編排內容、體現舞蹈的內涵、移動和運用的空間、舞伴的配合、動作的難度;
氣氛和環境:即一對舞者在現場環境營造的氣氛;
舞蹈的創意;
表現力,包括舞蹈的表達方式和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
舞蹈特性的演繹和對不同舞蹈風格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