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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筆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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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475717408
這個問題是不難回答,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同時相沒有養育責任,如果女在女婿肯定養岳父母,理由是他老婆有瞻養父母責任。兒子在兒媳同樣也要和丈夫一起瞻公婆義務,兒或女如沒了肯定另一方不瞻養對方父母是不違法的,願養的人屬了講良心和有擔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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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952275738094
我認為國家要出臺硬性檔案,女兒,女婿都應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不然就違法。否則男多女少的現象和高額彩禮是無法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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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淩泉
繼二胎之後,國家有出臺一項催生政策。不過越看越覺得70後悲催。
70後出生時正好趕上計劃生育,而且計劃生育如影隨形的伴著這一代人,育齡期給你發一個獨生子女證,宣告你再無生育權。即使家裡只剩一個女孩,也會有很多人在你耳邊吹“男女平等”的風,民法典一出,當年被吹得暈頭轉向的70後猛然醒悟:原來70後要像貓一樣,老了走不動了,自己找個安靜的地方去S。所以我覺得70後最關心這個問題,所以70後處理這個問題一定會小心又小心,生怕一不小心家庭矛盾升級,女婿頤指氣使,女兒夾在中間難做。
法律沒辦法從人情角度去解釋,但是我們應當從傳統的角度去看看,我們是不是應該繼承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贍養父母不是盡法律義務,父母養育我們長大實屬不易,雖然父母沒說一定要讓兒女贍養,但是養育父母是做兒女的責任。女兒女婿是否對老人好是人品的表現,更是他是否懂得感恩的體現,這也是我們常說的“你養我小,我養你老”。
烏鴉有反哺之義,牛羊有跪乳之情。
自譽為高等動物的人,豈有不如牛羊烏鴉這樣的低等動物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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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凋落的風景
我的回答是,制定這個法典規則的專家絕對是低學歷,無自身道德更無社會道德,這個問題是讓更多的家庭陷入矛盾和分裂。增加和諧社會的不穩定性。法律的硬性那就是平等,如果讓人們對責任和義務道德失去底線的時候,那麼誰還會關注社會道德。對妻子的父母都沒有義務的人他會對社會有責任義務和道德嗎?讓五千年傳承的中華美德的靈魂去哪裡?華人今天如此的團結和諧,就是每個人心中的責任義務和道德。如果將這些東西去掉,那與動物有何區別?留下的只要自己和自私。一個家庭是男女兩人共同牽手努力付出的愛。如果沒有責任義務和道德。那麼家庭是什麼,只是符合異性的群居嗎?我想說制定這條法典的專家,你真的不適合此工作,不要用你一人狹義思維玷汙了五千年的傳承。中華民族是一個負責任,知道德,懂感恩的民族。不能被你一己私維讓無數家庭帶來日後的撕裂與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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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傻女丑306607198
現在不是說不能要彩禮麼?那為什麼女婿就不能贍養岳父岳母?岳父岳母也是含辛茹苦把女兒養大成人,也不比男方父母養男方付出得少。父母養我們小我們就應該養父母老,沒有父母哪有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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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離相如如
不贍養對方父母不違法不代表國家提倡這種行為!而是希望對方父母端正心態!除了自己的兒女,不要對其他人抱太高期望!如果希望非親小輩(女媳,媳婦)孝敬,自己也應對其好些,而不是居高臨下,視為理所當然!甚至無理取鬧,求索無度!其實大多數婆媳,母婿矛盾由此而生!
沒有天然的義務,也許相互之間反而能放平心態,互幫互助,自然產生感情,人心都是肉長的,你敬我一尺,我起碼還你一寸,我還是對此有信心!當然,此多限在雙方夫妻存續期間!對於離異或喪偶的非親小輩,不論有沒有此法律,你又能存何希望!即使其想贍養,其新配偶又何能心甘情願!
還是讓自己的兒女們自強自立,注意安全,保護好自己是可靠!
自己留有必要養老金與安樂窩更是必要!
其他的國家會隨著時代發展有所打算,但我們更需要放平心態,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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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胡楊樹76102438
請不要只看一點。凡事該看全面了。此事主要是習慣成俗。風俗不是法律。但今日你不養父母或公婆。試問他日你老了要如何?須知年輕不孝父母你就教會了兒女哦!離地三尺有神靈。好自會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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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3336353303夢迴大
法律要體現公平正義!
按男女平等原則對等考慮,如果法律規定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那法律也應規定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我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法規,如果有,從感覺上講這個法律是不道德的!硬生生把一個姻緣組合,從開始就打進一塊分裂的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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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431749150
現在這年代,就不要想靠誰來養,不養的問題了!以前我講過多次,養兒女是義務!自己早做準備!把很多問題考慮全面點,人老了還得靠自己!實在病多,,,,?如,兒女家庭都沒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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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暖陽73813657
如果民法法則加上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那未來家庭矛盾會升級,如果再加上媳婦不贍養公婆也不違法,那麼整個社會是奔著西方模式去了,再沒有子孫膝下承歡的場景,各管各的相互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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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淡泊靜心1
這是國家良苦用心的政策,為防老鼓勵大家多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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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豫宛菊
這一問題,法律規定不違法,但人們日常行為還是有其行為規則的。如女婿,在岳父母年歲大,無兒,女兒又去世的情況下,女婿理應承擔贍養岳父母的義務,這是公秩良俗!誰也應遵守!同理,在同樣情況下,媳婦也應贍養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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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東球迷陽春三月
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係,一沒生,二沒養。不贍養是本分,贍養是情分。從法律層面上看,沒有贍養義務。但從中國幾千年的傳統觀念看,不贍養就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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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今夜奇葩
法律意義上來說,確實不違法,這無可厚非!
但從道德,傳統,倫理上來說,就是為人所不齒的行為!
夫妻雙方都必須贍養老人,這是千古不變的鐵律。不要讓現在一些離經叛道的欺師滅祖之人拿一些歪理在那裡塵囂了!
這股歪風該殺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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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魚墨墨
完全認同啊!兒女都應該贍養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兒媳或女婿贍養。父母的財產繼承權也應該平分給自己的兒女,而不是給兒媳或女婿。消除重男輕女現象,實現男女平等。公公婆婆幫忙帶孩子不是幫兒媳帶孩子,而是幫兒子,同樣岳父母幫忙帶孩子也是在幫女兒帶孩子。老人們也都有權利拒絕幫忙帶孩子。家裡如果有全職媽媽或全職爸爸帶孩子也是為小家庭做貢獻,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方全職帶孩子,婚後共同財產就有對方一半,婚前財產各屬於自己所有。孩子的姓氏也可以夫妻協商一致,過年也可以輪流回自己父母家過年,或者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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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李子醜
中國應該是成立一個道德法院,根據當地民俗民風,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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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林海鶯歌
可以理解,現代社會己經跟五六十年代不同了,五六十年代很多老人大多是舊社過來的人,他(她)們很多沒有工作,社會也沒有實現醫保,老了都需要依靠子女。
正在上班的人很多都是上有老下有小,這也是社會普遍現象。
我記得我小時候,奶奶生活在農村,父親(在部隊)每年總要寄點錢回去。
現在社會每個人都有了退休金,沒有退休金也有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小區或村裡也有一定的生活關懷,應該說吃穿都是有保障的。
每個人的生長都有自己的情感關係,對你傾注最多責任和情感自然是父母,可能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哥哥姐姐,有些家庭他(她)們還承擔著父母的責任,法律講的是一報還一報,責任有一個因果關係。
而岳父母、公爹公婆是婚姻關係產生的父母,不存在從小撫養關係,所以《民法》這樣規定也是正確的。
另一方中華民族有好的文化傳統,個人對對方的父母有一定的生活情感,給予老年人以盡力的幫助,也是應該弘揚的時代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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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藝珺
那就各人的父母各人管吧!反正對方管也不是真心實意的,何必彼此勉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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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冷靜看待這個問題,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中國傳統意義贍養老人都自己是兒子,俗話說養兒防老,就是兒子再不孝,輪流在兒子家中吃一口施捨飯,老人也不會打女兒注意,因為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在兒子家生活如乞丐也是正根,在女婿家就是侍奉如皇上也是寄人籬下。就是女婿女婿勇於承擔贍養岳父母,一旦老人走了再不孝順兒子來爭家產,女婿也沒有話語權,繼承遺產順序就擺在那裡。媳婦在婆家分遺產絕對是有話語權的。這就是中國傳統的“孝”
法律也應該與時俱進,而不能教條守舊。在80十年代中國實行了嚴厲計劃生育政策。城裡人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30多年過去了,獨生子女的父母也走進暮年。我們民法典在20201執行: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總覺得不適時宜吧,有些冷酷吧!女人可以孝敬公婆,為婆家生兒育女,而女方的父母孤苦伶仃無人侍奉這個,法律又給女婿不贍養岳父母撐起一片天。優渥女方家庭那麼將來的遺產,名義上女兒繼承,難道女婿不受益嗎?盡然有混蛋說:如離婚這個財產會剝離出去的,你為什麼咒人家離婚呢?!你認為中國女子繼承父母遺產都要離婚嗎,那是你家,你家特殊,是個列!
今天我們稱是法制社會,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但違反人們的倫理道德那也會被社會必誅之!
我們應該倡導,獨生子女:女兒女婿有贍養父母,岳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女婿一直在贍養岳父母侍候岳父母,有權繼承岳父母的財產,財產歸夫妻共同擁有。
法律並不是冰冷的法律,法律應該是大家都認知下法律:法律也不能越過一個國家千年人們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