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檢疫是嚴防國外動物疫病傳入中國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在隔離檢疫期應嚴格按照《國家入境動物隔離檢疫場管理辦法》和《進出境動物臨時隔離檢疫場管理辦法》實施檢疫、管理。
隔離檢疫
一、防火制度
為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進行,防止發生火災,杜絕隱患,特制定本規定。
1.在隔離區內禁止使用火種,以免對隔離期間所貯備、使用的飼草引起火災。
2.任何人在場區(包括生產區、生活區)不許吸菸。
3.如因特殊情況,在場區內生產維修使用電氣焊時,必須有專人持滅火器全程執守,確保沒有火災隱患。
4.生活用火,必須注意室外風向,隨時監視煙的走向,避免危害。
5.任何人進入草料區、隔離飼養區應交出隨身攜帶火種,不得帶入。
6.生產用車尾氣排放管必須加裝經過消防部門認可的防火帽,避免尾氣火災隱患。
7.專職電工對電線路應定期檢查,並填寫工作報告單,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保持電話暢通,一旦發生火情,立即向檢驗檢疫局和消防機關報告,同時積極撲滅火情,消防火災報警電話?119。
9.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後果輕微者將勒令離場,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二、防疫消毒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動物傳染病的傳入傳出,特制定本制度。1.實施防疫消毒單位必須是經檢驗檢疫局備案、認可的單位並接受檢驗檢疫局的監督和指導。2.臨時隔離檢疫場使用前,須在檢驗檢疫局監督下,使用經檢驗檢疫局批准的消毒藥和規定濃度對整個隔離區域(包括道路、圈舍、牆壁、屋內頂、運動場、各種用具)消毒三次,每次間隔三天。3.隔離檢疫場防疫消毒期間,嚴禁非隔離檢疫人員及飼養人員進出隔離檢疫區。4.未經檢驗檢疫局檢疫官允許,任何物品不準擅自帶入或帶出隔離檢疫區。5.在隔離期間,按上級檢疫機關要求,設專人使用檢驗檢疫局批准的消毒藥和規定濃度,每週對場區內道路、糞便汙水區徹底消毒三次。6.在檢驗檢疫局檢疫官的監督指導下設專人負責監督檢查消毒池,定時更換、新增消毒液,確保消毒效果。7.做好畜舍滅鼠、防蚊蠅工作。8.定期及時清洗、消毒隔離用具,保證清潔、存放有序。9.定期及時清理動物圈舍、運動場,動物糞便在規定區域按要求堆放。10.注意保持好環境衛生。11.隔離檢疫結束後,須對隔離場進行徹底清潔、消毒。
三、臨時隔離檢疫場飼養員食堂管理規定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透過食品傳染動物疫情,保證隔離檢疫期間人員和動物的安全,制定本規定。1.隔離檢疫期間,嚴禁購買、食用偶蹄類動物產品(包括肉、火腿、肉類罐頭、含肉餡食品)。2.隔離檢疫場設專人管理食堂的採購工作,購買的食品應詳盡記錄備查。3.食堂管理人員和炊事員應在檢驗檢疫局指定的醫療機構按要求體檢合格。4.購買食品的車輛、人員出入,應按規定進行徹底消毒。5.注意食堂衛生,做好防鼠、防蚊蠅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6.定期對餐具、容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7.不得購買、食用變質、腐敗食品。8.剩餘飯菜應專門收集存放並進行消毒處理,不得隨意亂倒、亂仍。9.未經檢驗檢疫局駐場獸醫批准,採購人員和炊事員不得擅自離場。10.發生食物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檢驗檢疫局報告,不得隱瞞。
四、飼料、飼草燻蒸消毒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透過飼草、飼料將動物傳染病引入隔離檢疫場,特制定本制度。1.飼草須來自動物非疫區,飼料須來自經檢驗檢疫局考核認可的加工廠,飼料配方須經檢驗檢疫局認可。2.飼草、飼料應徵得檢驗檢疫局的同意後,方可運進場區。3.飼草、飼料應按檢驗檢疫局的要求在指定區域進行堆放,以便於進行燻蒸處理。4.所有運進場區的飼草、飼料必須在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由檢驗檢疫局認證合格的專業人員,使用檢驗檢疫局認可的藥物,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燻蒸除害處理。未經處裡不得用於飼餵動物。5.不得擅自飼餵、新增未經檢驗檢疫局檢疫官批准的飼草、飼料、新增劑及各種藥品。6.做好飼草的防雨工作,嚴禁黴敗變質飼草、飼料飼餵動物。7.嚴把病從口入關,有任何異常情況及時向檢驗檢疫局報告。
五、駐場獸醫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確保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各項規定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規定。1.駐場獸醫為檢驗檢疫局派駐進口動物隔離檢疫場的全權代表,負責隔離場的監督管理。2.駐場獸醫的職責是全權負責和監督、落實各項隔離檢疫制度。3.負責完成動物隔離檢疫前期的各種準備工作(包括接運、試劑、人員、草料處理、飼養員體檢及培訓、運輸工具消毒證書的擬製及出具、隔離檢疫用具、藥品、隔離檢疫區的消毒處理等)。4.動物隔離檢疫期間,做好包括動物分圈、編號、臨床檢查、定期巡視、診療、疑似動物的隔離等工作,並按規定真實、詳盡的進行記錄和儲存。5.發現重大問題時,駐場獸醫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示。6.場方獸醫應協助駐場獸醫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用藥、改變處方;不得擅自帶入治療器械、藥品;嚴禁擅自帶入、使用生物製品。7.場方獸醫或飼養人員發現動物死亡時,應及時向檢驗檢疫局駐場獸醫彙報,不得擅自處理,更不得隱瞞不報。8.對死亡動物屍體,經駐場獸醫初步診斷後,移至病畜隔離區,並採取相應的防疫消毒措施。9.經駐場獸醫對死亡動物病因進一步確診後,按規定對死亡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10.經檢疫發現的陽性動物,應儘快實施隔離飼養,並委派專人看護,在徵得上級機關同意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隔離檢疫是嚴防國外動物疫病傳入中國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在隔離檢疫期應嚴格按照《國家入境動物隔離檢疫場管理辦法》和《進出境動物臨時隔離檢疫場管理辦法》實施檢疫、管理。
隔離檢疫
隔離檢疫
一、防火制度
為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進行,防止發生火災,杜絕隱患,特制定本規定。
1.在隔離區內禁止使用火種,以免對隔離期間所貯備、使用的飼草引起火災。
2.任何人在場區(包括生產區、生活區)不許吸菸。
3.如因特殊情況,在場區內生產維修使用電氣焊時,必須有專人持滅火器全程執守,確保沒有火災隱患。
4.生活用火,必須注意室外風向,隨時監視煙的走向,避免危害。
5.任何人進入草料區、隔離飼養區應交出隨身攜帶火種,不得帶入。
6.生產用車尾氣排放管必須加裝經過消防部門認可的防火帽,避免尾氣火災隱患。
7.專職電工對電線路應定期檢查,並填寫工作報告單,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保持電話暢通,一旦發生火情,立即向檢驗檢疫局和消防機關報告,同時積極撲滅火情,消防火災報警電話?119。
9.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後果輕微者將勒令離場,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二、防疫消毒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動物傳染病的傳入傳出,特制定本制度。1.實施防疫消毒單位必須是經檢驗檢疫局備案、認可的單位並接受檢驗檢疫局的監督和指導。2.臨時隔離檢疫場使用前,須在檢驗檢疫局監督下,使用經檢驗檢疫局批准的消毒藥和規定濃度對整個隔離區域(包括道路、圈舍、牆壁、屋內頂、運動場、各種用具)消毒三次,每次間隔三天。3.隔離檢疫場防疫消毒期間,嚴禁非隔離檢疫人員及飼養人員進出隔離檢疫區。4.未經檢驗檢疫局檢疫官允許,任何物品不準擅自帶入或帶出隔離檢疫區。5.在隔離期間,按上級檢疫機關要求,設專人使用檢驗檢疫局批准的消毒藥和規定濃度,每週對場區內道路、糞便汙水區徹底消毒三次。6.在檢驗檢疫局檢疫官的監督指導下設專人負責監督檢查消毒池,定時更換、新增消毒液,確保消毒效果。7.做好畜舍滅鼠、防蚊蠅工作。8.定期及時清洗、消毒隔離用具,保證清潔、存放有序。9.定期及時清理動物圈舍、運動場,動物糞便在規定區域按要求堆放。10.注意保持好環境衛生。11.隔離檢疫結束後,須對隔離場進行徹底清潔、消毒。
三、臨時隔離檢疫場飼養員食堂管理規定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透過食品傳染動物疫情,保證隔離檢疫期間人員和動物的安全,制定本規定。1.隔離檢疫期間,嚴禁購買、食用偶蹄類動物產品(包括肉、火腿、肉類罐頭、含肉餡食品)。2.隔離檢疫場設專人管理食堂的採購工作,購買的食品應詳盡記錄備查。3.食堂管理人員和炊事員應在檢驗檢疫局指定的醫療機構按要求體檢合格。4.購買食品的車輛、人員出入,應按規定進行徹底消毒。5.注意食堂衛生,做好防鼠、防蚊蠅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6.定期對餐具、容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7.不得購買、食用變質、腐敗食品。8.剩餘飯菜應專門收集存放並進行消毒處理,不得隨意亂倒、亂仍。9.未經檢驗檢疫局駐場獸醫批准,採購人員和炊事員不得擅自離場。10.發生食物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檢驗檢疫局報告,不得隱瞞。
四、飼料、飼草燻蒸消毒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防止透過飼草、飼料將動物傳染病引入隔離檢疫場,特制定本制度。1.飼草須來自動物非疫區,飼料須來自經檢驗檢疫局考核認可的加工廠,飼料配方須經檢驗檢疫局認可。2.飼草、飼料應徵得檢驗檢疫局的同意後,方可運進場區。3.飼草、飼料應按檢驗檢疫局的要求在指定區域進行堆放,以便於進行燻蒸處理。4.所有運進場區的飼草、飼料必須在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由檢驗檢疫局認證合格的專業人員,使用檢驗檢疫局認可的藥物,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燻蒸除害處理。未經處裡不得用於飼餵動物。5.不得擅自飼餵、新增未經檢驗檢疫局檢疫官批准的飼草、飼料、新增劑及各種藥品。6.做好飼草的防雨工作,嚴禁黴敗變質飼草、飼料飼餵動物。7.嚴把病從口入關,有任何異常情況及時向檢驗檢疫局報告。
五、駐場獸醫制度為了保證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順利完成,確保進口動物隔離檢疫的各項規定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規定。1.駐場獸醫為檢驗檢疫局派駐進口動物隔離檢疫場的全權代表,負責隔離場的監督管理。2.駐場獸醫的職責是全權負責和監督、落實各項隔離檢疫制度。3.負責完成動物隔離檢疫前期的各種準備工作(包括接運、試劑、人員、草料處理、飼養員體檢及培訓、運輸工具消毒證書的擬製及出具、隔離檢疫用具、藥品、隔離檢疫區的消毒處理等)。4.動物隔離檢疫期間,做好包括動物分圈、編號、臨床檢查、定期巡視、診療、疑似動物的隔離等工作,並按規定真實、詳盡的進行記錄和儲存。5.發現重大問題時,駐場獸醫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示。6.場方獸醫應協助駐場獸醫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用藥、改變處方;不得擅自帶入治療器械、藥品;嚴禁擅自帶入、使用生物製品。7.場方獸醫或飼養人員發現動物死亡時,應及時向檢驗檢疫局駐場獸醫彙報,不得擅自處理,更不得隱瞞不報。8.對死亡動物屍體,經駐場獸醫初步診斷後,移至病畜隔離區,並採取相應的防疫消毒措施。9.經駐場獸醫對死亡動物病因進一步確診後,按規定對死亡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10.經檢疫發現的陽性動物,應儘快實施隔離飼養,並委派專人看護,在徵得上級機關同意後,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