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詹姆斯梅西金

    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我們單位屬於集團公司,我是省級經理,公司要辭退另外一個省的銷售,大區總監和人力資源副總都不願意開口得罪人,讓我給被辭退的人去委婉溝通,我發現我太傻了,結果太寒心了。被辭退的人說謝謝我,助她一臂之力離開這個公司,人力資源還說了我對她的表現很不滿意,我是誰?就是壞人!!!哈哈

    不是份內的事,就委婉推辭,沒必要事事考慮別人的感受,你現在的做法有一天會輪到你,好自為之!!

  • 2 # 墮落信使

    你應該是人事部的,你倆合不來,但是老闆不知道還給你安排了任務,所以你就簡單明瞭的告訴她老闆的意思,你負責傳達就可以。

  • 3 # 步行者1966

    幹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同事走與你沒有什麼關係,老闆對待員工只是利益關係,(老闆親戚好友除外),你要在老闆沒有價值,老闆早就把你開了,別要把自己看高了,你只是一個打工者,放平心態,別想的太多,好好幹活掙錢,多學本事技能,才能生存下去。

    打工者與底層勞動者,只有一件事要記住,吃苦,掙錢,再掙錢,吃苦,別的心思不要多想了,想著沒有用,努力奮鬥,擺脫貧窮,才是最好出路。

  • 4 # 子語書屋

    遇到這樣一種情況,就是你沒有給她穿小鞋,她也會懷疑是你給她穿的小鞋,無論怎麼說也是一樣,如果說你是屬於主管人事的話,這是你本質範圍內的事情,如果你不是人事的話,老闆讓你做,那麼這件事情就耐人尋味啦。

    俗話說:無事生非,如果說你不是人事去通知對方,對方肯定不會服你,會跟你爭吵,引來其他同事的圍觀,把事情鬧大,在這種情況下,老闆是不會出現給你解圍的,老闆這樣做的目的有兩個:一個就是測試你處理事情的能力,看你能不能擔當大任,能不能完美的解決這個問題;二:老闆知道你半斤八兩,讓你通知對方,就是出於你們兩都走的目的,想要找個理由讓你也走人。

    還有一點情況是:老闆和你是屬於異性,你也不是人事的話,你去通知對方,無疑在告訴對方,你跟老闆走的比較親密,哪怕她離開公司了,她也不會讓你舒服的,謠言可會四起。

    你現在的做法不是該怎麼說才不會讓對方覺得:你是給她穿小鞋,這個小鞋你是穿的了,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想老闆陳述原因:表示跟她合不來,如果讓我去說,會把事情鬧大,有可能會發生爭吵,對公司影響不好;在沒有大錯的情況下,可以多說對方的好處,爭取把她留下來;這樣也顯示了你的大度和包容,給老闆留下好影響。

    如果說老闆一定讓一個人走,而又知道你和她的矛盾,是不會讓你為難的,會讓其他人去做;如果他還是堅持要你做的話,你只有一條路走,辭職走人。

  • 5 # 騎行俠230

    這件事情,老闆讓你做的事情你肯定必須做,老闆肯定也不知道你和她合不來,正常的情況下我不覺得你去通知人家走就是給人家穿小鞋。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樣的事情不是你輕易能辦的到的,除非是你建議老闆把人家開了,這個就要看你在單位處於什麼職務,是否有權利去開一個人,我想你估計沒有這樣單獨開人的權利吧,但是,如果你真的有這個建議權,你去通知的時候是有點心虛。如果你沒有這個權利,你的同事自然也知道你沒有這個權利,人家怎麼會認為你是給她穿小鞋呢。這個就是你好好交代清楚,你在單位處於一個什麼角色,這個角色就能判斷出你的做法,是光彩還是不光彩,如果自己就是一個小角色,說話根本就不起作用,或者根本在公司無足輕重的一個普通人,就直接去通知人家走人,人家肯定不會高看你一眼,你就是一個傳話的人,還沒有給人穿小鞋的資本,別顧忌太多,是什麼級別說什麼話。就是跑腿的就做跑腿的事情。

  • 6 # 資料化思維

    你基本上沒辦法。

    老闆不通知,讓你通知,就是想把責任推到你身上。

    你最明智的辦法,就是單獨通知她,別人只要不在場,就不會認為你給她穿小鞋了。

    千萬不要去和任何人解釋。

    因為只要一解釋,就相當於你承認了。

    換個思路,再想想。

    會不會,老闆的目的,就是讓你背鍋。

    慢慢在單位孤立你,然後再想辦法收拾你之類的。

    貌似,你這現狀堪憂啊。

  • 7 # 中國華藝

    1.你如果是在人事部的通知她走人,那是你本份工作,老闆讓你通知她走人老闆有他的道理,你只是個傳喚者。2.如果你跟她是同事關係,你也沒有權力通知她走人,做好自己本份工作就好,少管閒事,說不定別人在利用你。

  • 8 # 大唐小

    這確實是個難題。

    與這個同事合不來,原本相互就有矛盾,興許連話都很少說。而老闆卻不管這些,讓你去通知她走人。如此,肯定會引起別人猜忌,惹上你給她穿小鞋的嫌疑。

    這是必然的!而要怎麼才能使別人打消這種想法呢?

    首先,最好的辦法是找到老闆,委婉地告訴他自己的苦衷,請求他是否讓另外的人通知。若是老闆同意,這事就迎刃而解,不費吹灰之力就洗脫嫌疑。

    當然,老闆不予理睬,堅持讓你去說,或者你不可能去找老闆讓他另找人通知,那麼,就得靠你自己。

    其一,在無人的時候找到她,把通知告訴她。同時,給她提出建議,讓她去找老闆談談,能不能不走。要一臉認真。

    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就把老闆給的任務執行了。

    其二,用溫婉的語氣請她到自己的辦公室。當大家的面,首先申明本人與此事無關。“老

    板突然交待的!我問老闆,為什麼要讓你走?可老闆毫不理睬,我也無可奈何,只有照辦。”

    其三,立即通知她。同時明確指出,本人在這件事上沒有多一句嘴。若不信,可以去問任何人包括老闆。若本人參了一句言,則本人也立馬走人!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她以及其他人應該不會懷疑你在這事上做了手腳。況且,這都是老闆吩咐的,你也是聽令而行。老闆的話誰敢不聽?當然,平時你做事的作風也決定了大家對你的看法。但只要心無惡念,別人要說也只能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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