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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色秋天歲月素兮

      我們需要掌握的生活語文知識太多太多,如果能從最常用而又是最熟視無睹的知識學起,也許我們會學得很輕鬆,很實在。您說呢?

      漢字數字分大寫和小寫兩種,它們都是漢字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要用到這些數字。可瞭解這些數字的人並不多。記得1994年的全國高考語文試題,就曾考過這方面的知識。結果那道考題成了當年難度係數最高的試題。下面就漢字的十個大寫數字,為大家簡介如下。不當之處,請指正。

      漢字大寫數字為: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這十個漢字並不是從先民創造出來後就直接用來表示數目的。

      “壹、叄、伍”是最早用作大寫數字的文字。

      “壹”是本是會意字,最初通作“一”,表示專一的意思,到了春秋時代,“壹”才被子用作數字的。如《管子》“六月而且壹見。”

      “叄”是會意字,本是“參”字的俗體字,很早時就通用作“三”,表示“三”這個數目。《左傳》就有“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後來不知何時,這個數目字“參”就寫作“叄”了。

      “伍”也是會意字,本義指軍隊的編制,五人為一伍。不知何時“伍”就通用為“五”,表示“五”這個數目字。如《易經》:“參伍以變。”這裡的“參”和“伍”都是陰陽爻相的位置數字。

      “陸”和“柒”是何時被借作數字的,查閱了許多書籍,沒有看到更具體詳細的說法。但在《說文解字》裡,“陸”是形聲字,本義指陸地“柒”是“漆”的俗體字,也是形聲字,本義是指一種木名。後來何時被用來表示數目字,不得而知了。

      “貳、肆、捌、玖、拾”這五個數目字,則是在唐朝武則天時期被確定為數字大寫的。這幾個字都是形聲字。“貳”本認是副職。“肆”從長、聿聲,本義指陳列,後引伸為放肆。“捌”從手、別聲,本義是指一種農具。

      “玖”從玉、久聲,本義是指比玉稍次的黑色美石。“拾”從手、別聲,本義是拾起、檢起。

      據說,武則天時代,各地國庫管理混亂,出現了許多貪贓枉法的官吏。武則天為了加強國庫的管理,不給貪贓枉法官吏以可乘之機,讓他們不能隨意塗改資料,就下令有關部門,統一漢字的數目字。他們就找了讀音相同或相近的筆畫繁難的十個文字,作為十個小寫數字的另一種寫法。這十個文字就成了漢字的大寫數字。於是,在武則天時代,就出現了漢字的大寫數字。應該說,統一規範漢字數字,用大寫數字代替漢字的小寫數字,這是武則天的一大貢獻,功不可沒。

      依據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並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數字應一個一個地寫,阿拉伯金額數字前應當書寫貨幣幣種符號(如人民幣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簡寫和貨種符號。幣種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寫有幣種符號的,數字後面不再寫貨幣單位(如人民幣“元”)。

      (2)所有以元為單位(其他貨幣種類為貨幣基本單位,下同)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在元位小數點後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角、分位可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應寫“0”,不得用符號“--”代替。

      (3)漢字大寫金額數字,一律用正楷或行書書寫,如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易於辯認、不易塗改的字樣,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

      (4)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角為止的,在“元”或“角”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後面不寫“整”字。

      (5)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幣名稱(如“人民幣”三字),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0”時,大寫金額要寫“零”字,如人民幣101.50元,漢字大寫金額應寫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如¥1004.56,漢字大寫金額應寫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陸分。阿拉伯金額數字元位為“0”,或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時,漢字大寫金額可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不寫“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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