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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停子的生活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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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002086823712
(1)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的1/3以上。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
(6)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隻各軋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肉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殘廢可能的。
(7)腳部傷害。腳趾軋斷3只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8)內部傷害。內障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審查確定。
一、工傷事故認定標準是什麼
中國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中指出,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的規定及《工傷保險條例》的基本精神,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工作,或雖不在本崗位工作,但由於其所在單位的裝置和設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單位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從事工作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徵是由於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根據損傷原因劃分,工傷事故型別可以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傷害。
根據傷害程度,工傷事故可以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是指一般傷害不太嚴重,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
二、哪些情形屬於重傷事故
關於重傷事故,按照勞動部《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試行)》([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1)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的1/3以上。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
(6)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隻各軋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肉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殘廢可能的。
(7)腳部傷害。腳趾軋斷3只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8)內部傷害。內障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審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