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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六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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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半玩
首先我們要說的是,如果司機主觀上沒有逃離現場的故意,則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現代社會注重證據,主張誰提出誰舉證。司機要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不是在發生事故後主觀上想要逃避推脫責任而離開,這樣才能有可能能夠免除刑事責任,其他具體責任還要依據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劃分。
其次,想要證明司機並不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這一點實際上是比較困難的,直接有效的就是行車記錄儀記錄的內容,或者是同車人員作證確實不知道。除此之外的證據相對而言就比較單薄,因為司機主觀上的心理難以判斷,像道路監控或路人證明等,如果能證明確實處於盲區、司機確實無法得知事情的發生還好,但這一點往往也是最難的。所以建議儘可能收集行車記錄儀的資料,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簡單而講,司機是否知情,要依據監控、傷者傷情、涉及影響等等方面,最後結論還是要依據警方的調查結果,並不是單憑司機的言論。
最後,其實目前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在關注這一塊的內容。在這種情況發生後,最好也是應該的解決措施是,及時向警方報案,並回到現場,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如果是涉及人車案件的話,司機一方儘可能地先與另一方進行和解。
希望我能幫助到您!祝您早日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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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的簡單,司機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是不能認定為逃逸的。因為在認定逃逸的時候,通俗的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駕駛員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二,駕駛員逃避法律的制裁。三,駕駛員駕車或棄車離開事故現場。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認定為逃逸。
關於司機不知道的例子。為了給大家更好的表述這個問題,我給大家舉兩個真實的案例。在這兩個案例當中,駕駛員都沒有認定為逃逸。沒有認定逃逸的理由是駕駛員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
2019年7月。透過影片監控可以看到一輛大車在一個商店的門口停下來。車上只有司機一個人,司機下車到商店去買東西。一輛摩托車直接追尾到大車的後方,摩托車駕駛員倒地不起。大車駕駛員從商店出來後,從車的前方直接到了駕駛室,駕車離開事故現場。
在此期間,沒有任何人提醒大車司機發生了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了模擬。大車司機從商店出來在視覺上是看不到交通事故的,摩托車駕駛人和摩托車。
交警在事故責任認定的時候,沒有認定大車司機的逃逸行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認定摩托車的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020年2月。一輛小車在超越前方的非機動車時。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員一名老人摔倒在地。從周圍的商店的一個監控,可以看到老人並沒有和小車進行接觸。
事故民警對老人進行詢問的時候,老人承認自己在小車超越的時候,因為小車車速過快鳴笛之後,他自己嚇倒了。
這輛小車在車上有影片監控,從影片監控所反映的內容是發生交通事故之前,司機和乘坐人正在聊天兒。透過老人的時候,車輛進行了鳴笛,鳴笛之後兩人依然在正常的聊天,並沒有談到發生交通事故這件事情。交警透過此影片可以認定駕駛人員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
交警部門在責任認定的時候,認定小車的司機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在引用條款的時候並沒有引用逃逸的行為。
透過以上兩個案例,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在現實生活當中,有的時候發生交通事故,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或者說,交通事故的參與者是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駕駛員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的時候,是不能採用逃逸來認定交通事故的。
交警隊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事故辦案民警會到事故現場進行認真仔細的勘察,並收集現場的各種證據。透過對當事人的詢問,分析交通事故的案情。
事故民警將根據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對於是否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案子。交警部門在取證的時候必須要對駕駛人員是否知道交通事故?是否逃避法律制裁,是否有具體的駕車或者騎車離開事故的行為進行分別的取證。如果缺少任意的一個證據環節,都不能認定為肇事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
我的個人建議。交通事故處理當中,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交警部門嚴厲打擊的一種違法行為。因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後果擴大化。在很多交通事故當中,由於肇事駕駛員的逃逸,造成了傷者的二次碾壓事故經常的發生。在國家的法律規定當中,對肇事逃逸的行為處罰是非常嚴重的。
但是我們在認定駕駛員是否存在逃逸行為的時候。一定要確認駕駛員是否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否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想法?是否有駕車或棄車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當這三個條件都具備的時候,才能認定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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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管業務解答
你好,從事交管工作20餘年的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司機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離開現場,不算逃逸,這是因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交通肇事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故意的,記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逃離現場。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主格尚缺乏故意,則不構成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發生交通事故,而當事人已知交通事故發生,既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二、當事人逃離現場的主觀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即主觀上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三,客觀上當事人實施了駕車或者棄車逃離現場的行為。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少一個條件,便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如發生交通事故後,因不知道離開現場,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援,有一個真是案例(中央臺播過),一輛重型載貨汽車,滿載水泥在路上正常行駛,遇到紅燈時停車,這時一輛電動車駛入機動車道,在貨車右前方摔倒,綠燈亮時貨車正常起步,將電動車駕駛人碾壓,車輛未停直接開離了事故現場。
經路人舉報,交警很快在不遠處的工地找到肇事貨車,貨車司機一臉茫然,對交警說來的路上沒有發現碾壓到任何東西。
後經過交警細緻勘察、調取事發周邊和車輛監控發現,第一點,車輛停車等紅燈的路面,由於大車長期剎車碾壓,路面凹凸不平並且幅度較大,加之貨車滿載,壓電動車時,坐在駕駛室的司機無異常感覺,和平時過路口一樣,以為是路面不平發生的顛簸。第二點,透過調取周邊監控和貨車記錄儀顯示,電動車駛入機動車道時正好進入貨車盲區,包括被車輪碾壓卷到貨車底下,都發生在盲區之內。第三點,貨車司機肇事後無異常表現,仍然將車開到工地進行卸貨,並未發生藏匿車輛或清洗車輛等可疑情況。
至此,有充分證據證明貨車司機,在事故發生時和發生後確實不知情,排除了肇事逃逸。
事後大貨車駕駛員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保險公司賠償了被撞人家屬,貨車駕駛員駕照沒有影響。
透過這個比較典型的案例,我們看出,發生交通事故後只要有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那麼肯定不會定你肇事逃逸。
假如不幸發生事故,駛離現場,事後一定要提供不知情的有力證據,協助交警偵辦,逃逸和不是逃逸對你來說可是天壤之別,首先,一旦被認定為肇事逃逸,不管對方在事故中有無責任,你都將會被定全責,並且保險公司會拒絕賠付,所有賠償損失都會由你承擔。其次,肇事逃逸涉嫌刑事犯罪,如果發生人員死亡,將被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再領,還要面臨以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並且逃逸屬於加重情節,造成嚴重後果往往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了,說了這麼多,還是希望大家在駕車時,小心小心再小心,注意注意再注意,有時候事故往往發生在不經意間,到時在想找後悔藥可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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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當然不算!問題是發生了多大交通事故?假如就是輕微剮蹭,也許不知道,那還得看警察咋確定,百分之九十9的事故都應該是知道的,記得應該是1990年,我那時開車走在農村的小路上,我前輪都過去了,一隻鴨子從邊上跑出來專到我後輪下面被壓死了,這是人家看到的告訴我的,要是這樣就不算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