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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年史學家

    科舉制度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用人制度的一大創新,其在的相關方面的發展,對於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的完善也提供了後備人才的保障。

    科舉制度是隋朝建立、唐朝完善併為後代沿用的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高門士族擁有政治特權,世代壟斷高官顯位。南北朝時士族門閥已日趨腐朽。隋朝廢除了九品中正制,採取科舉取士的辦法,隋初規定原有的秀才、明經兩科,由州縣學送生徒到中央參加考試。煬帝時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

    唐朝前期,科舉制進一步得到完善和發展。科舉分為制舉和常舉兩種,制舉由皇帝特旨召試,應舉科目廣泛,應試者身份不限,中第者可獲出身或官職。常舉每年舉行,科目比隋有所增加,但考生主要集中在明經、進士兩科,應考者主要是各級學館學成的生徒和不在學計程車子。中第者可獲得出身,透過吏部銓選,才能正式做官。明經科考試以帖經為主,進士科始以試策為主,後又加試帖經、雜文,天寶年間始試詩賦。

    武則天進一步發展科舉制度,首創殿試,親自面試考生。天授元年(690 年),她“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殿前試人自此始”。殿試製度的出現,不僅表明皇帝對科舉的重視和慎重,而且使考生成為天子門生,他們更忠於朝廷和最高統治者,故殿試為歷代所沿襲。

    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科舉制度也形成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它透過考試方法相對公平的選拔人才,有利於各層面廣大的知識分子步入仕途,擴大了統治基礎,成為唐以及後世選官的主要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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