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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秦鐵鷹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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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月文化館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春秋之誅”為何?
論述“春秋之誅”要從孔子所作的《春秋》開始講起。
孔子所作《春秋》,與其說是一部史學著作,不如說是一部政治學著作。
孔子在《春秋》中創造了一種文章寫法,史稱“春秋筆法”或“微言大義”。簡言之就是在文章的記敘之中表現出作者的思想傾向,而不是像以前那樣透過議論性文辭表達出來。
春秋筆法在宣傳材料的選擇上極度注意褒貶。
孔子修《春秋》所採用的方法是“筆”和“削”。“筆”是在原來《春秋》的記錄上加添,“削”是對原來的《春秋》的記錄刪減。最後的成為堪稱“字字針砭”。
“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莊子·天下》)這就是說,在編書時,涉及到尊者,隱也。《春秋》中所記的八百多起事件,除了記載日食、地震、天災、風霜等一百零二條外,其餘七百多條無一不是記錄周天子、諸侯、卿大夫的重大活動。當時,奴隸的反抗鬥爭,此起彼伏,到處是“寇盜充斥”,“盜賊公行”。這些直接危害奴隸主統治的重大事件,概不記入《春秋》。
一部《春秋》,不僅記載了“十二公”的政事興衰,而且彰顯了“平天下”的價值準則。在那個“禮崩樂壞”的混亂時代,孔子致力於闡揚維持社會公正道義的行為規範和精神取向,並希望國家君主能夠深明此理、善行此道,這種“正名”可謂用心良苦。
其實,《春秋》就是孔子透過有針對性的選取一些君國大事,進行新增刪減,並從主觀角度進行褒貶,以此推廣自己所推崇的一整套禮義思想及價值觀的指導性書籍。
而所謂“春秋之誅”便是採用“春秋筆法”記述中的“貶”的部分。
“春秋之誅”不同於“口誅筆伐”,其核心思想為“心誅”,遠甚於“口誅筆伐”。
即從主觀思想上認定某人“有罪”,誅之。
而孔子則是“春秋之誅”的始作俑者,是他開創了這種方式,併為之“正名”。
《春秋》面世之後,世間有無數“微言大義”的論者,更有眾多“成仁取義”的志士,讓歷代“亂臣賊子”為之卻步。
“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史記·太史公自序》)太史公在此講述了“春秋之誅”的厲害,士大夫們抱著《春秋》不知權變,以“春秋大義”為準繩,判定一切善惡。
孔子誅殺少正卯便是“心誅”的一個典型例子,當孔子誅殺少正卯並暴屍三日後,有弟子發出疑問。孔子則回答說:少正卯有“心達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五種惡劣品性,人的品性只要有這“五惡”中的一種,就不能不施加“君子之誅”,而少正卯是身兼“五惡”的“小人之桀雄”,有著惑眾造反的能力,他和歷史上被殺的華士等人是“異世同心”,不可不殺。
此即為“春秋之誅”,亦即“心誅”。
“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鹽鐵論.刑德》)學術界對於《春秋》的史學價值存在質疑。
胡適認為:《春秋》那部書,只可當作孔門正名主義的參考書看,卻不可當作一部模範的史書看。後來的史家把《春秋》當作作史的模範,便大錯了。為什麼呢?因為歷史的宗旨在於‘說真話,記實事’。《春秋》的宗旨,不在記實事,只在寫個人心中對實事的評判。
徐復觀認為:可以斷定孔子修《春秋》的動機、目的,不在今日所謂‘史學’,而是發揮古代良史,以史的審判代替神的審判的莊嚴使命。可以說,這是史學以上的使命,所以它是經而不是史。
但是無月認為,世上沒有完美的人,也沒有完美的思想,作為一個明智的學習者,更應該學會辯證的看待問題,有所取捨的吸取知識,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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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理解,春秋之誅在形式上及後世最廣為使用的是:根據品德殺人,不管你犯沒有犯法,只要認定你德行不佳,就給你戴一個人品不佳的帽子,然後把你弄死了事。再說簡單點就是“以心殺人”,與法家提倡的“法不誅心”是相對應的。
春秋之誅的深層含義是:在史書上給你記一筆壞事,不管是不是你乾的,或者你並沒有幹得那麼嚴重,但是都給你寫得極端不齒。最終讓你受後世萬千世人唾罵,永遠釘在恥辱柱上受刑,甚至禍及子孫萬代。
孔子因為修訂《春秋》之便,把自已的好惡帶進了該史書!孔子認為不合道的人,他都痛加貶斥,甚至詆譭之;孔子認為合乎道的人,他都大加褒揚,甚至美化他們。比如三皇五帝的禪讓制,孔子認為是他們德行高遠,所以讓位於賢;而同時代的史料卻記載了是後進者以權勢逼迫上位者讓位的。又比如少正卯本是一個學問不下於孔子的大學問家,也在廣開私學,門人弟人多於孔夫子,孔子的很多學生都去他那裡聽課。但孔子卻認為他心術不正,上任後就殺了少正卯。不僅讓少正卯身死,更在史書上把少正卯記載成一個內心十分危惡,人品極端低下的人。
《荀子·宥坐》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傑雄也,不可不誅也。因此可以說少正卯成了第一個被“春秋之誅”的人。後世帝王殺人,皆不依法殺人,只要不喜歡某一個人,或者覺得某人有威脅,就給這個人按一個是事而非的罪名,將其處死。而有的帝王更會把一個功臣的生平簒改,讓其名留青史,卻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