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直隸屬於河北省,是省直管市,不是地級市。
定州市是河北省中部區域中心城市,河北省直管市,具有省轄市級社會經濟管理許可權。定州是中山古都,擁有2600多年的建城史,是三大主要歷史文化之一”中山文化“的主要發祥傳承地。
定州市地處東經114°48ˊ-115°15ˊ,北緯38°14ˊ-38°40ˊ之間,太行山東麓,華北平原西緣,河北省中部偏西,自古就有“九州咽喉地,神京扼要區”之稱。2013年,定州市總面積1275平方公里,下轄4個街道、14個鎮、7個鄉。2015年末,總人口124.4萬人。
擴充套件資料:
定州市的歷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歸唐,復置定州,管轄10縣。設定州總管府,駐紮定州,管轄5州:定州、恆州、幷州、灜州(州治在今滄州河間)、廉州(州治在今石家莊藁城市)。
唐武德六年(623年),設定定州大總管府,駐紮定州,管轄:定、洛、相、磁、黎、冀、深、蠡、滄、灜、魏、貝、景、博、趙、宗、觀、廉、井、邢、欒、德、衛、滿、幽、易、燕、平、營。
後周廣順元年(951年),設定定州義武軍節度使,駐紮定州,管轄3州:定州、易州、滄州。
北宋慶曆八年(1048年),設定定州路,駐紮定州,管轄8州。
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改定州為中山府,治所在安熹(今定州市),管轄7縣。
金天會六年(1128年),定州歸金國。
金天會七年(1129年),仍設中山府,府治安熹(今定州市)管轄7縣。
蒙古太祖十四年(1219年),歸元朝,仍設中山府,府治安熹(今定州市),管轄3縣:安熹、無極、新樂。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中山府為定州,州治在安喜縣(今定州市),從此中山府的名字不再出現。
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安喜為定州,從此安喜二字不再出現,而定州二字成為現定州城所專用,並一直延續至今。
明洪武九年(1376年),仍設定州(此定州為一個州的概念),州治定州(為一個縣的概念,即今定州市),管轄4縣:定州、新樂、曲陽、行唐。
清順治六年(1649年),仍設定州,州治定州,管轄3縣:定州、新樂、曲陽。
清雍正二年(1724年),仍設定州,由隸屬正定府改為直屬直隸省(相當於今天省直管縣的概念),州治定州,管轄3縣。
民國元年(1912年),稱定州,州治定州,管轄3縣。
民國二年(1913年),改定州為定縣。
民國三年(1914年),稱為定縣,屬保定道。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在定州設定第十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紮定縣,管轄6縣:定縣、新樂、靈壽、行唐、曲陽、阜平。
1949年8月1日,設定縣專區,專署駐定縣。
1954年,撤銷定縣專區。
1958年,定縣、曲陽合併為定縣。
1961年,定縣、曲陽分開。
1986年,定縣升級為定州市。
1994年12月,保定地區和保定市合併,組建新的地級保定市,定州由保定市代管。
2013年6月,定州市被確定為第一批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試點縣。
河北定州直隸屬於河北省,是省直管市,不是地級市。
定州市是河北省中部區域中心城市,河北省直管市,具有省轄市級社會經濟管理許可權。定州是中山古都,擁有2600多年的建城史,是三大主要歷史文化之一”中山文化“的主要發祥傳承地。
定州市地處東經114°48ˊ-115°15ˊ,北緯38°14ˊ-38°40ˊ之間,太行山東麓,華北平原西緣,河北省中部偏西,自古就有“九州咽喉地,神京扼要區”之稱。2013年,定州市總面積1275平方公里,下轄4個街道、14個鎮、7個鄉。2015年末,總人口124.4萬人。
擴充套件資料:
定州市的歷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歸唐,復置定州,管轄10縣。設定州總管府,駐紮定州,管轄5州:定州、恆州、幷州、灜州(州治在今滄州河間)、廉州(州治在今石家莊藁城市)。
唐武德六年(623年),設定定州大總管府,駐紮定州,管轄:定、洛、相、磁、黎、冀、深、蠡、滄、灜、魏、貝、景、博、趙、宗、觀、廉、井、邢、欒、德、衛、滿、幽、易、燕、平、營。
後周廣順元年(951年),設定定州義武軍節度使,駐紮定州,管轄3州:定州、易州、滄州。
北宋慶曆八年(1048年),設定定州路,駐紮定州,管轄8州。
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改定州為中山府,治所在安熹(今定州市),管轄7縣。
金天會六年(1128年),定州歸金國。
金天會七年(1129年),仍設中山府,府治安熹(今定州市)管轄7縣。
蒙古太祖十四年(1219年),歸元朝,仍設中山府,府治安熹(今定州市),管轄3縣:安熹、無極、新樂。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中山府為定州,州治在安喜縣(今定州市),從此中山府的名字不再出現。
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安喜為定州,從此安喜二字不再出現,而定州二字成為現定州城所專用,並一直延續至今。
明洪武九年(1376年),仍設定州(此定州為一個州的概念),州治定州(為一個縣的概念,即今定州市),管轄4縣:定州、新樂、曲陽、行唐。
清順治六年(1649年),仍設定州,州治定州,管轄3縣:定州、新樂、曲陽。
清雍正二年(1724年),仍設定州,由隸屬正定府改為直屬直隸省(相當於今天省直管縣的概念),州治定州,管轄3縣。
民國元年(1912年),稱定州,州治定州,管轄3縣。
民國二年(1913年),改定州為定縣。
民國三年(1914年),稱為定縣,屬保定道。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在定州設定第十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紮定縣,管轄6縣:定縣、新樂、靈壽、行唐、曲陽、阜平。
1949年8月1日,設定縣專區,專署駐定縣。
1954年,撤銷定縣專區。
1958年,定縣、曲陽合併為定縣。
1961年,定縣、曲陽分開。
1986年,定縣升級為定州市。
1994年12月,保定地區和保定市合併,組建新的地級保定市,定州由保定市代管。
2013年6月,定州市被確定為第一批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試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