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辦理低保從本人書面申請,到民政部門審批,一般需要三個月(一個季度)集中辦理一批,只要是符合低保條件的,三個月就可以辦理成功了。
一、流程:
1、申請。由戶主透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物件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稽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物件,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複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物件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應當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農村低保保障待遇申請書;
(二)戶口簿、戶主及其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三)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四)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贍養(撫養、撫養)協議等有關法律證明;
(五)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影印件;
(六)土地(山林、水塘、廠礦)承包或者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農業收入證明;
(七)其他必需的有關證明。
三個月,辦理低保從本人書面申請,到民政部門審批,一般需要三個月(一個季度)集中辦理一批,只要是符合低保條件的,三個月就可以辦理成功了。
一、流程:
1、申請。由戶主透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物件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稽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物件,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複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物件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應當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農村低保保障待遇申請書;
(二)戶口簿、戶主及其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三)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四)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贍養(撫養、撫養)協議等有關法律證明;
(五)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影印件;
(六)土地(山林、水塘、廠礦)承包或者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農業收入證明;
(七)其他必需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