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
場地為長12米,寬6米的矩形。由球網和中心線將場地分成長為6米寬6米的兩個場區。每個場區畫一條距離中心線2米並與邊線連線的平行的平行線叫限制線。球網高度男子為2米,女子為1.8米,在網上中心線與邊線的交點處設定一垂直於地面的標誌杆。
二、比賽用球:
比賽用球為重約100-150克,圓周為79-85釐米的塑膠充氣皮球。球的顏色一般為黃色。
三、比賽規則:
(一)勝負:
1、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每局25分。
2、由首先贏得25分,並且超過對方2分的隊獲得本局勝利。
3、決勝局,先得27分的隊獲勝。
(二)球員場上位置:
1、比賽每隊同時上場隊員為5人(其中1人為場上隊長)。發球隊員發球時,雙方隊員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前排2人,後排3人)。
2、發球時場上隊員位置不能調整,前排隊員可以站在限制線以外,但後排隊員不能站在前排隊員前面。(隊員的位置是根據其腳的著地部位來判定的,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後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每一名右邊(左邊)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間隊員的雙腳距場地的右(左)邊線更近。在發球隊員擊球的一剎那,場上隊員腳的著地部位必須符合其位置要求。在發球後,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3、比賽過程中,對場上隊員位置沒有限制。
(三)發球:
發球隊員發球時要將球明顯拋起,然後用手將球擊過球網,進入對方場內。發球隊員可以在底線後的邊線延長線的無障礙區域內的任一處開球。
1、發球隊員不能站到邊線以內或踩到邊線。在裁判員鳴哨後球被拋起發球隊員未擊球,球未觸及發球隊員而落地,裁判應再一次鳴哨繼續發球。發球隊員在裁判未鳴哨而發球的,發球無效,重發,不判對方得分,第二次則判犯規。
2、當發球隊勝一球時,則隊員要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的隊員發球。(不準連續發球。)
3、換髮球時,發球隊隊員要首先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隊員發球。
4、發球方將球擊入對方場區內任何位置均有效。
(四)進攻:
比賽過程中有球的球隊為進攻方。
1、在對方發球時,前排隊員不允許單手上手擊球過對方場地或攔網。
2、前排隊員只能將球平推或墊球過網。
3、扣球隊員必須在限制線以外起跳,並且擊球時不能站在限制線以內。
4、進攻方允許最多擊球三次(攔網除外)並將球擊過網進入對方場區。
5、一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攔網除外)。
6、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同時計為一次擊球。但球必須被擊出,不得接住或丟擲,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彈。
7、只有前排的隊員可以攔網。隊員可在球越過網之前進行攔截,但是不得觸網或干擾對手(不能過網擊球)。在一個攔網動作中,允許球迅速而連續地觸及一名或更多的攔網隊員。攔網觸球應在對方隊員完成進攻性擊球之後,同時不能有擊球動作。
8、球碰到網進入對方場區為好球。
9、擊球方將球碰到除了球員和球網以外的任何障礙物體後即為死球,由對方得分。
10、雙方隊員同時觸球並且有明顯的停留現象時判為爭球,由原發球方重新發球。
(五)得分:
採取每球得分制,一方在獲得發球權時同時得分。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接發球方可得一分。如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發球方可得一分,並且繼續發球。
1、球落在自己一方的球場範圍內。
2、界外球(發球或擊球出界)。
3、發球員沒有在規定的發球區內發球,或發球時腳踏到端線。
4、沒有依照發球次序發球。
5、本方球員連續擊球超過三次。(攔網不算一次觸球,還可再擊球三次將球擊入對方場區。)
6、持球(即在擊球時球在手中有明顯的接球停留現像。)
7、連擊(即一人連續擊球兩次,或者球先後連續觸及隊員身體的不同部位。攔網不算一次觸球)。
8、觸網(即比賽進行時,身體的任何部份明顯碰著球網。但隊員在已經完成了擊球動作和擊球試圖(如攔網)之後,無意觸網或被動觸網則不算犯規。)
9、過線(隊員的一腳或雙腳踏過中線同時觸及對方或影響到對方比賽。允許隊員的一隻腳或雙腳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腳的一部分還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除腳以外,不允許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觸對方的場區。)。
10、過網擊球(球體的大部分未進入本方場內而伸手過網在對方場地內擊球)。
11、球從標誌杆(向上垂直方向)以外進入對方場區。
(六)其他規則:
1、換人。每局比賽每隊有五人次換人。只有在死球時才能提出換人申請,經過裁判員同意後才能換人。
2、比賽過程中沒有暫停。
3、局間休息時間為三分鐘,決勝局為五分鐘。決勝局某一隊先得13分時,兩隊交換場區,不進行休息。
4、第一局和決勝局由雙方抽籤決定發球權,第二局則由另一方發球。
5、一場比賽中,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6、只有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裁判應及時予以解釋。
7、其他規則可按照排球比賽規則進行。
一、場地:
場地為長12米,寬6米的矩形。由球網和中心線將場地分成長為6米寬6米的兩個場區。每個場區畫一條距離中心線2米並與邊線連線的平行的平行線叫限制線。球網高度男子為2米,女子為1.8米,在網上中心線與邊線的交點處設定一垂直於地面的標誌杆。
二、比賽用球:
比賽用球為重約100-150克,圓周為79-85釐米的塑膠充氣皮球。球的顏色一般為黃色。
三、比賽規則:
(一)勝負:
1、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每局25分。
2、由首先贏得25分,並且超過對方2分的隊獲得本局勝利。
3、決勝局,先得27分的隊獲勝。
(二)球員場上位置:
1、比賽每隊同時上場隊員為5人(其中1人為場上隊長)。發球隊員發球時,雙方隊員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前排2人,後排3人)。
2、發球時場上隊員位置不能調整,前排隊員可以站在限制線以外,但後排隊員不能站在前排隊員前面。(隊員的位置是根據其腳的著地部位來判定的,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後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每一名右邊(左邊)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間隊員的雙腳距場地的右(左)邊線更近。在發球隊員擊球的一剎那,場上隊員腳的著地部位必須符合其位置要求。在發球後,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3、比賽過程中,對場上隊員位置沒有限制。
(三)發球:
發球隊員發球時要將球明顯拋起,然後用手將球擊過球網,進入對方場內。發球隊員可以在底線後的邊線延長線的無障礙區域內的任一處開球。
1、發球隊員不能站到邊線以內或踩到邊線。在裁判員鳴哨後球被拋起發球隊員未擊球,球未觸及發球隊員而落地,裁判應再一次鳴哨繼續發球。發球隊員在裁判未鳴哨而發球的,發球無效,重發,不判對方得分,第二次則判犯規。
2、當發球隊勝一球時,則隊員要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的隊員發球。(不準連續發球。)
3、換髮球時,發球隊隊員要首先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隊員發球。
4、發球方將球擊入對方場區內任何位置均有效。
(四)進攻:
比賽過程中有球的球隊為進攻方。
1、在對方發球時,前排隊員不允許單手上手擊球過對方場地或攔網。
2、前排隊員只能將球平推或墊球過網。
3、扣球隊員必須在限制線以外起跳,並且擊球時不能站在限制線以內。
4、進攻方允許最多擊球三次(攔網除外)並將球擊過網進入對方場區。
5、一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攔網除外)。
6、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同時計為一次擊球。但球必須被擊出,不得接住或丟擲,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彈。
7、只有前排的隊員可以攔網。隊員可在球越過網之前進行攔截,但是不得觸網或干擾對手(不能過網擊球)。在一個攔網動作中,允許球迅速而連續地觸及一名或更多的攔網隊員。攔網觸球應在對方隊員完成進攻性擊球之後,同時不能有擊球動作。
8、球碰到網進入對方場區為好球。
9、擊球方將球碰到除了球員和球網以外的任何障礙物體後即為死球,由對方得分。
10、雙方隊員同時觸球並且有明顯的停留現象時判為爭球,由原發球方重新發球。
(五)得分:
採取每球得分制,一方在獲得發球權時同時得分。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接發球方可得一分。如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發球方可得一分,並且繼續發球。
1、球落在自己一方的球場範圍內。
2、界外球(發球或擊球出界)。
3、發球員沒有在規定的發球區內發球,或發球時腳踏到端線。
4、沒有依照發球次序發球。
5、本方球員連續擊球超過三次。(攔網不算一次觸球,還可再擊球三次將球擊入對方場區。)
6、持球(即在擊球時球在手中有明顯的接球停留現像。)
7、連擊(即一人連續擊球兩次,或者球先後連續觸及隊員身體的不同部位。攔網不算一次觸球)。
8、觸網(即比賽進行時,身體的任何部份明顯碰著球網。但隊員在已經完成了擊球動作和擊球試圖(如攔網)之後,無意觸網或被動觸網則不算犯規。)
9、過線(隊員的一腳或雙腳踏過中線同時觸及對方或影響到對方比賽。允許隊員的一隻腳或雙腳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腳的一部分還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除腳以外,不允許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觸對方的場區。)。
10、過網擊球(球體的大部分未進入本方場內而伸手過網在對方場地內擊球)。
11、球從標誌杆(向上垂直方向)以外進入對方場區。
(六)其他規則:
1、換人。每局比賽每隊有五人次換人。只有在死球時才能提出換人申請,經過裁判員同意後才能換人。
2、比賽過程中沒有暫停。
3、局間休息時間為三分鐘,決勝局為五分鐘。決勝局某一隊先得13分時,兩隊交換場區,不進行休息。
4、第一局和決勝局由雙方抽籤決定發球權,第二局則由另一方發球。
5、一場比賽中,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6、只有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裁判應及時予以解釋。
7、其他規則可按照排球比賽規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