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1、諮詢後領取並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相關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同時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準備其他登記檔案。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5、按《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營業執照。
二、需要提交的檔案和證件有:
1、全體設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檔案;
(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證明;
(6)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7)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
(8)成員身份證明覆印件;
(9)住所使用證明;
(10)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設立程式
1、發起籌備
2、制定合作社章程
3、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4、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5、組建工作機制
6、登記、註冊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5、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住所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
一、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1、諮詢後領取並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相關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同時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準備其他登記檔案。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5、按《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營業執照。
二、需要提交的檔案和證件有:
1、全體設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檔案;
(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證明;
(6)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7)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
(8)成員身份證明覆印件;
(9)住所使用證明;
(10)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設立程式
1、發起籌備
2、制定合作社章程
3、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4、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5、組建工作機制
6、登記、註冊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5、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住所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