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曉魚老師

    這個要由你媽媽自己決定,看你媽媽想不想去伺候他們,誰都不能把你媽媽怎麼著。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包括自然血親關係的、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有撫養關係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等。但沒有規定規兒媳婿有撫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和責任。

    同樣,在法定繼承人範圍裡,按照繼承順序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不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又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權利和義務等同,照不照顧都你爺爺奶奶,都可讓你媽媽自己考慮決定需要怎樣做。

    另外,也別擔心他們用你來迫使你媽媽就範。《婚姻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意思就是說,除非你爺爺奶奶現在再無其他子女還活著了,也沒有別人去贍養他們了,你才要去承擔照顧他們的責任。

    當然,孝敬老人一直以來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你自身經濟能力和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承擔部分贍養你爺爺奶奶的責任會更好。

  • 2 # 竹間墨

    我認為,你媽去不去和你沒有關係,你沒有立場替你媽決定去與不去。

    1.你媽是兒媳婦,身份上你媽不是你奶奶和你爺爺生的,你才是他們親孫子或親孫女,你們是有血緣關係的一家人,你才應該照顧。

    2.他們對你媽不好的時候,怎麼沒想到有一天求著人家的時候,你媽要是照顧,那是你媽大度,是你奶奶你爺爺修來的福分,你媽不照顧,合情合理,沒落井下石就很好了。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3.在你爸爸去世的那一刻起,你媽倫理上沒有照顧的義務,法律上也沒有照顧的責任。

    4.你是誰,你是你媽的孩子,你奶奶你爺爺的孫子或者孫女,你有什麼立場替媽媽決定你長輩的事情。

    如果你年紀小不掙錢,你就乖乖的努力學習,以後多掙錢好養活他們,如果你已經成年,你就好好工作,多掙錢好孝順他們,擺好自己位置,擔還好自己的責任吧,孩子,你孝順是天經地義的,不要隨便評價你的媽媽。

  • 3 # 文文在一起

    這個是你媽媽和爺爺奶奶的感情糾紛,不需要你來提問。也許就是為了你,你媽媽才沒有果斷離婚的。不要道德綁架你媽媽。也不要威脅她,說什麼你以後也那樣對她等。你媽媽也是獨立的人。為了教育帶大你,也是用了很多的辛苦。只有你大了懂事了,你才會知道你媽媽的痛苦。不要問別人 你媽媽該不該去。你只需要保持沉默。尊重你媽媽的選擇。只有她原諒了那兩個人才不會傷害到他們。你要是願意可以自己去照顧爺爺奶奶。只有你和他們有血緣關係。你自己去吧。

  • 4 # 手機使用者51950154774

    這還用問?難道你是想讓人告訴你,你和媽媽都不用管他們?你媽媽管不管是另一碼事,但是你不能不聞不問,如果說是你爺爺奶奶有房子有存款,難道也問問你該不該要?

  • 5 # 我心依舊52162804

    《民法典》剛剛開始實施,按照新的《民法典》要求,兒媳婦對公公婆婆沒有贍養義務。

    但是按照情理和實際情況,實施了贍養義務的行為也給予褒獎。所以於法於情,這個問題都需要你的媽媽自己做主,任何的外人都沒有權利替她做出主張。去與不去,只有你的媽媽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不是說你的爺爺奶奶對你的母親不好嗎?如果你的母親心裡過不去這個坎,那就沒有必要難為自己,因為即使礙於情理去了,心裡也是非常的彆扭,有可能還會使矛盾擴大化,不但舊怨未除,又添新怨,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關於爺爺奶奶的贍養問題,可以有很多的途徑去解決,不需要非待你的媽媽出面。如果老人沒有別的子女,你是他們唯一的合法繼承人,那麼你需要擔負起贍養的責任。請保姆,送養老院等等都是很好的養老方式。

    如果你的母親願意為了你去伺候老人,那就好好的對自己的母親吧,畢竟母親是愛你的人,為了你,她願意委屈自己。

    婆媳之間雖不是親人,但是畢竟曾經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所以,有些矛盾是可以化解的,但是一定不能操之過急,簡單武斷,千萬不能激化矛盾,這樣會害了所有的人。

    所以,無論母親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要尊重她,因為你不是她,她的苦你無法感同身受,相互理解吧!

  • 6 # SweetK77

    媽有那個意向,都不會讓媽去!

    自己的媽自己疼,怎麼打了我媽做臉,還讓她把右臉伸過去?!

    作為孫輩,爺奶對我好,爸爸那輩的人都走了,我自己盡心照顧沒二話。爺奶對我不咋地,還有叔伯姑之類在,那就自己能力範圍內拿點錢給爺奶。

  • 7 # 萬里澤蕪回首澄心

    不知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如果我是媽媽的話,我是不會去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我就有一個這樣不把兒媳婦當人看的婆婆,我丈夫和我兒女怎麼樣對她我不會過問,但我不會去,人心是一點點涼下去的,再暖不回來的。

  • 8 # 反攻略小狐狸

    我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因為 我媽媽說她嫁給我爸爸的時候收的禮金錢 ,被奶奶全部拿走,我爸爸的房間裡連床睡覺棉被都沒有,還是母親嫁過來的棉被睡的一晚 。可現在我奶奶已經接近80了,為了家庭和睦 。我媽也想給後輩 帶個榜樣,因為她是長媳婦,有些事情 。只能平心而論。 我奶奶生病,我媽去照顧 。對我媽來說,吃虧不是福,只是說良心過得去而已 。

  • 9 # 文史漫筆

    只要你爺爺奶奶當初盡了撫養你爸爸的義務,並且你父母在你爸生前沒有離婚的話,是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的。婆媳關係不好,並不能免除贍養義務。當然如果你爺爺奶奶有其他子女的話,可以只分擔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你爸是獨苗,那就責無旁貸了。另外如果你成年了,你媽不願照顧的話,你可以代為照顧。總不能讓老人自生自滅吧!

    不知大家怎麼看呢?

  • 10 # jiarongdudu123321

    去,人終有老的一天,希望你的媽媽包容你的爺爺奶奶,時代不同了,告訴你,我的媽媽,我的親媽,我恨她,恨到了骨子裡恨她,我沒有拋棄媽媽,媽媽生病住院,我忙前忙後,還四處找偏方救她。

  • 11 # 柳暗花明7099

    孫子是爺爺奶奶的孫子,照去不誤;你媽媽隨意。你爸不在了,她和你爺爺奶奶沒有血緣關係了,願去就去,不願去就不去。

  • 12 # kongfanxi2019

    不去,若是我,一定不去。善良無底線,這是絕對不行的。但是作為小輩去看探望應該的,如果條件允許的話,給點錢。

  • 13 # 歐陽楚楚pxj

    清官難斷家務事呀,你爸死的早,現在爺爺奶奶年齡大了,你媽可以不贍養。但有一點爺爺奶奶的財產也沒有你們的份額,雖然你可以代位繼承,但如果爺爺奶奶立遺囑照樣可以剝奪你的繼承權。

  • 14 # Zomin008

    你爸不在了,你媽是沒有義務贍界你爺爺奶奶的。至於你是孫輩與他們有血緣關係,你若有能力就應當給予他們贍養與幫助,如沒有能力讓他們去找有血緣關係的你伯伯或姑姑們。

  • 15 # 一切用心悟

    緣份上兒媳就是婆婆的女兒。可惜婆婆自私不能將兒媳當女兒一樣看待,欺負兒媳遭到了惡報。

    不要為難你的母親。你爺爺奶奶不喜歡你媽媽,不能將你母親當家里人看待。現在你父親不在了,你的母親正好可以明正言順的離開,以後不再讓你的爺爺奶奶看著礙眼,這正是你爺爺奶奶需要收的果。

  • 16 # 涼風9093468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爸去世後你媽沒有義務贍養公婆。如果你爸沒有其他的兄弟姐妹的話,或者他們沒有能力贍養你爺爺奶奶的話,你是有贍養爺爺奶奶的義務的。

    按照傳統以及中國的現狀,多數像你家的情況,兒媳都會伺候公婆的。你在問題提出時特意強調你媽和你爺爺奶奶關係不好,很明顯你是有不想讓你媽贍養你爺爺奶奶的想法。因此最好還是由你履行對爺爺奶奶的贍養義務。

  • 17 # sabrina69

    如果換作是我,那我可能就會去照顧,因為我覺得這是我的義務吧,雖然對我不太好,但是我也會這麼去做。

    不過換作是別人的話,我就不好建議了,因為我們沒有經歷過別人的痛苦,就沒有資格指手畫腳。

    我們家雖然跟您家裡情況不太一樣,但也有雷同,奶奶對媽媽不太好,嚴格來講對所有的媳婦和女婿都不好,但是奶奶偏心,除了老大,對別的孩子都好,我媽媽就會心裡不平衡,最後想讓我媽媽照顧。

    問我,我得意見就是去照顧,如果不願意我也不勉強,這是他們之間的因果關係,我只需要盡到我的責任和孝心就可以了

  • 18 # 獨特視角看問題

    親,請允許我抱抱爺爺,奶奶,他們年老,體弱,疾病纏身,需要人伺侯,沒有人願意照顧,爸爸對他們有贍養義務,先他們而去,讓他們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心很痛,很痛! 親,《民法典》明確指出爸爸,叔叔,姑姑是爺爺,奶奶的第一繼承人,爸爸去世,爺爺,奶奶健在,以後他們遺產分割沒有你家的份額。唯一補就的辦法是你或你媽媽替爸爸盡孝,獲得二老的認可。當然如果你們家不要二老遺產,可以不盡孝。《民法典》中還有,爸爸先二老而去,爺爺,奶奶,你,你媽媽是爸爸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他們二老生活有困難,可以透過分割你父親的遺產來度過難過。我認為爸爸媽媽的財產是你繼承,你跟二老有血緣關係,你是家中的頂樑柱,你應該替爸爸盡孝,抽時間去看看二老,給他們一些幫助,幫助購物,帶他們就醫,打掃衛生,洗澡,洗衣服被褥等。如果沒有時間,可以在自已能為範圍內給與經濟資助找保姆,送養老院。你是二老最親的人,親情是不能割捨的。絕對不能認為,我們不照顧二老,最後遺產也是我的,《民法典》中,老人在清醒狀態下可以“意定監護人”意定監護人,可以根據二老的意願,幫助老人處理一切事務。如後事,銀行存款,包括遺產,上面的事處理不好,得不到遺產,還留下不孝之名,望親三思。 親,《民法典》中,兒媳沒有贍養二老的義務,完全可以不去照顧二老,我不會道德綁架她,她沒有錯。如果媽媽能摒棄前賺,替你爸爸盡孝,更能體現出你媽大度,那是雙贏,一是擁有繼承權,肥水不落別人田。二是為下一代樹立榜樣。三是你們家是一個充滿愛,其樂融融的好家庭,在這樣家庭長大的孩子,充滿正能量,走向社會,運氣不會差,成功機率高。以上是個人觀點,請大家一起來回答

  • 19 # 使用者雨軒隨想

    因為之前的關係,所以現在沒有該不該去之說。只有媽媽願不願去照顧,她如果不計前嫌去照顧肯定是好的,但如果她也有難言之忍不去,也不能說她不好。因為你的爺爺奶奶沒有養育過她,而且之前還對她不好。媽媽如果去照顧也是看在你爸爸和你的份上的。

  • 20 # 趙涵智爺爺

    爺爺奶奶對媽媽不好,爸爸又不在,現在年紀大沒人照顧 ,這種情況可以不去,也沒權力規定要去,本身血緣沒關係,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願意去,應給一個讚賞,說明量度大,不計前嫌,心腸好,人善良賢惠,對於爺爺奶奶說是一種福氣,讓他們思索,自己感到內疚。實際上人與人關係,要和睦融洽,互相尊重理解,大事化為小事 ,小事化為沒事,何枉又是一家子,兩方面處理好,也不會有隔閡,糾結矛盾,對雙方都有益處。因為每個人都會遇到困難,需要一定幫助,如果無法侍候,經濟條件允許,可以釆取其它方式彌補,畢竟歲數不饒人,從道德角度上,還是給於一片愛心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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