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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奮鬥的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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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68312276910
需要辦理資訊變更換證。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條的要求,身份證上的住址發生變化的,駕駛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機動車駕駛人資訊發生變化的;
(二)機動車駕駛證損毀無法辨認的。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居住證地址變更,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居住證原件,本人有效的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到當時申請辦理居住證的地方進行更改,若跨市區地址變更一般要求登出舊的居住證以後,再重新辦理新的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