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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樂現場紀實
音樂的基本要素
旋律一連串樂音的有組織地進行,一般處於多聲織體的上方聲部,它包含有音高、節奏、節拍、 速度、力度、調性等音樂的基本表現要素。旋律的音域取決於演唱的人聲聲部或演奏的樂器。 傳統的旋律都是透過把某一調式體系所包含的樂匯加以運用處理而成,跳幅不大,而且,除 非是為了特殊的表情目的,否則旋律最後的音總是結束在主音上,因此它們的調式或調總是 可以判明的。在現代音樂中,旋律的概念有很大變異,它不一定就是一個可以立刻記得住、能夠琅琅上口 的“曲調”,它可能有很大幅度的跳動。但是,聽多了、熟悉了就會理解,實際上許多“非 曲調性”的現代旋律,是以含蓄的方式來表達的。
和聲和絃的結構、進行和關係。和聲的單位是和絃。和聲“進行”的最小因素由兩個和絃構成。 在大小調體系中,主和絃(Do、Mi、 So1或La、Do、 Mi)是調式的和聲中心。當它的前面是屬 和絃(S01、Si、Re或Mi、#S01、Si)時,它的主和絃身份十分顯著:當它的後面是下屬和絃(Fa、La、Do或Re、Fa、La)時,則有力地加強了對調性的肯定。這三個和絃是一個調的主要和絃。由於它們之間包含音階中所有的音,因此足可以為任何保 持在這個調內的旋律配置和聲。傳統的和聲語言是:主( 1級)一一下屬(IV級)一一屬(V 級)一一主(I級)。
節奏音樂中音符時值長短的模式。節:長短之別:奏:有章法地發生、實現。音樂的節奏是指聲音的強弱、長短的配合、對比、反襯、連續等千變萬化的組織形式。節奏對音樂形象的塑造具有重要的表現意義,它可以表明樂曲的風格,如進行曲、圓舞曲等。
節拍:由拍子的數量、拍子的時值和重音所決定的一-種節奏的骨架,是音樂在小節和樂句中 的劃分,在歌曲中長短音節的模式。傳統音樂中常常使用有規律的節拍單位,節拍變換的頻 率較小,而在某些現代音樂中,各種節拍的模式往往是交替使用。
速度 音樂進行的步伐。 速度大致分為快速、中速、慢速。在音樂表現中,一 般表現激動、 歡快情緒是用快速;表現平和、抒情的情緒是用中速;表現輓歌、沉重的情緒是用慢速。所以, 音樂的速度與音樂的表現內容是密切相關的。
音樂表現中的強弱程度,利用力度變化,可使音樂獲得鮮明的藝術對比,使音樂形象生動逼真。
音色 音的色彩或性質。音色是聲音最直觀的現象之一, 也是音樂表現的手段之一。 如:在演唱或 演奏中的“連貫的”“短促的”或“強的”“弱的”不同的樂器所發出的不同音響;各種 特殊技巧所表現的特色音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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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奏、旋律、和聲和音色
1、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週期性地、有規律地重複進行。中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次強拍(中眼)或弱拍。
2、旋律:聲音經過藝術構思而形成的有組織的、有節奏的和諧運動。旋律是樂曲的基礎,樂曲的思想感情都是透過它表現出來的。
3、和聲:和聲包括“和絃”及“和聲進行”。和絃通常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樂音按一定的法則縱向(同時)重疊而形成的音響組合。和絃的橫向組織就是和聲進行。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以3度關係往上遞進。
4、音色:是指聲音的感覺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