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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燎原雜談

    “殺父母之仇,奪妻兒之恨“,令人最氣憤!這是因為:一方面,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首先,按照生物學的說法,人是有情感的靈長類動物。而人之父母就是他一生中最該孝敬贍養的人,如果有人敢殺別人的父母,那將是令人最氣憤的事,因此,它也將成為別人不共戴天的仇人!

    其次,從心理學上講,人之父母若為他殺,也是對人心理和精神的極大侮辱,勢必激起人的切齒大恨與強大的報仇心理。所以才有了"此仇不報,誓不為人的說法"。最後,從社會學的角度上看,凡是殺人父母者,無論是否有理,一般都會受到輿論的譴責,這是人敬重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共性行為。所以,這種事也是最令人氣憤的,這種人也是最不可饒恕的。另一方面,奪妻兒之恨天人共怒。第一,奪別人的妻子或丈夫的事最令人氣憤。因為夫妻只構成一個幸福家庭的前提和基礎,所以一旦有人將別人的妻子或丈夫透過不正當手段奪走,使幸福的家庭瓦解,不但會招來輿論的譴責,也容易引起對方的強力報復。第二,奪別人兒或女也是最令人氣憤的。有的人因為各種原因搶奪拐賣禍害別人的兒女,這也是最喪良心的事,這事不但容易引起受害者家人的氣憤性報復,而且還會受到社會正能量的人肉和攻擊!總而言之,由於人是具有社會屬性的情感性動物,所以在所有令人氣憤的事物中,“殺人父母和搶奪人妻兒"就是最令人氣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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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冷暖自知9488

    世界上令人氣憤的事很多很多,壁如不忠不孝,不仁不義,恃強凌弱,巧取豪奪,坑蒙拐騙,誨淫誨盜等等,至於什麼事令人最氣憤?因為每個人的理解不同,所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站在一個男人的立場表明我的觀點:萬惡淫為首!妻子給丈夫戴上綠帽子令人最氣憤。

    眾所周知,愛情是最自私的,夫妻間的性愛不能像其它東西一樣與人分享。一個有尊嚴,有個性,鐵骨錚錚的男人為了撐起一個家庭,可以不怕辛苦,可以流血流汗,面對生活的艱難,不敢言累,不敢鬆懈,所有的一切努力拼搏,都是為了父母,妻子,兒女生活得更好,這是男人的責任,也是一個男子漢應有的擔當,吃苦受累,份內之事,責無旁貸,天經地義!男人最怕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妻子卻在背後捅自己一刀,紅杏出牆,給自己戴上一頂綠帽子,那會讓他尊嚴掃地,氣憤不已,情何以堪,生不如死!如此奇恥大辱,試問天下男人,是不是令人最氣憤之事?

    夫妻本是雙鴛鴦,恩恩愛愛苦也甜,一個幸福的家庭,必須夫婦同心,其利方可斷金,千萬不要同床異夢,壞了良心道德。丈夫不能貪戀紅塵誘惑,妻子一定要堅守住自己的婦德,誰也不要做狂蜂浪蝶,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拒絕外遇,守″土"有責。勿貪一時之歡,方能一生無悔,都說色字頭上一把刀,若是把持不住,恐怕刀落人斷腸,豈不悲哉!

  • 3 # 手機使用者91625345937

    氣憤的事數不盡,你找不出不氣憤的事。他們座在辦公室憑自己的想象設計別人的生活方式,並強治推行。這叫什麼社會。

  • 4 # 阿鼎AD

    昨天下午,接單位出納電話,叫去交120元的職工醫序互助費,以前交過才60元,後漲至80元,現在說漲到120,諮詢過管工會的人,他說參加醫療互助的人得本人寫申請,交費得自願。當即回絕出納說拒交,這於法無據,純屬強迫攤派變相捐贈,她說不願交得到單位寫個承諾書。作者都退休20多年了前年去年都沒交錢,去年住院3次刷自己的銀行卡支付了兩W多元,住院期間他們從沒來探視過也不見他們來互助一下。上邊工會哪位大俠出的互助這個餿點子這不是變相集資嗎?連七老八十的老年人也不放過,雖說120元不多,但不該出的一毛二也是不合理,不能縱容助長這種亂收費的風氣。這個事讓人最氣憤!

  • 5 # user8039174801872

    最令人氣憤的是有人踩在別人肩上摘果子吃,還對人家說三道四,不談感恩戴德,連起碼人格都喪失了,著實令人不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想開家童裝店,幾月份開業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