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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波宛

    【太二15】“住在那裡,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文意批註﹞本節的“住在那裡”,是約瑟的順服;第十三節的‘住在那裡’,是神的命令。 本章共有四次提到“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5,15,18,23節),表明基督降生後的一切情勢和遭遇,都在神預先安排之下。

    “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這句話原是指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召出來說的(何十一1);馬太把這句話應用在主耶穌身上,表明舊約裡有些以色列人的經歷,也是預表基督的。 ﹝話中之光﹞

    (一)“住在那裡,直到。。。”我們順服了神第一步的引導之後,還得繼續等候仰望神下一步的引導,步步等候仰望與跟隨。

    (二)順服神的話,有時須要立刻遵行(14節),有時則須要忍耐等待神的時候;如果該快的倒慢,該等候的反著急,都會破壞神的計劃。

    (三)馬太福音一再強調“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這說出主的行徑都在神的旨意中;基督就是神旨意的實現。

    (四)神指著以色列人所說的預言,現在應驗在主身上,乃表明主在凡事上與他的弟兄相同,好作我們的大祭司(來二17)。

    (五)有時我們雖然會遭遇難處,但只要我們有神應許的話語,便可以安然等候神的時間來到,因為他的應許都要成就(林後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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