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由會計部門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應借、應貸)和金額的一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做好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必須以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3.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範。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5.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6.記賬憑證上,必須有填制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於發生的收款和付款業務必須堅持先稽核後辦理的原則,出納人員要在有關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上籤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對已辦妥的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出納要當即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發生。
7.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由會計部門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應借、應貸)和金額的一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做好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必須以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3.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範。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5.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6.記賬憑證上,必須有填制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於發生的收款和付款業務必須堅持先稽核後辦理的原則,出納人員要在有關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上籤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對已辦妥的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出納要當即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發生。
7.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