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羊娃唱風

    若雙方都是未婚,或是孤寡老人,搭夥過日子,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禁止,所以不結婚也是可以在一起生活的。

    但是,若是雙方確實有感情,還是結了婚的好。這樣,即便以後有了分歧,法律起碼可以保護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2 # 凝視眼神

    以前叫非法同居,現在沒有相應的法律限制,那就是不違法?婚姻在一起居住,不結婚也在一起居住,兩種形式並存。兩者之間的區別是:婚姻內兩者的權力義務受法律保護,不婚同居沒有法律條款保護其各自權益。

    至於以後是否限制?在立法上可能有些不好處理的問題。都覺得這種現象不利於家庭穩定,也是一種不太好的社會想象,但當下也是普遍存在的。

  • 3 # 好哥們1999

    這個話題太大了,男女,婚,與非婚同居。最終肯定會有說法。眼下非婚同居(搭夥過日子)是特殊年代的後遺症...

  • 4 # 130326076

    現在,人們的包容度高了,未婚同居現象越來越普遍,也漸漸被社會接受。

    其實,作為父母而言,子女們未婚同居既成普遍現象,出於無奈,又不得不接受。

    至於老年人不婚同居(打夥過),不在少數,人們也是睜隻眼閉隻眼。這種打夥形式的生活,有利也有弊。

    無論怎麼說,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極易出現糾紛,還是慎重為好!

  • 5 # 周永根1

    現在我們中國巳經步入老齡社會,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早就提到了議事日程。尤其是孤寡老人和失偶的老人更值得大家去關注。關於老年人抱團養老,搭夥過日子和單身同居不要多加干涉。在恰當的時候給予一定的幫助。這樣的互相照顧行為,不但可以減輕了親屬們的精神負擔,同樣也能減輕社會社群的壓力。對於老年人來說,心情愉悅了,對延年益壽也是有好處的。再說,社會治安條例上,也沒有規定不能單身同居,因此,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 6 # 微笑

    對於不婚同居現象存在是一種不太好的現象,對於不婚前同居的情況往往會給婚姻造成一種傷害。

    不婚前同居增加了對無婚男方相親帶來抵逐和反感情緒,這是客觀存在的不良因素。

    因此,法律法規更應該嚴加控制這種社會不良嗜好,受不婚前同居影響造成了大多數剩女存在,這對發展中國人口增長於不利。

  • 7 # 雪龍20

    法律不禁止,最後男人吃虧,因為女人有婦女保護法,有婦聯,男人一沒組織二沒法律上保護。女可要青春保護費,法律上支援,男人你要個青春保護費看有支援你的沒,沒有。不結婚就是雙方都想撿便宜,不擔責,享樂主義,最後給社會造成負擔,怨婦多,渣男渣女多,極大的損害社會良秩。渣男渣女宣揚的和戲子無情一樣的性自由,不勞而獲的思想。

  • 8 # 阿達哥62301030

    不是夫妻發生性關係都應定罰或違反某項規定作相應處罰。只要發生性關係,只能有證是合法的。同樣,都是經商的只要有證才是合法的!

  • 9 # 布穀57

    不婚同房與搭夥過,我覺意思一樣。如領證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這包括雙方兒女,父母,親戚,財產等方面的因素,如一方先走了,這後事如何辦?雙方兒女能否意見一致,還有,如一方原來喪偶,兒女是否會堅持與前夫同穴,下來是財產等問題。家家情況不盡相同。我認為領了證後,是法律上認同的夫妻,某種意義上就是一張紙。當前,有些後找伴的,為什麼一方要求要辦證?大多是從長遠自身利益岀發考慮,但勢必會給兒女造成身後麻煩?牛郎織女未領過證,但都為是人間絕美愛情!

  • 10 # A毅東見君

    這個應該算人性的進步,以法來約束情,結果應該會適得其反吧。不然那有那麼多離婚的。但為了傳承生命,個人建議,可以來一條凡是三十五歲的男女,如無特別的理由,還沒有生肓小孩,要要生育稅費,逐年遞增。以此來補貼生育第三個小孩的養育費。

  • 11 # 劉睿中

    不管你是否接受!非婚子入戶口已無阻!。文革看″青春之歌⺀林道靜己夢想到海邊沙灘露宿一晚,懷個孩子自已養了!

    管好自已吧!

  • 12 # 到九天覽月734

    應該不會。

    隨著門戶的開放,感覺最泥沙俱下的就是性的開放了。

    過去的貞操觀,可能現在相當的女同胞不以為然了。

    至於一夜情、同居更是不足為奇。

    還有一些曖昧的營業場所,都懂得。

    聽說在獄中,最捱揍的就是QJ犯了,因為XJ都餓得跌跤。

    自古以來,笑貧不笑娼。

  • 13 # MrDats

    人類歷史幾千年不存在所謂的結婚,結婚只是最近一百年庸人乾的事情。不結婚是主流,結婚只是支流。未來時代,根本不需要結婚的。

  • 14 # 如今黨的政策好

    倫理道德要以人類起源說起,當年母系社會,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到父系後,女人成了男人的專屬。用封建倫理限制他人。傳宗接代以保證血脈純正。但性生活畢竟是人類的剛需。當前卻被禁得連豬狗都不如。人類為何要這樣自己作賤自己。倫理道德才是最大的封建!結婚保證血統純正,不婚也不能限制人家的性生活。

  • 15 # 茉莉婲開7

    我覺得現在搭夥過日子的老年人給了年輕人這樣的好榜樣,為啥還要求自己的女兒沒結婚不要跟男人住一起,要多少彩禮再結婚!不太明白都是在一起過日子,你們不就是年紀大一點嗎?

  • 16 # 弄墨書生

    不會。

    結不結婚是個人的事,國家只會建議你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生不生孩子關係到祖國的未來,又不結婚,又不同居,更加不會考慮生育了。

    限制死了以後人口是個問題,江山靠誰守?你我之輩,忍將夙願,付之東流?

  • 17 # 滾滾洪流874

    現在還講倫理,過去結婚都是姑娘頭一回,現在結婚在外同居己好幾個了,不婚同居巳成風不接受奈何,但法律責任是推卸不了的,如同居生育雙方必須盡責撫養,國家早已規定。所以無婚同居不違法,省得以後煩心事不斷,過不好分手雙方財產得到保全。

  • 18 # 復活小龍女

    不婚同居可以出臺政策限制,不過那結了婚,還在外面找小三小四,找小姐你覺得應該怎麼辦?這是一連串的問題?我想請問一下你一下?

  • 19 # 陽光

    以後不婚同居的會越來越多,會成為主流。談戀愛就當是給自己的生活減壓,生孩子就不想了,因為傳宗接代,養兒防老都過時了

  • 20 # 益友仁義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國《民法典》賦予了公序良俗法律效力。公序良俗既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依據,也是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依據。

    非婚同居違背公序良俗,即使沒有專門法條予以限制,也可以根據公序良俗原則給予否定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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