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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澹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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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狄飛驚
首先搞清楚什麼是教坊司?教坊司實質上是官方藝伎管理機構,從業者僅限女性,賣藝又賣身,但這些女性不是自願而是被迫從事這一低賤職業的,因此教坊司被稱為女性噩夢。
藝伎的前身叫伶人,本指演藝人員。古代藝術表演遠遠沒有在民間普及,只有皇宮王室才擁有伶人,在祭祀活動或大型宴會上提供表演。
到了唐朝,隨著高層生活不斷奢華,唐太宗李世民極力推廣這一娛樂專案,專門設立了管理藝伎的機構——教坊,唐代詩人白居易《琵琶行》中彈琵琶的女子年輕時便隸屬教坊,所謂“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
宋、元兩代均沿襲唐朝做法設立教坊,到明代改“教坊”為“教坊司”,隸屬禮部,但後來的這個時候的教坊從業女性,不只是提供聲樂服務,還要向達官貴人提供肉體服務。
教坊藝伎最早的從業人員都是宮女,但宮女人數畢竟有限,且藝伎更新換代十分頻繁,根本供不應求,為了滿足這種需要,教坊司便從戰爭俘虜或罪犯女眷中進行補充。
這些女眷到了教坊司,第一件事是學習各種樂器。學習過程十分枯燥,管教十分嚴厲,沒有天賦學得慢或學不好的就會捱打。這些女眷平時使喚別人慣了,如今卻要低聲下氣,伺候別人,心中失落可想而知,大小姐脾氣慢慢地也被消磨殆盡,成了低眉順眼,沒有尊嚴的藝伎。
藝伎看似光鮮照人,但在古代屬於最低賤的職業,處於社會最底層,她們用自己的才藝表演供人享樂,很多時候還要奉獻肉體供人玩弄,背後的心酸和痛苦又有誰知道呢?
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在古代不入流的伶人和藝伎,到如今卻成了最受推崇的職業,但凡有些姿色的男女,不惜出賣身體和靈魂,打破腦袋都要進入這個圈子,真是翻身奴隸把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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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凌說史
教坊司主要是古代負責宮廷音樂的一個機構,開始建立於唐高祖李淵時期,原本名稱是教坊,明朝才正式改為教坊司。從這裡可以看出原先就是個管理宮廷音樂的機構,為何後來會成為不少女性的噩夢?
唐朝建立教坊以後,隨著教坊的發展增加了不少新的專案,其中包括增設官妓部門。官妓其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所創立的,所以管仲也被稱為“世界妓女之父”。
那麼官妓的來源主要是來自哪裡呢?古代是經常打仗的,所以就會有大量的俘虜,其中也有很多女性俘虜。除此之外還會花錢招募、因罪被處罰的,而這在明朝也發展到一個鼎盛時期。明代時期因為株連九族之罪甚多、東西兩廠的酷刑一度導致教坊司官妓的增多,這也就成了不少女性的噩夢!
古代妓女對琴棋書畫的要求其實蠻高的,官妓更是如此,於是就使得她們也有很多十分出名的人物,好比明朝著名的秦淮名妓董小宛、陳圓圓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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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安—豐鎬遺子
【糾正一下:唐太宗李世民並沒有發明教坊司,“教坊司”的稱撥出自於明朝,隸屬禮部】
教坊司的前身稱“教坊”,史載:唐高祖李淵置內教坊于禁中,掌教習音樂,屬太常寺管轄。不是李世民發明的。教坊是專門管理宮廷俗樂教習和演出事宜。
教坊開始是歌舞藝人研習歌舞為皇家貴族演出的地方。到了後來歷朝演變,教坊司成為官家伎院,成員多為有罪官員家中的女眷,這些人生活條件優越,自幼琴棋書畫無不精通,又懂音律,屬於藝伎的一種,大都供奉權貴皇親享樂。
教坊司的藝伎大部分為罪官女眷,原先都是高高在上,養尊處優的人,進入教坊司,訓練要遭受毒打,上班要穿藍色工服, 頭戴綠巾,腰戴紅布,穿豬皮鞋,走路必需低頭走兩邊,不能和行人搶道,地位十分低下。如此大的落差,許多進入教坊司的女子都忍受不了這種屈辱而草草結束生命。活下來的衰老之後,也是自生自滅。(豐鎬遺址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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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唯楚有才九頭鳥
教坊司始建於唐代,是中國古代宮廷音樂機構,按說應隸屬於六部之首禮部。
那教坊司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呢?說白點就是官方辦的妓院(國營妓院),大多是被抄家者的女眷家屬押到這裡,平日學習各種樂器,學習伺候別人,同時供達官貴人玩弄。
可以想像,原來的闊夫人貴小姐,高高在上養尊處優,來到此地猶如到了地獄,首先是心理上的落差,其次是肉體上的折磨,那種日子可怎麼熬?最後結果可想而知,有些含辱自殺,有些含辱偷生。其實這也是古代對女性一種變相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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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稱作“教坊”,直到明朝才改成“教坊司”。而設立教坊的也並不是唐太宗,而是唐高祖。
唐高祖在內廷設立教坊,掌管宮廷音樂,隸屬於太常寺;武則天如意元年改為“雲韶府”;玄宗開元二年在蓬萊宮設立左右教坊,掌管俳優雜技等。
唐朝的教坊中,有大量的男女藝人以及姿色才情超群的女伎成為帝王的性從屬者。此外,教坊當時還被稱作“宜春院”,是專門蓄養女伎的地方(注意,是“伎”不是“妓”)
唐朝教坊中,真正的主人只有一個,那就是帝王。皇帝是男人,獲得他的青睞寵愛,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性”,所以教坊中才貌雙全者更加能夠有機會魚躍龍門。
崔令欽記載:“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亦曰‘前頭人’,其家猶在教坊,謂之內人家,四季給米。”
另外根據記載,“得其幸者,謂之十家,給第宅,賜無異等。”就是被皇帝寵幸過的,仍舊在教坊中供職,不能列入妃嬪,沒有官家名分但是生活富裕不遜色宮廷。
可以說當時唐朝的教坊,雖然如同奴婢,但是生活也還是高於很多普通人,不算什麼可怕的地方。而提問者所說的被認為是“噩夢”的教坊司是明朝時期的教坊司。
明朝所設立的“教坊司”,是官妓的管理機構。而淪為官妓的,大多都是獲罪官吏的家屬。教坊司中生活沒有保障,而且隨時會被蹂躪,而官妓想要從良,也是非常困難的,主要要兩個條件。
第一由官府廢除樂籍,第二就是償還身價銀;然而因為獲罪進入的,不在此列。在明朝進入教坊司,就等同於淪落風塵,所以被視作“女性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