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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人物之十三

    所以我們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

      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的陰功(姑且讓我這麼說說罷),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問他是騙來的,搶來的,或合法繼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換來的。那麼,怎麼辦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來”!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汙了,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儲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拿來主義”者是全不這樣的。

      他佔有,挑選。看見魚翅,並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只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蔔白菜一樣的吃掉,只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茅廁裡,以見其徹底革命,只送到藥房裡去,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只有煙槍和煙燈,雖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煙具都不同,確可以算是一種國粹,倘使揹著周遊世界,一定會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點進博物館之外,其餘的是大可以毀掉的了。還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請她們各自走散為是,要不然,“拿來主義”怕未免有些危機。

      總之,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那麼,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會成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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