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日用》偈曰:“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若不持此咒,如食眾生肉。”咒曰:“唵縛悉波羅摩尼莎訶。” 《毗尼日用》是明末清初的讀體律師(又名見月律師,西元1601~1679)採擇《華嚴經》淨行品與密教經典中之偈、咒彙編而成的律儀典籍,在清乾隆時,由寶華山第七代祖釋福聚奏請入藏,收於《大藏新纂卍續藏經》第 60 冊 No. 1115 (律部類的諸述部)。“毗尼”為律(梵vinaya )之舊音譯,新譯毗奈耶。“毗尼日用”即指日常應遵守之戒律,“切要”即指要領、綱要。該典籍內容除有甚多設計出家人日常衣、食、坐、臥應誦唸之偈、咒外,並含有在家、出家之戒條。 讀體律師,號見月,是明末清初重興律宗的巨匠,世稱見月律師。俗姓許,明萬曆二十九年(一六○一年)生於雲南楚雄。崇禎五年(一六三二年)三十二歲從寶洪山亮如剃度,法名讀體。 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年),三昧應請入南京寶華山,擢用他為監院,併為眾講戒。清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年)三昧將示寂,囑他繼任法席。從此以後,他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重建殿閣,築石戒壇,定製每年春冬傳戒,結夏安居,寺規整肅,成為各方的模範。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年)正月二十二日示寂於寶華山,世壽七十九,僧臘四十八。他的著述有「毗尼止持會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沙彌尼律儀要略」一卷(以上五種均收於「續藏」、前三種於乾隆二年由福聚奏請入藏),「剃度正範」、「僧行規則」、「三歸,五、八戒正範」、「黑白布薩」、「出幽冥戒」、「大乘玄義」、「藥師懺法」等各一卷。
《毗尼日用》偈曰:“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若不持此咒,如食眾生肉。”咒曰:“唵縛悉波羅摩尼莎訶。” 《毗尼日用》是明末清初的讀體律師(又名見月律師,西元1601~1679)採擇《華嚴經》淨行品與密教經典中之偈、咒彙編而成的律儀典籍,在清乾隆時,由寶華山第七代祖釋福聚奏請入藏,收於《大藏新纂卍續藏經》第 60 冊 No. 1115 (律部類的諸述部)。“毗尼”為律(梵vinaya )之舊音譯,新譯毗奈耶。“毗尼日用”即指日常應遵守之戒律,“切要”即指要領、綱要。該典籍內容除有甚多設計出家人日常衣、食、坐、臥應誦唸之偈、咒外,並含有在家、出家之戒條。 讀體律師,號見月,是明末清初重興律宗的巨匠,世稱見月律師。俗姓許,明萬曆二十九年(一六○一年)生於雲南楚雄。崇禎五年(一六三二年)三十二歲從寶洪山亮如剃度,法名讀體。 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年),三昧應請入南京寶華山,擢用他為監院,併為眾講戒。清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年)三昧將示寂,囑他繼任法席。從此以後,他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重建殿閣,築石戒壇,定製每年春冬傳戒,結夏安居,寺規整肅,成為各方的模範。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年)正月二十二日示寂於寶華山,世壽七十九,僧臘四十八。他的著述有「毗尼止持會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沙彌尼律儀要略」一卷(以上五種均收於「續藏」、前三種於乾隆二年由福聚奏請入藏),「剃度正範」、「僧行規則」、「三歸,五、八戒正範」、「黑白布薩」、「出幽冥戒」、「大乘玄義」、「藥師懺法」等各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