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HTV法治時空
-
2 # 蘭色天空64610511
車沒有停穩時車門被開啟是駕駛員操作有問題,公交車門口是有“此處危險請勿站立”警告,你的手沒有抓安全扶手嗎?
總之,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責任的。只有法院才有權依法判決。
-
3 # 紫羅蘭67628
我不是律師,但是,我覺得公交公司應該承擔責任。你跟公交公司聯絡過,看他們的態度和處理方法,是不準備負責任,更不準備賠償。那麼,就是協商不成,你可以找律師,到法院起訴。不過,你得能證明人證(2個以上同車的乘客),或物證(如,影片,這個在起訴後,可以調取,但願他們還儲存著,),證明確實是司機在車未停穩的情況下、你被摔出車外受的傷。
-
4 # 一枝牡丹
如果這條問答屬實,就是司機責任。可協商,對方不同意,沒有賠款意項。那麼,起訴到法院。誰起訴誰舉證,影片錄音證人。
-
5 # 我的底線是誠信
必定是公交公司駕駛員違反了交通法中的“車輛在行駛中不得開啟車門”。
公交車必須得在車停穩後開啟車門的,這是駕駛員的基本常識。
-
6 # 姜尚古月
這肯定是司機的責任啦,至於醫療費及相關聯的問題處理那就看司機所駕駛的公交車的歸屬權是誰。歸公司的公司承擔(公司對司機如何處理與傷者無關):司機自己的車或承包該車以明確個人責任的由司機承擔。車門開關是由司機掌控的,車停穩後在開門是對司機操作的最基本規定。違規操作造成傷害就應百分之百的承擔責任。
律師解答:本案的問題涉及到三個方面。
第一點涉及到職務的行為,公交車司機是受公交車公司管理的,屬於公交車司機的員工,屬於職務的行為,如若發生了其他情況,由公司承擔民事法律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
從合同的角度來說,根據本案的情況,由於司機師傅的違約操作,導致的乘客受傷,從而沒有安全到達目的地,司機師傅屬於過錯方。
所以,無論是以上哪種情況,公交車公司都應該承擔傷者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