豳公盨是在海外文物市場上偶然發現的,不是科學發掘出土品,現入藏北京保利藝術博物館。詳情見保利藝術博物館編《遂公盨》,線裝書局,2002年;《華學》第六輯,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等等。
因為金文有特定用途,更像應用文而不是隨便寫的散文,比如羅泰認為,青銅禮器銘文可以分成兩部分,前半部分為受命者朝見天子典禮的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出席人物以及賞賜的禮品等,稱其為“功勞的記錄”;後半部分記錄的是受命者紀念其祖先,向之祈求福祿,稱其為“嘏辭”。另外,銘文也不是做好器物後臨時刻上去的,而是要做器之前在模或範上刻字,澆鑄成形,非常費工。
此器爭議之處在於銘文前三句文辭與《尚書·禹貢序》全同,且銘例特異,前所未見。有人疑心這系蓄意作偽所致。不過按常理,能編出這種文字的人想必對西周金文體例也不是一無所知的,起碼該有了解的渠道,何必別出一格自露破綻呢。順便說一下,出土器物銘文中的若干詞句與傳世文獻相同,並非全無可能。由銘文的性質決定,銘文中起記錄作用的那部分文字很有可能是有所本的,即銘文之外還有別的載體(如竹簡)上有記錄,因為很難想象對於這麼重要的典禮竟沒有任何文字記錄,從銘文製作過程考慮起碼也得有一份草稿才對。這樣就有可能為後來寫史編書的人看到,然後直接把那片簡拿過來綴入書中或者重抄一份。
至於器形、紋飾、銘文書體、字形等方面,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過有力的質疑。
豳公盨是在海外文物市場上偶然發現的,不是科學發掘出土品,現入藏北京保利藝術博物館。詳情見保利藝術博物館編《遂公盨》,線裝書局,2002年;《華學》第六輯,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等等。
因為金文有特定用途,更像應用文而不是隨便寫的散文,比如羅泰認為,青銅禮器銘文可以分成兩部分,前半部分為受命者朝見天子典禮的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出席人物以及賞賜的禮品等,稱其為“功勞的記錄”;後半部分記錄的是受命者紀念其祖先,向之祈求福祿,稱其為“嘏辭”。另外,銘文也不是做好器物後臨時刻上去的,而是要做器之前在模或範上刻字,澆鑄成形,非常費工。
此器爭議之處在於銘文前三句文辭與《尚書·禹貢序》全同,且銘例特異,前所未見。有人疑心這系蓄意作偽所致。不過按常理,能編出這種文字的人想必對西周金文體例也不是一無所知的,起碼該有了解的渠道,何必別出一格自露破綻呢。順便說一下,出土器物銘文中的若干詞句與傳世文獻相同,並非全無可能。由銘文的性質決定,銘文中起記錄作用的那部分文字很有可能是有所本的,即銘文之外還有別的載體(如竹簡)上有記錄,因為很難想象對於這麼重要的典禮竟沒有任何文字記錄,從銘文製作過程考慮起碼也得有一份草稿才對。這樣就有可能為後來寫史編書的人看到,然後直接把那片簡拿過來綴入書中或者重抄一份。
至於器形、紋飾、銘文書體、字形等方面,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過有力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