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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盞清茶話人生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了解提刑官,提刑官是官,提點刑獄公事,簡稱提刑官,是中國宋代特有的一種官職名稱。相當於現在的法官兼檢察官。所以提刑官雖然也會涉及仵作的工作,但二者並不一樣。

    宋慈是廣東提刑,也就相當於現在的廣東司法廳廳長,和一般仵作不能相提並論。因為破案需要他也需要熟悉驗屍等工作,但驗屍不是他的本職工作!這和狄仁傑,包拯破案是一個道理都需要檢視現場,現在的警察一樣,刑警不是專業法醫,但基本的驗屍常識你得懂!

    最後說一下宋慈本人,宋慈(1186-1249),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 2 # 溫柔不變情深不傷

    我認為宋慈的提刑官跟仵作並不是一種職業,可以說提刑官的工作包括仵作,但是仵作並不等於提刑官,作為一個提刑官,更多的是斷案,類似於現在的檢察官。

  • 3 # 誰是誰的菜

    舊時官府檢驗命案死屍的人,由於檢查屍體是件很辛苦的事,而且古代的封建思想嚴重,因此一般在檢查屍體的時候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屍體並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於是現代的法醫。 清末改稱檢驗吏,北洋政府時期仍有沿用。舊時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稱為"仵作"。《清會典·刑部》:"凡鬥毆傷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驗,該管官即帶領仵作親往驗看。"這就是說,仵作是官府所僱用的專門為刑事案件檢驗傷勢的專業人員。之所以要"親往驗看。"還含有查勘現場之意在其中。“仵作”的由來

    潮汕女人罵孩子“腳手多”,亂動東西,說是“仵作腳手”。 古代殮屍工檢驗屍體極其詳細,從毛髮到指甲,決不放過任何細節,一具屍體總要翻來覆去地勘查,尋找可疑之處。所以後來,許多潮汕人把殮屍工也稱為“仵作”,那範圍便擴大了。 上海方言上海方言中把“下賤、下流”稱作“下作”,下作者也被講作“下作胚”。疑“下作”是“仵作”之訛。舊上海把收路屍和驗屍者叫做“仵作”,是社會中最低賤和下流的行當。 歷史地位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擔任,仵作的兒子是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與現代法醫最大的不同是古代的法醫是不能解剖屍體的。

    仵作都精通解剖學及藥理病理

    在古代,仵作屬三十六行之一,稱“仵作行”。其實,仵作既驗傷,主要還是驗非常死亡的屍體,驗致死因由,近似於後來的法醫。一般的鬥毆,檢驗方法比較簡單。驗屍便複雜得多,仵作要在沒有解剖屍體的情況下,把詳細的檢驗結果報告給有司,作斷案的參考。因之,仵作要懂許多專業知識,知道何處經絡受傷便危及哪處臟腑,中何種毒便出現什麼症狀,判斷越準確,對破案越有幫助。那些已腐爛的屍體,高明的仵作也有辦法驗證,甚至根據枯骨的顏色來判斷當初中的何種毒藥。

    古代縣官一般都要兼備仵作的職能。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官居經略安撫使,據歷史記載是三品以上官員,官階一般為正二品或從一品。

  • 4 # 吉月文

    宋慈雖然是公認的法醫界的鼻祖,但他本身並不是仵作,而是提刑官。他可不是一個賤民,而是一個正兒八經計程車大夫屬於當時社會統治階層。

    關於宋慈本身,史料留存很少,正史當中沒有明確記載。我們現在對他的瞭解,主要還是來自於他自己所寫的洗冤錄。

    如果讀過洗冤錄就會發現宋慈在文中多次指出一定要親自前往現場勘驗,不要單純的聽從下邊人的一面之詞,否則容易造成冤假錯案。他之所以如此不厭其煩的在書中反覆提及,自然是因為當時的官場風氣所致。很明顯當時的很多官員並不樂意親自前往現場勘驗。宋慈是一個很有能力也很有責任感和正義感的官員。他在辦案過程當中親力親為,積累了很多的有價值的經驗。因此,才成為了法醫界的鼻祖。可以這麼說,和那些養尊處優的普通官員不同,他親自到現場勘驗,做了很多原本應該由仵作來承擔的工作,但並不意味著他是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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