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風險投資的推出方式主要有四種: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 IPO)、風險企業併購(M&A)、風險企業回購和風險企業清算。合理的選擇推出機制,對於風險投資家來講至關重要。
風險投資退出主要可以採用以下四種方式: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 IPO)、風險企業併購(M&A)、風險企業回購和風險企業清算。
1、二板市場發行股票上市
二板市場是主要服務於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於主機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鬆,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於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風險企業在二板市場上發行股票上市是目前公認的風險投資最佳退出方式。
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併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化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體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因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
風險企業在二板市場上市不僅可以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企業以後籌集資金開通了渠道。風險投資一般是當企業進入成熟階段的時候退出的,這時的風險企業正處於發展擴張階段,僅僅靠企業的自身積累和風險投資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透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股票的上市使得投資者的風險分散。當然,二板市場上市並非百利而無一害。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雖然二板市場通常較之主機板市場條件寬鬆,但是市場永遠是風雲變幻的。而且,股票市場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企業的大股東所持的股票通常會有出售時間的限制,這就拖延了風險投資退出的時間。中國目前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只是在2004年開設了中小企業板,雖然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是也是在實踐中摸索著路徑。2003年底,伴隨著IT產業的回暖和海外資本市場的復甦,以攜程上市為標誌,納斯達克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透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路、掌上靈通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後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股份回購
雖然發行股票上市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方式,但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符合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而且該方式還存在著退出週期較長、先期出售股票比例限制等弊端,故而有些風險企業還會選擇其他的退出方式,比如股份回購。
股份回購一般包括兩種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於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中國目前透過該方式實施退出的風險投資還很少,因為股份回購一般只是風險投資者的一個備用的退出方法。只有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才會使用。但是,一旦風險企業執行不良,即使事先簽訂了回購協議,風險企業或創業者通常都無力按照協議來支付,因而股份回購一般都不能順利進行。
3、股權併購
風險企業被兼併,是風險投資的另一種退出方式。2004年,中國創業投資在退出上取得可喜的進展。調查範圍內有60家創業投資機構實現總額為8.02億美元的退出。實現退出的創投機構數量及被退出的企業數量都較2003年有大幅度的增加,退出金額則接近2003年的4倍。股權轉讓仍是創業投資機構最多采用的退出方式,有約一半的退出是透過股權轉讓實現。股權併購為何受中國風險投資者如此青睞?主要原因在於被兼併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的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雖然一般而言透過被兼併收購的方式回收投資的報酬率低於發行股票上市方式,但是由於並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二板上市條件,而且由於風險投資本身所具有的高風險性,使得一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後放棄一夜暴富的夢想。風險企業被兼併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後續投資,創業者並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約佔23%,二期收購約佔9%。
4、清算
清算是指企業由於某種原因需要終止時,對其財產、債權、債務進行的清理與處分行為。通常,風險資本家會在以下情況出現時清算風險企業: (1)風險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同時又無法得到新的融資。(2)風險企業計劃經營期內的經營狀況與預計目標相差較大,由於內部或外部原因,風險企業無法實施首次公開發行,又無法以合理的價格出售,風險企業家無法或不願回購風險資本家持有的風險企業股份。(3)風險企業發展方向背離了商業計劃及投資協議中約定的目標,風險企業家決定放棄風險企業。
風險企業清算有三種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產清算。一般地講,清算平均僅能收回投資的64%。作為風險投資專案退出的一種方式,清算能有效地防止投資損失擴大或風險資本低效率執行,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
一般來講,風險投資的推出方式主要有四種: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 IPO)、風險企業併購(M&A)、風險企業回購和風險企業清算。合理的選擇推出機制,對於風險投資家來講至關重要。
風險投資退出主要可以採用以下四種方式: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 IPO)、風險企業併購(M&A)、風險企業回購和風險企業清算。
1、二板市場發行股票上市
二板市場是主要服務於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於主機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鬆,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於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風險企業在二板市場上發行股票上市是目前公認的風險投資最佳退出方式。
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併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化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體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因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
風險企業在二板市場上市不僅可以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企業以後籌集資金開通了渠道。風險投資一般是當企業進入成熟階段的時候退出的,這時的風險企業正處於發展擴張階段,僅僅靠企業的自身積累和風險投資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透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股票的上市使得投資者的風險分散。當然,二板市場上市並非百利而無一害。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雖然二板市場通常較之主機板市場條件寬鬆,但是市場永遠是風雲變幻的。而且,股票市場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企業的大股東所持的股票通常會有出售時間的限制,這就拖延了風險投資退出的時間。中國目前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只是在2004年開設了中小企業板,雖然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是也是在實踐中摸索著路徑。2003年底,伴隨著IT產業的回暖和海外資本市場的復甦,以攜程上市為標誌,納斯達克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透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路、掌上靈通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後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股份回購
雖然發行股票上市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方式,但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符合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而且該方式還存在著退出週期較長、先期出售股票比例限制等弊端,故而有些風險企業還會選擇其他的退出方式,比如股份回購。
股份回購一般包括兩種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於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中國目前透過該方式實施退出的風險投資還很少,因為股份回購一般只是風險投資者的一個備用的退出方法。只有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才會使用。但是,一旦風險企業執行不良,即使事先簽訂了回購協議,風險企業或創業者通常都無力按照協議來支付,因而股份回購一般都不能順利進行。
3、股權併購
風險企業被兼併,是風險投資的另一種退出方式。2004年,中國創業投資在退出上取得可喜的進展。調查範圍內有60家創業投資機構實現總額為8.02億美元的退出。實現退出的創投機構數量及被退出的企業數量都較2003年有大幅度的增加,退出金額則接近2003年的4倍。股權轉讓仍是創業投資機構最多采用的退出方式,有約一半的退出是透過股權轉讓實現。股權併購為何受中國風險投資者如此青睞?主要原因在於被兼併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的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雖然一般而言透過被兼併收購的方式回收投資的報酬率低於發行股票上市方式,但是由於並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二板上市條件,而且由於風險投資本身所具有的高風險性,使得一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後放棄一夜暴富的夢想。風險企業被兼併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後續投資,創業者並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約佔23%,二期收購約佔9%。
4、清算
清算是指企業由於某種原因需要終止時,對其財產、債權、債務進行的清理與處分行為。通常,風險資本家會在以下情況出現時清算風險企業: (1)風險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同時又無法得到新的融資。(2)風險企業計劃經營期內的經營狀況與預計目標相差較大,由於內部或外部原因,風險企業無法實施首次公開發行,又無法以合理的價格出售,風險企業家無法或不願回購風險資本家持有的風險企業股份。(3)風險企業發展方向背離了商業計劃及投資協議中約定的目標,風險企業家決定放棄風險企業。
風險企業清算有三種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產清算。一般地講,清算平均僅能收回投資的64%。作為風險投資專案退出的一種方式,清算能有效地防止投資損失擴大或風險資本低效率執行,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