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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屬於在編教師,開有一列印影印店鋪,利用空閒時間經營,是否違法?非學校附近,和學校,學生沒有業務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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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世通27

    問題是懇定的。准許,法律又沒規定。不過要避閒,不要幹自己專業的。其它的為了生存,別人可以幹幾份工作。我們為什麼不可以。

  • 2 #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123

    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就可以,要不等著餓死吧。我是老師,也是有父母要養,有孩子要照顧的一個平常人。但我不會給學生有償補課,我是教物理的,給學生有償補課很方便的,但我自己不會去給學生補課,因為這是我最後的尊嚴了。我會給親戚朋友的孩子免費輔導,因為他們也是補不起課的人,我能幫的也只有這一點了。那要問我除了學校收入還有別的收入嗎?肯定有,那就是要搞些副業。我開了有幾個專賣店,因為耽誤時間不多,有店長負責,我只要一年開兩次訂貨會就行,收入還可以。所以在親戚朋友同行中混的還不錯,因為即完成了教學認為,又養的起家,兩不誤。也不會被社會上人罵上課不教重點,下課補課,收紅包,手伸的那麼長。

  • 3 # 荊山一狼2

    謝謝邀請。這問題涉及到有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我們只能有個大概的答案。公辦教師屬於事業編制,人事管理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各級政府、學校制定的與《條例》不相沖突的相關規定。《條例》沒有規定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從事有償兼職,但授權用人單位進行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職以外的從事有償兼職,經營活動不得妨礙所在單位利益,並需徵得所在單位同意。

  • 4 # 我的世紀之旅

    其實有很多事業,特別是像國家公務員這類行業,如果只是一份工作,是不可能養活一個家的,一個月就那麼點工資,如果要買房買車,還要生孩子養家,這點錢根本就不夠,相信每一個人都知道一份工作,根本就不能夠養活一個家庭,所以很多人都開闢了第二職業第三職業。

    很多人都用自己的空閒時間,去做一些兼職,去賺一些錢。為得也是養家餬口。

    特別是在國家公務員這個行業,是需要去注意這些事情。

    不管你做什麼第二職業,要考慮避免你的工作相關的事業,當然,很多人也只能靠這個飯碗吃飯。其實國家也是變相的默認了這種做法。

    假如說你是個老師,在外如果去做兼職的話,也就是當家教,自己開些小的教育培訓。但是國家是不鼓勵老師去,開一些教育機構的。

    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老師都與其他人的名義,大多數都是,親人的名義去開店,這樣不管上面怎麼查,都不會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其實很多這種做法也是,沒辦法,畢竟要養活一家人。

    當然很多,教育相關的崗位,有時候都有一些額外的獎勵,比如說到某某地方去開講座,或者去參加學校的一些活動,學校也會給一定的補貼。

    開闢自己的第二職業,對於自己來說是非常有用的,也是非常有幫助的,有點老師在業餘時間,寫書,出版。

    有的老師用家人的名義開一家小店。

    有的老師在每天下班後還要去輔導學生賺外快。

    老師選擇利用自己休息的時間去做適合自己的兼職,第二職業,為的也是養活自己的家,畢竟一家人要生活,沒有錢的基礎怎麼活。

    所以有些事情是可以做的,但是在選擇第二職業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 5 # 一起考教師

    可以的。

    教育局不允許編制教師利用課外時間從事事於本職業有關的工作,最典型的就是週末或寒暑假培訓,私自開小班課等。

    你描述的是在空餘時間經驗影印店,正如你所說的,與學校、學生沒有業務關係,所以完全沒問題的。

    其實在自媒體時代,教師除了開實體店,還可以將自己的知識變現,投稿寫文章等,也都是可以的哦。

  • 6 # 說文寫作

    當然可以!

    誰規定,在編教師就只能教書了。又有誰規定,在編教師不能進行其它合法營生了?難道說,我們選擇了教師,就必須一輩子站在講臺上嗎?

    難道說,我們利用假期,去擺個灘賣個菜,還違法?

    這種思想有問題。難不成,教師就註定一輩子清貧嗎?

    不!

    教師可以進行第二職業,而且還應該鼓勵教師進行第二職業。當然了,這個第二職業得有前提,不能跟教育有關,不能和本校學生有關。除此之外,無論做什麼,都是合法的,都是合情合理的。

    很多教師擁有知識,而且有很多不錯的想法。這個時候,能力允許,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第二職業。

    我有一教師朋友,她呢特別愛寵物,家裡也養了數種寵物,一進家門如同來到了寵物世界般。於是,她將興趣愛好發展成了第二職業,開了家寵物店。如今,在我們這裡的教師圈裡,可以說是一個小傳說了。

    我們老師,如果單靠那點工資,只怕養家餬口剛夠,想過點更好的生活,難啊。然爾,如果有了第二職業,那麼,情況就有些不同了。

  • 7 # 湖北教師考試網

    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對在編制的教師的管理,參考《公務員法》,其中,明文規定規定,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它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可見,教師是國家編制人員,不可以兼職從事其它工作,除非是義務工作,不帶有任何金錢色彩的。

  • 8 # 熱愛生活55970736

    想當好教師,就不要去搞二職業,人的精力有限!但又想當好家長要多掙錢養家,就只有選一些不影響工作的了,終究容易惹人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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