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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南飛Q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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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農民20192020
賴人家不走是不行的,以口頭告知可以在人家短時間停留。長時間停留或賴人家不走己涉及干擾人家正常生活。人家報警,會以私闖民宅為對實你進行驅離。
建議在單位上班欠債可以小喇叭方式將其欠款行為在單位門口錄音播報一或以海報形式張貼。還有在其居住地門外進行喊話要錢別進人家樓房或院內。給街坊鄰居對欠債人造成不守信影響,別人都不敢借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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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堅持並努力的老七
你的問題我剛才看了,我先說下我的建議。
一、既然當時你能夠借給他錢,說明你們之前的關係是不錯的,現在錢要不會來,你要搞清楚,他是真沒有錢,還是轉移資產了。如果是前者,我建議給他一段時間,讓他翻身,然後達成調解協議,慢慢還,我有個朋友別人欠他13萬,對方認賬但沒有錢,我這個朋友給了對方半年的時間,這期間沒有要一分錢,半年以後,對方前三個月每個月還500元,三個月後每個月還800元,在三個月後每個月1200元,在三個月後每個月1600元,最多每個月2400元。直到還完為止,如果對方有逾期,可以一次性還款。畢竟對方也要生活,現在還到每個月1600元了,中間就是偶爾遲了幾天,但是到都沒有斷過。雙方的關係現在保持的也不錯。所以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對方確實一次性不給償還的話,分期還款未必不是一條解決方法。畢竟你要的是錢而不是要命,如果你非得叫對方一次性還款,而他確實也拿不出來,他可能就會破罐破摔,每年抱著在拘留所住一個月的想法,你的錢要回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如果是故意轉移財產,你手裡也有證據的話,那就直接和對方弄到底。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要讓這種人付出代價。
我又看了你下邊的兩個的回答。不知道這個老農民是抱著什麼心態和想法,回答這個問題的。如果大家照著他的方法來,如果欠款方報警,並懂得運用法律程式的話,那麼恭喜你,你將會被派出所尋釁滋事罪拘留十五天。可能有的人會說,對方欠你錢了,不管你用什麼方法,你都是佔理,那麼你錯了,一些方式方法可能在以前不會觸犯法律,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隨著國家的法制的健全,任何人都是有保護自己的權利的,包括欠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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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日法律諮詢
你的這種操作不合法,風險也很大,建議不要用賴在債務人家中不走這種消極無為的方式催款。我的建議仍然是需要走法律程式,只要自己證據材料齊全,必須以合法途徑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為上策。
解決債務糾紛有三個有效方法值得借鑑一下:
一、和解方式。這個過程不是形同虛設,也是每個債權人使用頻率最高的方法。這個和解方法要求主動靠近債務人,傾聽債務人對本次債務的看法和意見。此時,債權人就會發現債務人清償債務的能力和對待債務的積極性。在和解之前最好先檢視自己與債務人的債務關係是否清晰,證據是否齊全,還有哪些證據需要在和解中獲得,需要債權人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二、調解方式。主要是因為自己不能很好的與債務人溝通或不方便與債務人聯絡時,可以利用第三方居間調解結案。居間人調解好處很多,可以有效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衝突,緩解衝動帶來的負面影響。調解時最好積極配合居間人,把自己的方案提前告知居間人,方便居間人協調債務人,調解成功機率就能大很多。現在司法調解很流行,無論是律師事務所還是法院、司法局、街道司法所、居委會或村委會調解組織、律師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都是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幫助當事人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
三、訴訟方式。這種方式是最後救濟途徑,也是唯一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的司法程式。各方當事人無法透過和解、調解等方式結案時,千萬不要隨意再動用私力救濟,打人、罵人、跟蹤、糾纏等私力救濟方法比較原始,也不符合當代文明和諧社會主流,法治社會需要文明手段解決糾紛,尤其是民事案件,更應該以文明的司法程式處理為好。司法程式雖然需要證據、時間等資源,但是可以最大化保護雙方當事人權益不被侵犯。比如債務人有能力還款而拒不償還,債權人天天坐在債務人家中催款,債務人認為債權人侵擾生活秩序,報警後公安派出所拘留債權人五天,並給予500元罰款。
本來是債務人過錯在先,反而債權人這種坐在債務人家中糾纏不休的方法影響了他的生活秩序,違反了治安處罰法相關規定,讓自己處於被動地位。債權人不但拿不到錢,還被行政處罰實在得不償失,也不可行。
近幾年來的暴力催款被公安部等部門嚴厲制止,出臺了相關規定,其中軟暴力催款就包括了跟蹤、家中靜坐等糾纏方法,一旦被債務人錄影報警,債權人就要吃大虧了。建議題主透過起訴方式解決欠款糾紛,準備對方身份證影印件、借款合同書、轉款憑證等材料就可以法院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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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俊哲律師
債務人如果同意你待在他家的話就不是犯法,如果不同意你待在他的家裡,還一直賴在他家的話,這種行為就構成違法,情節嚴重的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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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月本無心GG
不行,人家同意你進入,你才可以,但人家讓你離開時候,你必須離開,還不能吵鬧,言辭侮辱,否則人家報警,你就是違法,欠錢不還只是民間借款經濟合同糾紛,你可以選擇合法途徑,主張你的合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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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雨中80484731
欠債不還的起訴也是終極辦法,最好還是跟債權人先商量下,看看能不能分期還,或者只還本金,確實困難本金打個折也行,如果真要起訴你們的關係可能永久斷裂了,起訴了也不一定拿得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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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只要不損壞房屋和財產,找上門要債為什麼不可以呢?有些老賴借錢時恨不得好話說盡、跪下喚爺,還錢時電話不接、資訊不回、影片不見,不到其家裡找人到哪裡找呢?借錢時一天能把電話打破、十幾個乃至幾十次電話都不夠,還錢時捉迷藏、躲貓貓,難道還不能到他家裡找人嗎?只能在其家裡見到活人才行。否則,僅僅靠起訴又能怎樣?這樣的老賴早已做好了賴賬的準備。所以,必須找到債務人說事!那麼不到其家裡找到那裡去找?動不動就非法侵入住宅,難道欠債逃逸、避而不見就不違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