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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時尚村妮

    政府徵地對合作社土地怎麼補償?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跟大家講一下什麼是合作社,因為現在農村已經很少有合作社了。

    簡單的來說,合作社就是老李家有10畝地,老張有20畝地…,自己種自己的地投入大,收穫小,於是大家把土地集中起來搞規模經營,集中購買種子、化肥、大型農機具,用機械代替勞動,減少投入的同時增加產值。而農民成立合作社時,一般是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方式,也就是說入股後農民因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享有的各項權利都轉讓給了合作社,由合作社統一管理分配。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就明白了,合作社的土地是合作社集體的,如果被徵收,補償將下發給合作社。補償跟徵收農民個人承包土地一致,分為三大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其中安置補助和青苗補償費給合作社,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由集體統一分配。並且農村土地賠償標準中規定:應當先補償再徵地,同時取消30倍上限,補償標準既要考慮土地年產值,又要考慮當地發現水平消費水平,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

    但許多農民有疑問,如果被佔用的是我的土地怎麼辦?是不是佔誰的地補償給誰?顯然不可能,因為農民入股合作社的時候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交給了合作社,因此,即使合作社土地被徵用,補償也是由合作社統一分配,不會佔誰的地補償給誰!

  • 2 # 新農村二代

    政府徵地對合作社土地怎麼補償?對於政府徵地怎麼補償?如果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整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償以及土地附和物和青苗補償)。

    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徵收土地補償費標準和安置補助標準而定。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到底徵收補償多少,國家沒有統一標準,各地區的補償標準也不相同,具體多少需要看當地政府徵收土地補貼公告為準。

  • 3 # 農人莫小道

    政府對於合作社的土地徵用該怎麼補償?

    其實對於合作社土地徵用的補償和普通的土地徵用補償基本一致。

    那麼我們首先來說一下,對於合作社的土地補償,會做出那些主動的做法。

    清查核算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

    對於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可能會遠遠高出普通的土地利用價值

    畢竟合作社他們做的一些農副產品或者一些產業都是有技術指導的和精細的管理辦法的,所以導致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往往價格會能夠得到更好的優勢,產能也會得到更高的提升。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肯定會對中用的土地清查核算,其利用的價值是怎麼樣的?

    比如合作社租用土地為十年期限,那麼在十年當中,它所產生的利潤是多少?那麼就應該賠償多少

    比如說合作社利用這些土地,一年的利潤為100萬,除去其他成本,還剩下五十萬左右。那麼對於十年的期限賠償給合作社的至少要有500萬左右。

    拆遷建築的賠償

    有的人會問到合作社的土地上面拼命的蓋了很多這些建築物該怎麼辦?

    如果只要不是違法建築,都是經過申請得到批覆稽核的建築,那麼都要對其進行賠償的

    會有三個不同的賠償階段,比如老舊的那種磚瓦是房子。混凝土房子。以及普通的工廠大房。

    所以針對於每個階段的補償價格也會不一樣。

    徵用合作社土地還得補償原來的經營承包者。

    如果徵用合作社的土地,合作社的土地期間比較短,那麼賠償了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以外。

    還需要另外賠償給原來的土地經營承包者。畢竟土地經營承包者才是比較長時間對土地擁有使用權的人。

    比如說現在對於我們的經營承包期限只到2058年。那麼合作社可能租用十年或者20年,那麼剩下的20年時間,土地使用權還是在經營承包者手中的。

    所以對於土地的專用,應該還得給予合作社以外的賠償,那麼對於土地的經營承包者也要給予一定的資金賠償。

    當然對於經營承包者的賠償,土地的價格肯定沒有合作社的賠償高。

  • 4 # 北京農權律所

    對於合作社土地徵用的補償,基本與普通的土地徵用補償一致。

    1、清查核算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

    對於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可能會遠遠高出普通的土地利用價值。

    畢竟合作社做的一些農副產品或一些產業,都是有技術指導、精細管理辦法的,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往往價格會能夠有更好的優勢,產能也會得到更高的提升。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肯定會對中用的土地清查核算,其利用的價值是怎麼樣的?

    比如,合作社租用土地為10年期限,則在10年當中,它所產生的利潤是多少,就應該賠償多少。

    比如合作社利用這些土地,一年的利潤為100萬,除去其他成本,還剩下五十萬左,。則對於10年的期限賠償,給合作社的至少要有500萬左右。

    2、拆遷建築的賠償:

    只要不是違法建築,都是經過申請得到批覆稽核的建築,都要對其進行賠償的。

    3、徵用合作社土地還應補償原來的經營承包者:

    若徵用合作社的土地,合作社的土地期間比較短,賠償了合作社的土地利用價值以外,還要另外賠償給原來的土地經營承包者。畢竟土地經營承包者才是比較長時間對土地擁有使用權的人。

    比如,現在經營承包期限只到2058年。合作社可能租用10年或20年,那麼剩下的時間,土地使用權還是在經營承包者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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