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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聽雨161574911

    不回答題主的問題,似乎就不該參與這問題,更何況是不請自來。但我還是不答這題,只說些題外話,也來湊湊熱鬧。

    誰都有可能犯錯,誰都會犯錯,“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但如果一個人犯了錯,不思悔改,還極力狡辯和包裝自己,那這種人不只是可惡了。

    作為偶爾點開類似新聞連吃瓜群眾都談不上的路人,很是奇怪現在的媒體、明星之類,難道沒點臭事、爛事、騷事,就吸不了眼球、就親不了民、賺不了錢、娛不了眾…嗎?

    名人、明星愛惜面子和名聲如同鳥兒愛羽毛,這本很正常。但非要弄得唯恐天下不知,非要咬得滿嘴是毛嗎?甚至不僅是毛,很多時候已是滿嘴內臟,滿嘴屎尿了。難道這就是名人、明星等公眾人物向人們展示他們“挖“、”抓”、“咬”的藝術 ,是多麼地與眾不同?就這麼聚集“人氣”?!

    任何人尤其是名人和想做成大事的人,在任何時代、任何時候都需要聚集人氣。尤其在人氣即是金錢、名譽、美色等等等等意味著一切的當今年代,聚集人氣的方法已經是花到極致,也爛到了極致。

    我猜,許多人——好人、爛人、大眾媒體都怕人氣下降,被人遺忘。遺忘就意味著金錢、地位、權力等的喪失。因此,無事得找事,得去挖,得去炒,得去咬,哪怕是自己的爛事也無所畏懼的原因吧!這大概也就是許多自栩知法守法的名人們,為什麼不用法律的捷徑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非要弄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來佐證自己的無辜。因為他們是名人,是高手。有成千上萬的所謂粉絲,懂得怎麼聚集人氣,更懂得諸如法律之類的途徑會讓自己如清水洗炭,越洗越黑。

    本人覺得沸沸揚揚的周鄢唐莫之爭,不管誰真誰假,誰對誰錯,說到底,都是怕人氣的喪失。因為,涉毒問題在我們國家不是小事,尤其對藝人、明星、名人的損失可不是以元能計的。誰都怕沾上,沾上了就真是毒害無窮了。因此,都想極力避開這東西。一方以為登高一罵,捶胸一怨,頓足一怒就萬事大吉,沒曾想另一方也怕被毒,如避鬼魅,一場硝煙瀰漫的亂戰由此開啟……為什麼檢驗一下就能證明沒沾毒(至於是誰的就無關緊要了,甚至更能表明被人做局)的事不做,而用咆哮和撕咬的方法?高人自高,不是我輩可以想像。

    誰對誰錯?無權評,不會評。誰好誰壞?水中望月,霧裡看花。喜歡誰討厭誰?喜歡長假,喜歡睡到夕陽透窗照屁股✺◟(∗❛ั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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