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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許科雲

    應"顧敏峰1"邀答!

    汽車正常行駛右轉時被電動車追尾,電動車主人受傷骨折,該怎樣定責?

    這個題目我讀懂了,因為我一共經歷過四次這樣的危險⚠️

    1⃣️一次我沿右邊人行道向北騎電動車,無辜從我後方急速冒出一輛汽車,從我的前方橫行向東回家,如果我騎得快,如果我的反應慢,正好對著汽車中部撞個正著,我在剎間的反應隨著汽車前進的方向,迅速調轉車把與汽車並行向東,才避免了一次車禍。

    2⃣️一次我還是沿著人行道向北騎電動車,當過斑馬線時,特然從南邊方向飛來一輛汽車向右(向東)拐彎,汽車快速橫擋住了我向北的道路,又是我的反應快,隨即車把右轉彎,順著汽車向東行,又避免了一次撞車。

    3⃣️前天我出小區南大門,想左拐向東,一出門就被一靠站的公共汽車擋住了去路和視線,我就從汽車前頭向南穿到馬路南邊去,哪和才離開了公交車邊緣,從東邊向西連續幾輛小車急駛而來,要不是我急轉把手左(向東),要不是司機急剎車又會撞個正著!不再舉了⋯

    透過我的親身體會,題目中說到的現狀是因為:

    A).紅燈設計上的盲點,過斑馬線時允許機動車輛右拐,應該只要讓一方通行,其它方向絕對️止通行,不應該在交通大道上出現十字通行,這種設計,凡過斑馬線的行人都提心吊膽,而且交道口的死人事故都是這種情況偏多,好好的人行斑馬線,半路殺出個程咬金,這都是紅燈的禍害,人們只知道追究機動車的責任,可沒有誰看到紅燈設計的錯誤!

    b).現在的交通轉彎口基本都是沒有障礙物擋視線的,這汽車駕駛員因誤判綠燈箭頭向右可通行了,因為沒有看到障礙物,他沒有減速,基本以原來直線速度拐彎向右的。

    C)電動車主以為亮綠燈可通行了,加之有些電動車主戴帽子,口罩等遮陽防塵,就影響了視角,在失去了警惕性後,只顧放心直線向前走他的人行斑馬線,哪知天才約好他們在剛動腳就撞了個正著。

    根據交通規則汽車要負全責!其理由:

    1)你是拐彎行駛,你又經過交通規則學習的,這些規矩應比百姓都懂,你明知右轉彎,就要預見到會有行人過斑馬線,我的親身經歷判定,題中這起交通事故跟我經歷的一樣,這不是電動車追尾,而是右拐彎的汽車橫在了電瓶車前方,擋住了電瓶車向前行駛,這時當電瓶車主反應過來時只能順著右拐彎,但因雙方速度都不慢無法制止應急事故的發生,電動車也叫防不及還是撞上了汽車的尾部。

    2)不知情的人都認為汽車沒責任,或電瓶車有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電瓶車全理,是因為他走的直線,而氣車右拐要減速避讓行人和腳踏車等,在大路朝天各走半邊的理上汽車不佔優先。

    3)汽車如有不服他可以去告紅燈!

  • 2 # 滿月雕弓3

    那就看你所謂的正常是否真的正常了,如果真的正常,那當然是電動車追尾全責。問題是在轉彎讓直行(法條已經廢止,但具體意思依承續)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很可能會有責。

  • 3 # 快修小俠

    如今路上的電動車越來越多,關於電動車的事故也越來越多

    汽車右轉與電動車相撞的事故也是較為常見的事故

    至於如何判定,要具體看電動車行駛的車道以及撞擊位置來判定

    最好有圖片

    至於如何判定,基本上有兩種情況,可以參考一下

    追尾:追尾也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機動車仍在機動車道,剛開始右轉,而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跟隨這右轉車輛,此時追尾,與機動車右轉沒有關係,屬於電動車全責

    一種是機動車已經右轉到了非機動車道或者輔道,但由於轉彎角度過大,仍然造成電動車撞擊位置在機動車尾部,這種情況下,事故是由於機動車右轉,疏忽觀察避讓直行車輛造成的,屬於機動車全責

    右轉:機動車右轉後,電動車撞擊到機動車右側面,不屬於追尾,此事故是由機動車右轉未觀察避讓直行車輛造成的,機動車全責

    其次,事故的判定一般不會因為哪方受傷,或者哪方速度影響責任判定(速度隻影響事故嚴重程度),撞擊位置在車尾,也不一定就是追尾,要根據當時具體情況來判定。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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