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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福的威仔

    報紙在中國興起於清末民初,在當時,這是民眾獲取外界資訊最重要,也是最快的渠道。

    報童是因報紙而生的一種職業,年齡十幾歲左右,通常受僱於報社,每人負責固定的街道,靠呼喊、叫賣與其他報社競爭。

    由於收益十分微薄,不能養家餬口,更有失身份,成年人很少做這種工作。

    也有人販子和黑幫拐帶的,以較低的價格從報社批發報紙,加上些差價賣給消費者,壓榨拐帶兒童。

    還有些黨派、團體也辦報社,報童就是其中的成員,打著賣報的幌子,在某個城市傳遞情報,掩護行動。

    在那個人吃人的年代,他們可能無父無母,可能背井離鄉,可能整天捱打捱罵,生活暗無天日。

    那個年代的悲慘淒涼,我們已無從知曉,但報童們不外呼為了一口飯,為了活著,更好的活著,僅此而已。

  • 2 # 冥蝶讀書

    這個問題比較有意思。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賣報的小行家.....”著名音樂家聶耳創作的《賣報歌》很多人都耳熟能詳,很多影視作品中,涉及民國背景的,經常會出現賣報紙的小孩。在當時這是一份職業,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報童。在當時報紙讓未成年人來賣,其實是個世界級的現象。報童並非民國特有,而民國的報童反而是從西方借鑑過來的。19世紀30年代,商業報紙剛問世的時候,報館就僱傭十幾歲的少年去賣報紙。當然了,用報童賣報紙,對於報館來說,主要是出於降低成本的考慮。我們可以透過報紙的發展歷史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商業報紙的誕生

    第一份商業報紙出現在美國紐約。1833年9月3日,一群十幾歲大的男孩在紐約街頭叫賣《紐約太陽報》,而且價格只有1美分。報紙的老闆名叫本傑明·戴,他改變了傳統報紙的銷售方式和報道方式。在當時,報紙都是為黨派服務的,有著非常鮮明的黨派立場。報紙只刊登自己黨派的主張,報紙的實際作用是用來宣傳和說教。報紙本身也很貴,採用訂閱的方式,一份報紙需要6美分,而當時一名成年男性工人的日薪才75美分。也就是說以前的報紙是為精英服務的,上面的內容除了黨派資訊,還會刊登船期和商品資訊。

    《紐約太陽報》打破了這種模式,它把目標使用者放在大眾身上,價格非常低,而且刊登的內容也都是普通人的故事。該報用幽默的筆法描述法庭、警察局發生的種種事情,比如離婚、出軌之類的事情。這種商業報紙後來被稱為美分報或者便士報。《紐約太陽報》當時給報童的價格是100份報紙67美分,也就是說報童如果賣掉100份報紙,他就能掙33美分,成年工人工作一天也才75美分,報童的這個利潤還是很可觀的。

    由於內容面向大眾,價格也便宜,報紙發行量迅速增加。美分報很快就傳到了世界其他地方,1855年,英國出現了《每日電訊報》,沒多久,法國出現了《新聞報》,這些都屬於商業性質的便士報。

    二、民國報業的發展

    庚子事變後,清廷終於開始了改革,思想言論控制得以放鬆,報紙也就跟著發展起來。從世界範圍來看,清末的時候,以新聞及時客觀,為公眾服務為理念的現代報紙已經成型,當時的有識之士也都普遍把辦報紙當做開啟民智,抨擊時政的有利工具。在清末民初的變革風氣之下,報紙出現了井噴式的發展。人們辦報紙,從內容編輯到發行,幾乎是照搬了當時西方成熟的商業模式,最初的一批辦報人都是留過洋的,用報童賣報紙也就照搬過來了。

    民國報業最發達的地方就是上海,報館往往位於租界內,一是因為沒有審查制度,二是在報上抨擊當政者也不會怎麼樣,三是上海經濟發達,為報紙的生存提供了環境。上海工商業發達也吸引了大量人口,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從成本角度來說,報館使用報童賣報就順理成章了。

    三、童工現象

    為什麼兒童的用工成本低?在歷史上,一直存在著對於童工的歧視,也就是同工不同酬。同樣一份工作,如果是成年人來做,就需要付兩倍於未成年人的薪水。在歐洲中世紀就有這樣的傳統,同樣的一捆羊毛,商人去收購,如果賣羊毛的是未成年,商人就只會付給他一半的價錢,理由就是因為他未成年。工業革命興起之後,這種現象延伸到了工業領域。歐美國家的資本主義發展史,幾乎就是一部童工血淚史。在英國,一直到20世紀初,男孩在14歲的時候就開始下煤礦。而在美國,1900年的時候,2900萬名工人之中,10-15歲的就有175萬名。在普遍使用童工的時代裡,報館用童工賣報也就不難理解了。

    使用童工的做法在後來傳到了東方,上海作為最早興起的工業城市,在民國時期的工業發展史就是一部工人血淚史。夏衍創作的《包身工》,提到的紡織廠裡的女孩其實就是童工。聶耳創作《賣報歌》也是在凸顯童工的悲慘遭遇。二戰之後,隨著工人的鬥爭,西方國家使用童工的現象才逐漸消除。

    總的來說,民國時期小孩賣報紙的現象是引自西方的產物,同時也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必然產物。

  • 3 # 冀川先生

    讓小孩賣報紙我認真分析了一下,有這麼幾條原因。

    第一,省錢,小孩不用養老婆孩子,可以發比成年壯漢少的多的薪水,吃住開支也相對較少,

    第二,聽話,小孩大部是不敢得罪工頭的,小孩能選擇的工作種類與成年男女相比少的多,萬一丟了這份工作,可能淪為乞丐,甚至餓死街頭,因而服從性和管理性比成年人更好。

    第三,利用人的同情心理,1個8歲小孩和20歲小夥賣報紙說同一句話。

    8歲小孩,好叔叔買一份報紙吧,您行行好,我一份還沒賣出去,回去又得捱餓了

    2O歲小孩,好叔叔買一份報紙吧,您行行好,我一份還沒賣出去,回去又得捱餓了

    同樣一句話,誰都會可憐8歲小孩,買他的報紙吧,畢竟人是同情弱勢人群的。

    第四,死亡安置支出費用低,民國孤兒和賣小孩的比比皆是,一條小生命在亂世如草芥的年代裡,一個簽了賣身契的賣報小孩死了是沒有人出頭的,低成本,一床草蓆把他送到墳場。所以古言寧為太平犬,不為亂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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