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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嘻哈哈樂萌萌

    如果真的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事,或根本是違法了,就要交給司法機關處理,因為我們不是專業人士。不是什麼事情或人想怎麼利用媒體就怎麼用的,不能因為是網紅就想要利用口水去打擊別人的。

  • 2 # 心存希望未來可期

    我真沒覺得這是跳單,找了兩家中介,一家價格高,一家價格低,叫你選,你會選價格高的?如果說你帶了看房,就必須要找你買房,那這生意多好做啊。大家都去做中介算了。成交率百分百。

  • 3 # 我說的話全都是編的

    有什麼跳不跳的,中介,無非就是銷售,和其他銷售本質上是一樣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所有的銷售很大的程度都會幹很多無用功,說白了就是自己的努力會白費,自己跟了很久的單子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飛掉,當然,裡面因為錢的原因飛掉的不在少數。

    很多人說什麼勞動成果,如果是這樣那銷售可真是太好乾了。人人幹賺大錢。

    就這件事不說別的,你帶看各種東西這麼久,無論客戶是看中你們平臺大資源多還是什麼選擇了你,你作為一個銷售你在這樣的大平臺本來你自己也是再利用這樣的便利,所以別說人家客戶用不用,我一向不喜歡網紅但是人家也是人大家都一樣,別說什麼人家就擺明了利用你大平臺看房然後換中介這種扯淡的話。

    其實看過來就是利益,這個中介得錢就是沒有賺到,這個客戶就是少花了錢。至少這件事從法律上買房這件事都是合法的。

    先說客戶,如果自己是客戶,想不想為自己省錢呢?人家再有錢,少花錢大家都願意。

    再說中介,你辛苦跟進的單子飛了你生氣不,生氣,但是你生氣可以幹嘛?

    哦哦哦,對了,可以搞死客戶。

    年後我就要去鏈家應聘了,大家祝我多賺錢賺大錢,我覺得我應該可以,我特麼看誰最後買了房子的我帶看過,然後還不從我這裡買的,我特麼弄死你。

  • 4 # yoeyon

    答一下吧,問題簡單。一共四方,第一方中介 房源多,價格高;第二方中介,房源少(多的話就不會選擇第一個),價格便宜;第三方就是買家網紅;第四方賣家。每方都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從網紅看,最好的結果就是第一家中介看房源,第二家中介成交,也就是目前的結果。最大的受益者是第二方和買家,賣家沒吃虧,最虧的是第一個中介,付出了勞動,果子被別人摘了。至於是不是跳單,除了第一方中介,另外三方都清楚,不過都是受益者,誰也不會說。單從確認跳單而言,這就是無頭公案。不過從程式而言,沒違法,至於道德,呵呵了。

  • 5 # ClementZhang

    跳單也是網紅詞吧,張口閉口的規則、信用,實為商業騙子。中介既中間媒介,不得改變買賣雙方的交易主體地位,國際通行,只能收取撮合佣金和簡單非限制性代理服務費,不得賺取買賣差價,合理避稅,如有侵佔既違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一個名言是讀什麼行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