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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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撩妹的丘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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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然堅持不懈
肯定是結婚了,再結婚好啊,因為比較結婚是人生大事情啊,在中國結婚不是兩個人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畢竟中國的傳統在這裡,還有一個就是,結婚之前,肯定是也得到父母雙方祝福,這樣結婚後一生,也是幸福滿滿的開始,而且現在是新時代,父母也非常開明,不是說,好父母也有好兒媳嗎,所以,這個結婚再要孩子,父母肯定也是感覺幸福滿滿,比較子女結婚,做父母的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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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過山過水105
當然是結婚後再生孩子好啦!這個應該是原則問題。結婚畢竟是人生大事,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還關係到兩個家庭,如果還沒結婚就生了孩子,從法律角度講,孩子算非婚生子女,如果孩子得不到雙方家庭的認可,那最倒黴的就是孩子。不理解為什麼有人還沒結婚就懷孕,女孩一定要學會保護好自己,自尊自愛才會受到別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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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十六畫叔哥
這個問題問得有些無聊,先結婚再生孩子,是習俗,也是規矩,是男女結婚後必須做的事情。不存在好與不好之說法。
如若生孩子後再結婚,婚宴、小孩週歲生日宴一起辦,思想上、行動上沒有充分準備,手忙腳亂,亂中出錯,容易釀成不好的結局。當然了,有的男女自己喜歡,也願意生孩子後再結婚,這事在這個時代來說是習以為常的事情,本身就是你情我願的,沒有人去糾結這個。挺著大肚子、或者領著孩子再結婚也不是什麼稀罕事。相反,公婆高興的連嘴都合不上,因為給他們省去了不少麻煩。
生個孩子再結婚,左鄰右舍表面上恭喜雙喜臨門,背地裡會說這媳婦不點檢。其實,說說又能怎麼樣,婆家、孃家都不在乎,旁觀者沒有必要乾著急,瞎吆喝,或者用道德去綁架他們的行為。從女方角度理解,這孃家父母就低調很多,尤其有哥嫂的孃家。這表面上都是喜慶和快樂。其實心裡誰也猜不透對方的心思。
結婚亦作“結昏”,締結婚姻關係,指男女皆為合法夫妻。平常總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確切的說應該是女人另一端人生的開始,告別自己的少女時代成為別人的媳婦,從為人女到為人妻為人母。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的事。尤其在中國。現在出現男多女少的現狀,在2016年的時候,中國男性超過女性人口30%以上,總光棍人數由2012年的1000萬上升到2017年3000多萬。所以會出現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狀態,尤其在農村。 如果自己的兒子領回來個媳婦兒,街坊鄰居都跟著說好,沒放開二胎政策前,最好抱上孫子,再去登記結婚,這是自家兒子有本事。如果自己的女兒不吱一聲的跟著男方過日子,爹媽就會特別生氣,鄰里街坊們又會背地裡說著那家閨女不大檢點,自己臉上無光顏面掃地。完全忘了自己兒媳可能也是這麼過來的。 我是農村人,自小在農村長大直到上了高中、大學之後才去了人人嚮往的城市,城裡人對自己女兒的婚姻觀應該比農村裡更為寬容,一則觀念上開放些,二則城裡人的鄰里關係不像農村粘合度那麼高,有的住上幾年也不過是跟對門兒那家人是個點頭之交罷了。 小蒙和芳芳同是我們村子裡的姑娘,都在初中輟學外出打工,關於先結婚再生孩子兒還是先生孩子兒在結婚,她們對此做了不同的選擇,村子裡的鄉親從言辭和態度上也給了不同的看法。 小蒙:先生孩子再領證兒結婚 小蒙從22歲就從外地回了家,一心一意的在家相親結婚,相了幾個也沒個喜歡的。直到後來遇到了現在的老公,家境一般,長的挺帥,愛上了就是愛上了,不管不顧的一股腦兒跟著人家過起了日子,都說女孩兒矜持,她倒是把喜歡就去追,愛了就要睡的灑脫勁兒表現的淋漓盡致。最後,造出個孩子,結婚這事兒倆家商量的時候,男方家裡也是不怎麼熱情,大有生米煮成熟飯,反正也跑不了的架勢,相應推後,等著娃娃宴與婚禮一起辦,估計是年底。 男方家在山裡,先不說怕小蒙以後會不會過苦日子,她這不管不顧隨了自己的心,讓自己爹媽在家可是先受了罪,鄰里街坊的問起,你家姑娘大著肚子,沒聽說結婚啊。潛臺詞:跟人跑了啊。心裡不是滋味兒,小蒙的叔伯兄弟姊妹裡都是哥哥弟弟,就她一個女兒,女兒是寶貝啊,家裡人總想著風風光光的把孩子嫁出去,沒想到灰頭土臉的都不好意思跟街坊鄰居談自家兒女嫁娶之事。 通常鄰里鄉親們會把這些事當成反面教材左傳右傳說給自己女兒聽,以後不要學那家的閨女,做了傷風敗俗的事兒,家裡人的老臉可是丟不起啊。 芳芳:領證兒結婚再生孩子兒 芳芳外地打工談了個男朋友,因為是外地的,加之當時父母不同意,雖然一時心裡有些不痛快之後也就想開了。後來父親過世了,成了單親家庭。鄰居介紹了本地的小夥子,聰明能幹,確定戀愛關係後,男孩兒想來家裡坐坐,芳芳一開始沒同意,相處一陣子後才答應他的請求。來的時候一箱箱的牛奶和酒放在屋子的一角,農村興這個,有錢的就多拿點沒錢的就少拎點。串門的街坊四鄰看了都誇讚,口氣裡都是羨慕,芳芳找了好人家,母親也是笑得合不攏嘴。芳芳的侄兒生病了,男孩趕忙過來照看,跟一家人一樣,送芳芳學開車,啥事兒都惦記著,但芳芳結婚前從不在男孩家過夜。 倆家商量婚事的時候,也是和和氣氣,尊重芳芳和媽媽的意見。下聘禮訂婚期,明媒正娶,高高興興兒的出閨閣。 芳芳就是村子裡嫁人的正面教材,說的人高興兒,聽的人也高興兒,農村人不會用什麼文鄒鄒的詞兒,只會打心眼兒的替人家高興,說上一句孩子命好,想起來什麼還得補上一句比那誰誰家的閨女好,給她爹媽長臉了。 改革開放之後,人們的思想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對於婚姻也不再似從前一樣充滿敬畏,與如今相比它是古板的,刻薄的。父母親那個年代,中規中矩,先幹什麼後幹什麼,條條槓槓,不敢有一絲一毫的偏頗。 如今不同了,關於結婚的正確行程,就像從前探討的一個問題,是婚前同居好還是婚後生活好,其實很難定論。對於每個人來講都是不同的,但究其結果又是相同的,自己幸福就好。 作為一個未婚女青年,個人更願意遵守父母祖輩的方式秉承中國最傳統的習俗:彼此相愛,選一個晴朗的日子去一次民政局,在法律上以你之姓冠我之名,舉辦一場不用盛大足夠溫馨的婚禮,叫上所有親朋好友,用最美的樣子與自己的少女時代告別,讓我的父親將自己珍藏一輩子的寶貝女兒交給女婿的時候,能在一個正式的令他驕傲的場合。步入另一段人生,前半生有父母,後半生有愛人和孩子。 先為人妻後為人母,早一步不行,遲一步也不可。希望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