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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波不興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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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家樂786
特困戶和五保戶有什麼區別?有什麼依據嗎?
花木向陽春不老
人民跟黨志難移
國運昌隆民作主
人心歡愉黨指程
提問:特困戶和五保戶有什麼區別?有什麼依據嗎?
這類提問首先要把特困戶與五保戶區分開:
一,特困戶指家庭特困分三種。1,是夫妻家庭以生育有兒女,如果家中有人長期生病,或孩子小,沒有經濟來源,靠勞動生產出來的維持生活。2,沒有經濟頭腦,無創業、打工能力,家中又有子女上學。3,未滿60歲單身(男、女)或以婚夫婦生育(兒女)者,身體不健康(多病)。這三類人可稱為特困戶,一般都可以申請(低保),這三類國家有扶貧政策。
二,有多種殘疾類的人,如:手腳不方便,或癱瘓,聾啞,痴呆,這幾類是屬殘疾人,可領取殘疾證,更嚴重者,有殘疾保。
三,五保戶指,年滿60歲者,單身男、女,或以婚夫婦沒生育兒女,或兒女不能承受什麼教育和無勞動能力的。
四,另有一種可昧孩童類,未滿16週歲,無父母和其他親人,國家將其孩子送往育兒園或其它部門撫養。
以上分出四類,四類人當中的第一類為特困戶。第二類是殘疾類。第三類是五保戶。第四類是指孤兒類。
請大家參考,提出寶貝意見,以便修改。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關於五保戶的政策規定2006年,國務院釋出《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條例規定:
農村五保供養的內容,包括吃、穿、住、醫、葬五個方面,具體為: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五)妥善辦理喪葬事宜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1)五保戶只適用於農村戶籍的居民,也即《條例》不承認有城市戶籍的五保戶這種說法;2)具體包括三種人員類別,即:60週歲以上的老人、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由此引申,未成年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這兩類或三類人組成的家庭也是農村五保戶。
2、關於特困人員供養的政策規定2014年,國務院釋出《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對特困人員供養的範圍是這樣規定的: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1)提供基本生活條件;(2)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3)提供疾病治療;(4)辦理喪葬事宜。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1)五保戶包括的人員類別和特困人員完全一致;2)不再區分農村和城市戶籍,即城市也有特困人員;3)《條例》立法在前,《辦法》在後,適用主體相同;也都是國務院釋出的行政法規。按《立法法》的規定,後者的法律效力高於前者。因此,“農村五保”這個概念應該停止使用。今後統一使用特困人員這一概念。4)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內容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災、臨時救助八個方面,綜合性比較強。涉及特困人員的除以上規定的四項內容之外,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還可以同時申請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臨時救助這四項救助專案。
3、幾點簡單概括1)原來的五保戶概念只適用於農村戶籍,現在的特困人員既包括農村戶籍,又包括城市戶籍。從此,有了城市特困人員的這個分類,結束了原來有城市低保戶但沒有城市“五保戶”的歷史。目前,城市特困人員已從低保戶中分離出來,保障標準為一類低保戶的130%。
2)無論五保戶,還是特困人員,所包括的人員類別完全一致,意思也一樣。三類人員的共同特徵是: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人照護。可以稱為“三無人員”。
其中的孤兒也己經從特困人員供養範圍中分離出來,保障標準更高。因為,他們是孩子,還要上學唸書,成長為人才。尤其要指出的是:孤兒上學期間,不論是上小學、初中、高中,還是上大學、讀碩士、念博士,孤兒救助待遇不能中斷,直到完成學業為至。
3)無法怎樣稱呼,符合以上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也就是俗稱的孤兒),是社會上各方面生活條件、生活境遇最差的人,理應得到全社會最大程度的關心、關懷、照顧和幫助。這既體現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又體現了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照顧好他們的各方面的需求,既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各級民政部門責無旁貸的法定職責。
4)趁此機會,請全社會的所有居民,伸出你的雙手,真誠地尊重、關心、照護、幫助特困人員,讓這一弱勢群體儘可能地融入社會生活中,感受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