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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字,又稱字,是古代的華人在名字之外,為自己取的與本名意義相關的別名。現在一般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根據記載,古時男子20歲時取字,女子許嫁時取字。如孔丘字仲尼,司馬遷字子長,李白字太白。根據《禮記・檀弓》上的說法,在人成年後,需要受到社會的尊重,同輩人只呼其名顯得不恭,於是需要為自己取一個字,用來在社會上與別人交往時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後,名字只供長輩和自己稱呼,自稱其名錶示謙遜,而字才是用來供社會上的人來稱呼的。北齊的顏之推認為,人名是區別彼此,字則是體現一個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與字在意義上都是有關聯的。二)表字和名在意義上有何聯絡 古人取表字十分講究,情況也非常複雜,但仔細考察、分析、研究,也是有規律可尋的。如常見的有按兄弟行輩中長幼排行的次第取字,如孔子排行老二,所以字仲尼,他還有個哥哥為老大,字孟跛。最典型的要屬三國時東吳孫氏弟兄了。孫策為長子取字伯符;孫權為次子取字仲謀;孫翊排行老三,取字叔弼;孫匡排行老四,取字季佐。 還有在表字上用“子”的情況也很多,因為“子”在古代是男子的美稱或尊稱。所以人們喜歡用它,如孔樁,字子思;仲由,字子路;司馬遷,字子長;曹植,字子健;蘇軾,字子瞻;杜甫,字子美;袁枚,字子才。 這些表字雖然常見,但是與本名聯絡不大,實際上伯、仲、叔、季和子,還不是真正的表字,而它們後面的那個字如“策”、“權”、“思”、“長”、“美”等才是表字的主要成分。這個主要成分與本名意義是有聯絡的,下面分別作介紹: 1.意義相同的:即表字和名意義相同,相通,是並列關係,所以又叫“並列式”。如: 屈平,字原。廣平曰原,意思相同。 顏回,字子淵。淵,回水也,意思相同。 宰予,字子我。予,我也,意思相同。 樊須,字子遲。須、遲都是“待”義。 張衡,字平子。衡、平義同。 陸游,字務觀。遊、觀義同。 曾鞏,字子固。鞏、固義同。 班固,字孟堅。堅、固義同。 孟軻,字子輿。軻、輿都是車。 2.意義相近的: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為輔助,稱做“輔助式”。如: 梁鴻,字伯鸞。鸞和寫都是飛禽,但不是一種,鴻雁和鸞鳳可以互為輔助。 陸機,字士衡。機、衡都是北斗中的星名,互為輔助。 鄭樵,宇漁仲。樵是打柴的,漁是釣魚的,常為侶伴,互相輔助。 李漁,字笠翁。漁翁常戴蓑笠。 陳琳,字孔璋。琳、璋都是玉石製品,互為輔助。 3.意義相反的: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這種情況可稱為“矛盾式”,如: 曾點,字皙。點為黑汙,皙為白色。 朱熹,宇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 劉過,字改之。改了就不為過錯。 王績,字無功。成績和無功正好相反。 4.意義相順的:即表字與名往往出自一句話中,意思相順,而且字為名的意思作補充解釋或修飾,這種情況,可稱做“擴充式”。如: 徐幹,字偉長。《孔叢子》曰:“非不偉其體幹也。”名和字在一句話中意思相順,而且字對名作了補充解釋。 曹操,字孟德。《荀子・勸學》篇說:“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謂德操。”字和名在一句話裡,合成德操,即道德操守,字對名作了修飾性解釋和補充。 趙雲,字子龍。《周易》說:“雲從龍,風從虎。”名和字在一句話中,意思相順。 陸羽,字鴻漸。《周易》日:“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字對名作了解釋。 高明,字則誠。《禮記》日:“誠則明矣。”名和字在一句話中,誠是明的前提條件,明是誠的後果。 于謙,字廷益。《尚書》說:“謙受益。”名和字在一句話中,謙是前提條件,益是謙的後果。 5.意義相延的:即表率意為名字意思的延伸。這種情況可稱之為“延伸式”。如: 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這是對太意的延伸。 杜牧,字牧之。牧之即放牧,延伸解釋了牧的含義。 楊達,字士達。士達,即士進的意思,進一步延伸了達的含義。 丘錫,字永錫。永錫是“永錫難老” 的省約,出自《詩經・魯頌》,延伸了錫的含義。 雷簡夫,字太簡。也是延伸強調了簡義。 (三)古時怎樣稱呼名和字 在古代,由於特別重視禮儀,所以名、字的稱呼上是十分講究的。在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平輩之間,只有在很熟悉的情況下才相互稱名,在多數情況下,提到對方或別人直呼其名,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平輩之間,相互稱字,則認為是有禮貌的表現。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呼喚時,可以稱字,但絕對不能稱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長輩的名,更是連提都不能提,否則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產生了中國特有的“避諱”制度。這裡暫時不說,下邊再詳細介紹。 在古代名和字連起來稱呼,也是為了表示尊敬。有兩種情況,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種情況是在先秦時期,當名和字連稱時要先字後名。如: 孔父嘉,孔子在宋國的祖先,“孔父”是字;“嘉”是名;姓為“公孫”。 叔梁紇(he),孔子的父親,“紇”是名;“叔梁”是字;姓為“孔”。 孟明視,百里奚的兒子,“視”是名;“孟明”是字;姓為“百里”。 西乞術,蹇叔的兒子,“術”是名;“西乞”是字;姓為“蹇”。 白乙丙,蹇叔的兒子,“丙”是名;“白乙”是字;姓為“蹇”。 第二種情況是漢朝以後名字連稱時,先“名”後“字”。如: “魯國孔融文舉,廣陵陳琳孔璋,山陽王粲仲宣,北海徐幹偉長,陳留阮�r元瑜,汝南應場德進,東平劉楨公幹…・・”這是曹丕《典論・論文》中的一段話,提到“建安七子”名字連稱,都是先名後字。 字起源於商朝,盛行於周朝,後來形成了一種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許多知識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胡適字適之,孫文字載之,毛澤東字潤之。現代則已經很少人使用了,但華人口現有十三億,同名同姓發生率過高,文化界現有意恢復表字制度。有人認為,表字的式微和大陸的破四舊運動,及打壓知識分子有關,認為“表字”是封建知識分子的象徵,所有很多人棄字不用。字一般有一言字、兩言字和三言字。最多的是兩言字。字的構成的一些形式: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稱“子”字:如公孫僑字子產,杜甫字子美 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孔丘字仲尼;也有隻以排行作為字的。 在周朝,女子也有字。但是其構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樣。一般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為字。另外在古文中,名與字連稱時,習慣上先稱字後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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