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涵來看\x0d第一、認為應從進步的、積極的、正面的角度來界定“民族精神”.真正的民族精神是指那些反映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發展方向的精粹思想、進步觀念和優秀文化,而不包括民族文化中落後、消極的因素,只有從這一點出發才能透過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達到提高民族意識和民族素質的目的,這是關於“民族精神”的狹義論.如哲學家張岱年就是這種觀點的典型代表,他認為構成民族精神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廣泛的影響,即為民族的多數人民所信奉;二是能激勵人們前進,有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持此類觀點的學者為數眾多,如肖君和的“民族優秀文化心理素質”2說、溫克勤的“民族思想文化和民族傳統道德精粹”3說等.\x0d第二、認為民族精神是一箇中性概念,既包括積極、優秀、進步、精粹的一面,又包括消極、保守、落後和庸俗的一面,是一個充滿優劣長短的多面體,要求研究者應該全面客觀地揭示一個民族的精神的整體面貌.前者指的是“民族的脊樑”、“民族的精神支柱”,後者則近於“國民劣根性”以及以柏楊的《醜陋的華人》中所力圖展示給我們的內涵.這是“民族精神”的廣義論.由此,他們認為很難將“民族精神”劃入純粹的精華或糟粕之列,主張在對待民族精神的問題上,運用一分為二的方法,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中山大學哲學系李宗桂教授認為:“那種判定民族精神實質上就是優秀文化傳統的觀點,是可以進一步探討的,這種概括存在著不可避免的缺陷,即在客觀上容易導致否定文化傳統中(或者說民族精神中)消極以至陰暗的一面.”4而由丁少峰和劉居安所著的《民族先進精神論》中,僅僅要求倡揚民族的先進精神,認為“民族精神決不等於先進精神,先進精神才是民族精神中最積極也是最耀眼的成分,是一個時期民族精神的靈魂.”5\x0d第三、認為作為學術研究的物件,研究者應當實事求是、多角度地把民族精神看成是既有精華又有糟粕的立體精神形態,但從宣傳、教育的角度來看,則應當以倡導民族精神正面的東西為價值導向.如方立天教授提出:“不論是從廣義還是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都是可行的,如果從振奮、弘揚和提升民族精神的視角出發,那麼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可能比較有助於自覺地引導民族成員的生活實踐,振奮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的精神素質.”’即她研究與宣傳教育適當地加以區分,也就是說在民族精神的研究研究過程中,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首先應當堅持一種科學的態度,把“民族精神”這一研究物件作為一種曾經存在、現在依然不同程度地發揮作用的客觀事實,認識到它所包含的精華與糟粕並存的歷史二重性,同時出於培育和宣傳的目的,研究者可以透過研究的結果,剝離民族精神中那些消極的帶有劣根性的成分,而弘揚其中積極向上、超越層面的東西.\x0d2、從概念研究的理路來看\x0d第一、表象歸納理路.主要關注從現象上觀察而歸納出的共同性質,手段上主要使用的是現象歸類方式.雖然由於民族精神的歷史流動性、內容變易性,給民族精神的研究帶來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是研究者在研究中能夠透過對自身的民族精神現象加以描述,並藉此鳥瞰一個時代體現出的民族精神本質.這種表象歸納法因其方法論上的合理性,在上個世紀初,那些以理性來自覺反思民族精神的研究者,多以它作為方法基調,向人們漸次昭示了民族精神的豐富內涵和表現形式.張岱年把中華民族基本精神歸納為:“剛健有為”和“自強不息”就是這種方法論的典範\x0d第二、本質主義理路.首要關注的是一切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本質,關照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性、全域性性、整體性.這一方法己經成為當前民族精神研究的主要方法.以牟宗三為代表的大部分的學者採用了這一方式去概括民族精神,他們反對在診釋民族精神時採取描還現象的進路,強調從超越的層面著手,既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現象的羅列來解釋民族精神的方法,也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文化現象來凸現民族精神的作用的思路,而強調哲學地概括、整體地把握民族精神.肖君和在《華魂.中華民族精神》中的界定:“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主體精神,是整個民族文化的靈魂和昇華.它集中表現了一個民族在一定的客觀自然環境和社會歷史條件下建構自己生活的獨特方式,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棘特性格和風貌.,2\x0d第三、詞義解析的微觀理路.即在對“民族精神”的構成要素“民族”和“精神”分別進行解析,以及同相鄰概念,如“民族”同“種族”,“精神”同“心理”、“意識”等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推論出概念.如方立天在《民族精神的界定與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一文中非常詳細地解析了“精”、“精神”的含義,認為精神具有兩層含義:人類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意歷程、心理狀態,是人類的認識、情感和意志的總體;一切意識文化現象的內在的深層的東西,是人的知、情、意的核心,並在接受了後者內涵的基礎上概括出“民族精神”五個方面的含義.’\x0d第四、文化—心理結構理路.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其《文化模式》一書中論述道:“人們那些看似散亂無章的行為,事實上無論怎樣孤立的行動彼此之間都會有某種內在聯絡,這種內在聯絡就是人們生活其中的文化模式.這是對於文化結構的另一種理解,它傾向於把文化看成一個有機的系統結構.”2從這一理路出發的學者首先從分析文化結構入手,把文化的結構大致劃分為三類:物質文化:行為與制度文化;觀念文化.同時,又將觀念文化劃分為兩個層次:表層的、自在的觀念文化形態和深層的、自覺的觀念文化形態,而把民族精神歸屬為文化結構中的觀念文化中的深層次的部分.其次從意識的、心理的層面入手,民族精神一方面表現在民眾不自覺的心理傾向中,即所謂“集體無意識”,它具有在每一處以及在所有的個人中或多或少都相同的內容和行為的習慣.即在構成一個民族的所有成員中都是同一的,從而構成了一個超越個人本質的、共同的精神實體.至此,它又可以被視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蘊藏在自覺形態的理論中,並且集中體現在一個民族的哲學思想中,是一個民族世界觀、價值觀以及思維方式的集中表達.上述任一種界定民族精神概念的理路都難以窮盡其本質,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只有綜合諸種方法,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獲得較為全面科學的民族精神概念.
從內涵來看\x0d第一、認為應從進步的、積極的、正面的角度來界定“民族精神”.真正的民族精神是指那些反映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發展方向的精粹思想、進步觀念和優秀文化,而不包括民族文化中落後、消極的因素,只有從這一點出發才能透過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達到提高民族意識和民族素質的目的,這是關於“民族精神”的狹義論.如哲學家張岱年就是這種觀點的典型代表,他認為構成民族精神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廣泛的影響,即為民族的多數人民所信奉;二是能激勵人們前進,有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持此類觀點的學者為數眾多,如肖君和的“民族優秀文化心理素質”2說、溫克勤的“民族思想文化和民族傳統道德精粹”3說等.\x0d第二、認為民族精神是一箇中性概念,既包括積極、優秀、進步、精粹的一面,又包括消極、保守、落後和庸俗的一面,是一個充滿優劣長短的多面體,要求研究者應該全面客觀地揭示一個民族的精神的整體面貌.前者指的是“民族的脊樑”、“民族的精神支柱”,後者則近於“國民劣根性”以及以柏楊的《醜陋的華人》中所力圖展示給我們的內涵.這是“民族精神”的廣義論.由此,他們認為很難將“民族精神”劃入純粹的精華或糟粕之列,主張在對待民族精神的問題上,運用一分為二的方法,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中山大學哲學系李宗桂教授認為:“那種判定民族精神實質上就是優秀文化傳統的觀點,是可以進一步探討的,這種概括存在著不可避免的缺陷,即在客觀上容易導致否定文化傳統中(或者說民族精神中)消極以至陰暗的一面.”4而由丁少峰和劉居安所著的《民族先進精神論》中,僅僅要求倡揚民族的先進精神,認為“民族精神決不等於先進精神,先進精神才是民族精神中最積極也是最耀眼的成分,是一個時期民族精神的靈魂.”5\x0d第三、認為作為學術研究的物件,研究者應當實事求是、多角度地把民族精神看成是既有精華又有糟粕的立體精神形態,但從宣傳、教育的角度來看,則應當以倡導民族精神正面的東西為價值導向.如方立天教授提出:“不論是從廣義還是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都是可行的,如果從振奮、弘揚和提升民族精神的視角出發,那麼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可能比較有助於自覺地引導民族成員的生活實踐,振奮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的精神素質.”’即她研究與宣傳教育適當地加以區分,也就是說在民族精神的研究研究過程中,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首先應當堅持一種科學的態度,把“民族精神”這一研究物件作為一種曾經存在、現在依然不同程度地發揮作用的客觀事實,認識到它所包含的精華與糟粕並存的歷史二重性,同時出於培育和宣傳的目的,研究者可以透過研究的結果,剝離民族精神中那些消極的帶有劣根性的成分,而弘揚其中積極向上、超越層面的東西.\x0d2、從概念研究的理路來看\x0d第一、表象歸納理路.主要關注從現象上觀察而歸納出的共同性質,手段上主要使用的是現象歸類方式.雖然由於民族精神的歷史流動性、內容變易性,給民族精神的研究帶來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是研究者在研究中能夠透過對自身的民族精神現象加以描述,並藉此鳥瞰一個時代體現出的民族精神本質.這種表象歸納法因其方法論上的合理性,在上個世紀初,那些以理性來自覺反思民族精神的研究者,多以它作為方法基調,向人們漸次昭示了民族精神的豐富內涵和表現形式.張岱年把中華民族基本精神歸納為:“剛健有為”和“自強不息”就是這種方法論的典範\x0d第二、本質主義理路.首要關注的是一切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本質,關照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性、全域性性、整體性.這一方法己經成為當前民族精神研究的主要方法.以牟宗三為代表的大部分的學者採用了這一方式去概括民族精神,他們反對在診釋民族精神時採取描還現象的進路,強調從超越的層面著手,既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現象的羅列來解釋民族精神的方法,也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文化現象來凸現民族精神的作用的思路,而強調哲學地概括、整體地把握民族精神.肖君和在《華魂.中華民族精神》中的界定:“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主體精神,是整個民族文化的靈魂和昇華.它集中表現了一個民族在一定的客觀自然環境和社會歷史條件下建構自己生活的獨特方式,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棘特性格和風貌.,2\x0d第三、詞義解析的微觀理路.即在對“民族精神”的構成要素“民族”和“精神”分別進行解析,以及同相鄰概念,如“民族”同“種族”,“精神”同“心理”、“意識”等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推論出概念.如方立天在《民族精神的界定與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一文中非常詳細地解析了“精”、“精神”的含義,認為精神具有兩層含義:人類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意歷程、心理狀態,是人類的認識、情感和意志的總體;一切意識文化現象的內在的深層的東西,是人的知、情、意的核心,並在接受了後者內涵的基礎上概括出“民族精神”五個方面的含義.’\x0d第四、文化—心理結構理路.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其《文化模式》一書中論述道:“人們那些看似散亂無章的行為,事實上無論怎樣孤立的行動彼此之間都會有某種內在聯絡,這種內在聯絡就是人們生活其中的文化模式.這是對於文化結構的另一種理解,它傾向於把文化看成一個有機的系統結構.”2從這一理路出發的學者首先從分析文化結構入手,把文化的結構大致劃分為三類:物質文化:行為與制度文化;觀念文化.同時,又將觀念文化劃分為兩個層次:表層的、自在的觀念文化形態和深層的、自覺的觀念文化形態,而把民族精神歸屬為文化結構中的觀念文化中的深層次的部分.其次從意識的、心理的層面入手,民族精神一方面表現在民眾不自覺的心理傾向中,即所謂“集體無意識”,它具有在每一處以及在所有的個人中或多或少都相同的內容和行為的習慣.即在構成一個民族的所有成員中都是同一的,從而構成了一個超越個人本質的、共同的精神實體.至此,它又可以被視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蘊藏在自覺形態的理論中,並且集中體現在一個民族的哲學思想中,是一個民族世界觀、價值觀以及思維方式的集中表達.上述任一種界定民族精神概念的理路都難以窮盡其本質,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只有綜合諸種方法,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獲得較為全面科學的民族精神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