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爐不屬於危險品,完全可以帶上動車。
只要不通電! 屬於正常的行李。就是大點,沒別的
電視機注意尺寸 不能超過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
1.旅客攜帶行李重量的規定
每位旅客可免費攜帶物品20千克,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
2.旅客攜帶行李體積的規定
每件物品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時不超過130釐米。
3.殘疾人用車攜帶規定
殘疾人用車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免費攜帶品20千克範圍內。
4.乘坐火車不能攜帶的行李物品
國家禁止或限制攜帶的物品;
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規格或重量超過規定的物品。
5.在發站發現攜帶行李超重的處理
在乘坐火車車前,請大家一定要了解以上的關於乘坐火車攜帶行李的規定。如果在上車前被發現攜帶品超重的話,乘客在發站就會被禁止進站上車。
6.在下車站或列車上發現攜帶行李超重的處理
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行李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如旅客超重、超大的行李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50%核收運費。補收運費時,費用計算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7.不能按包裹運輸的物品
屍體、屍骨、骨灰、靈柩及易於汙染、損壞車輛的物品;
蛇、猛獸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
國務院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於裝入火車行李車的物品。
電磁爐不屬於危險品,完全可以帶上動車。
只要不通電! 屬於正常的行李。就是大點,沒別的
電視機注意尺寸 不能超過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
1.旅客攜帶行李重量的規定
每位旅客可免費攜帶物品20千克,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
2.旅客攜帶行李體積的規定
每件物品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時不超過130釐米。
3.殘疾人用車攜帶規定
殘疾人用車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免費攜帶品20千克範圍內。
4.乘坐火車不能攜帶的行李物品
國家禁止或限制攜帶的物品;
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規格或重量超過規定的物品。
5.在發站發現攜帶行李超重的處理
在乘坐火車車前,請大家一定要了解以上的關於乘坐火車攜帶行李的規定。如果在上車前被發現攜帶品超重的話,乘客在發站就會被禁止進站上車。
6.在下車站或列車上發現攜帶行李超重的處理
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行李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如旅客超重、超大的行李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50%核收運費。補收運費時,費用計算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7.不能按包裹運輸的物品
屍體、屍骨、骨灰、靈柩及易於汙染、損壞車輛的物品;
蛇、猛獸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
國務院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於裝入火車行李車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