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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沁雜談

    自由,是相對的自由,並不是絕對的自由。自由應當是在法律許可的框架內行使的一項權利,並不是任性妄為的想說什麼就是什麼?這樣的話就會很容易違法,甚至犯罪。

    正常情況下國家都會依憲法或者根本法律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更是把表達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四種自由作為基本的自由精神進行宣傳。

    但也不能否認約束,沒有約束就沒有自由,在約束的框架內才是真正的自由。表達的自由,應該在基於事實的客觀基礎上,進行自由的表達,而毀謗、人身攻擊都不是自由的表現,是違法。

    信仰的自由,可以隨意喜歡自己的信仰,但不能排他性的信仰自由。誰都可以選擇自己鐘意的信仰,各自的信仰應該得到尊重。

    免於匱乏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是人的一個基本生存的條件。也是人類追求幸福的一個基本條件,只有在基本的生存條件得到保障的情況下,人類才會真正擁有幸福。

    自由就是在憲法或者基本法的框架內追求幸福的生活,幸福是自由的終極目標。自由,並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而是要自我約束,自我主宰自己的幸福。

  • 2 # 愛易理愛國客家人乙乙

    作為人類,是沒有自由的,是個人都要有責任。動物才是自由的,動物要是被關起來養,出會越養越少。西方人說要自由,這是西方人傳過來的說法,但是他們也沒有真正的自由,最後只能是虛偽的一套說法。人類要是真的象動物一樣自由了,就不存在社會了,社會本身就是人類自己構起來的意識形態,自由了,自己只為自己活著,人就和動物一樣了,沒有社會。說到底,自由是不可能的,只能在心裡想一想,象和尚打坐一樣暫時忘記一切,所以自由是思想而不是行為。是意識形態。

  • 3 # 鍾馗評鬼1

    幾百年來,自由一直是人們關心的一個話題,很多人對他產生了誤解。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的終級目的不是生命本身,也不是財產本身,而是自由。生命與財產並不是人的最終追求,並不是人的最終歸宿。自由才讓生命大放光彩,才讓財產展示人性的光輝。沒有了自由,生命只具有了工具性意義。沒有了自由,財產就失去了精神之根。自由並不是無政府主義,並不是利己主義,並不是為所欲為,自由"並非人人愛怎樣就可怎樣的的那種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約束的法律許可範圍內,隨其所欲地處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動、財富和他的全部財產的那種自由,在這個範圍內他不政府執行規則、執行法律即可受另一個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自由就是在法律之內的自由,在法律之外無自由,如果說法律之外有自由,那也是特權者的自由,是專制者的自由,是權力者的自由,是給自由以毀滅性打擊的自由。"就法律的目的不是廢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就是以法律的名義、上帝的名義、以高尚的目的也不能侵犯自由。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保障生命、私有財產和自由。洛克對政府提出的要求是低調的,要求,當裁判員就別當運動員,當運動員就別當裁判員,一身兼二任既破壞了法律,也極大地傷害了自由。政府的目的也因此很快就變成政府自身的目的,變成以公權謀私權的工具。凡是違背政府目的的政府,就是暴政政府。凡是違背政府目的而濫用公共權力者,就是叛亂者。

    暴政以恐懼為根本原則,以謊言為基本信條,以暴力為強大後盾,以權力濫用為主要表徵,侵犯人的肉體與精神,使人成為工具。洛克對暴政進行了簡化,他衡量暴政與否只採取了一個惟一的標準。在他看來,暴政就是政府超越法律,把政府置於法律之上。"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力,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於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使法律適合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們就與社會的其餘成員有不相同的利益,違反了社會和政府的目的。"他還說,"統治者無論有怎樣正當的資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為準則,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動不以保護人民的財產而以滿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憤、貪慾和任何其它不正當的情慾為目的,那就是暴政。"真正的暴政就是違背法律的暴政,違背法律的暴政就是透骨入髓的暴政,這種暴政使每一個人都處在戰爭狀態,使每一個人的關係都成為狼與狼的關係,使每一個人都沒有合理的預期,使每一個人都朝不保夕。指鹿為馬、朝令夕改的暴政讓每一個人的生命與財產都失去了歸宿,自由自然更是免談。

    在暴政之下,只能苟活。

    人類文明進步的基本標誌,就在於暴政退出了歷史舞臺,如果暴政避免不了,人們就有了反抗的必要性。洛克對違背政府目的的統治者提出警告,如果暴政持續下去,"無論什麼政府都會遭到強力的反抗。"人們就會"以強力對付強力",人們就"必須把他當作侵略者來對待。"為了維護人權與自由,人們必然具有反抗的權利。

    反抗的權利,絕不能放棄。

    叛亂是對政府的叛亂,是對政府的顛覆,但洛克對叛亂者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社會的叛亂是果,而不是源,源在於政府和個人濫用政府的公共權力,"不論什麼人,只要以強力破壞法律並以強力為他們的違法行為辯護,就真正是地道的叛亂者。"這種強力,只有政府才有,政府本身才是真正的叛亂者。如果政府守法,公民就會守法,政府與公民就都會安然無恙,同在一個藍天下,過著和諧與快樂的生活。政府守法,是社會和諧之源,穩定之源,繁榮之源。

    洛克悟透了人性,他知道,在這個社會里,總有萬般不如意,這種萬般不如意總會激發人們離開地平線的理想。這種理想,看起來誘人,聽起來偉大,真正要實施起來,遠不是那麼回事。在海市蜃樓的邊上,就是人類的萬丈深淵,進入海市蜃樓,就進入了地獄之門。

    人性具有墮落的傾向,人性也有昇華的本能。思想家的目的,就是要給人一條線,線的這頭牽著人性的墮落,線的那頭牽著人性的昇華。這條線會讓人腳踏實地實地行進,恪守人的生命、財產、自由的底線,一步一步行進。

    洛克做到了,因此他也永垂不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正經的幽默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