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守夜也稱為守靈。古人認為人死後三天內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靈堂內,等他的靈魂歸來。每夜都有親友伴守,直到遺體大殮入棺為止。演變到現在,守靈便是親人們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發緬懷之情。而守靈也是我們對孝的表達,孝子見親死,多不信親人逝去,悲痛之下哪裡睡得著?心中懷念親人,在守夜中燒紙將心中思念一句句說給親人聽,這是人之常情。從死人的角度來看,我們道教認為人出生後就入當地陰司,所以道教法事和民間算命都講究祖籍和出生地,人死後都一開始三魂未離,七魄不散,雖未如輪迴,但當地陰司已知,此時給亡人守夜燒紙,也是在幫亡者積累陰間福德,對亡者好處很大。當然在今天很多人沒條件守夜,但家人聚集在一起,給亡者燒紙錢,為亡者積累陰間福資這些皆可就地來做,不一定非要擺靈堂耗費眾多!畢竟老祖宗提倡的是厚養薄葬,生前做到對老人盡孝,讓老人安享晚年而走便是最大的面子!守靈是一種民間的習俗,守在靈床,靈柩或靈位旁。守靈也稱為守夜。古人認為人死後三天內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靈堂內,等他的靈魂歸來。每夜都有親友伴守,直到遺體大殮入棺為止。演變到現在,守靈便是親人們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發緬懷之情。然後,它是活著的人對去世的親人的一種紀念。因為活著的人認為,他的親人雖然死了,但是靈魂還留在人間,沒有去陰間(陰間就是我們中國的天堂,人死了以後都會去那裡。)。靈魂也很留戀他那些活著的親人哪,它也不願意一個人孤零零地去陰間那麼遠的地方,所以它會在去陰間之前,回到原來的家裡看一看。活著的人害怕靈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會點一盞燈,放在去世的人的屍體旁邊(接下來解釋古代的人會把去世的親人的屍體放在家裡的客廳裡,而不是殯儀館的停屍房;還有古代人點油燈,而不是電燈的問題)。活著的人害怕燈熄滅了,而使去世的親人找不到家,於是他們就徹夜坐在停放屍體的房間,保證那盞指路燈是一直燃燒的。故曰“守靈”。而且不讓貓進來還因為貓是一種雜食動物,它們會吃死人的屍體,是一種看著可能很可愛小巧,但是幾乎什麼都吃的動物,必須要保護好遺體,貓一定要禁止入內。守靈基本上以三天為限,有在住宅內的靈棚、靈堂內守靈的,也有在殯儀館內租禮廳守夜的。在郊縣現在還有“擱三朝”之舉。《禮記問喪》中有“三日而後殮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已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決斷,以三日為之禮制也”。所以守靈三夜,並不完全出於迷信,而是三天的時間,準備工作都全了,遠方的親戚、朋友也能趕到,足以盡人情。河南南陽的解釋是這樣的。老人勞累一生,撫養兒女長大成人,自己含辛茹苦負重去世,捨不得自己的兒女,會留戀不走,在入土安葬之前,會把自己所有的親人都看一遍,才留戀不捨去陰曹地府報道,經過奈何橋,喝了孟婆湯,此生的所有牽掛,留戀,兒女情長,嬌妻美子,未經事業,都全部忘卻,此生與他無關,重新投胎做人。猛然從人變成魂靈,靈魂感到驚恐,開始會不承認自己死去,對陰曹地府感到害怕,親人們都在他的周圍,安慰他,鼓勵他,說好話,讓來領路的鬼知道他是好人,不受虐待,去投胎做人。我們南陽附近的十堰市,守靈夜打袋屍,一個人領唱,一群人圍著棺材轉圈,唱的就是安魂曲,安慰死者,不要害怕,一生未做壞事,陰曹地府不會受虐待,兒女都很好,不要牽掛,安心離去,唱到最後一個晚上,領著所有孝子到十字路口轉一圈,算是正式送走死者的靈魂。第二天就可以入土安葬了。還有一個說法是,守靈是為了給死者最後一個機會,如果老天爺不收留他,會把他送回來,重新復活,如果家人在身邊,就可以協助他出棺材。我們這兒有一個女人難產,大出血死去,躺在棺材兩天兩夜,敲棺材,守靈的人急忙把棺材開啟,她復活了。自訴有人給她一籃子花兒,讓她賣花兒,烈日炎炎,汗如雨下,一朵花都沒有賣出去,走來一個人,原來是她幼年喪父的父親,父親問她怎麼在這兒,她說她不知道,父親讓她轉過身,她感覺後背被猛推一掌,然後就活了過來,才知道已經死了兩天。這樣的故事很多,聊齋志異上面都有記述。人去世後為什麼要守屍?對這個問題我請教了幾位專為死人做法事的法師,他們也說不出個子醜寅卯。只能用一些我們根本看不到,摸不著的靈啊魂啊,天堂地獄之類的來講解。根據我個人觀點:1,前人興,後人跟。人死後要守屍三天,是前人傳下的風俗,說是人死後其靈魂脫身而去地獄報道,在三天之內靈魂會重新回到屍體身上,所以活著的人要守護好屍體,等待亡人的靈魂迴歸,點上油燈,擺上貢品,目的是讓迴歸的靈魂不要認錯了自已屍身。其實這全是無稽之談。可我們明知是沒有科學依據,又不敢冒險去違背。自覺自願成了唯心論的奴隸。2,守靈是活著的人對死者最後一次的告別儀式,並非是等待什麼亡魂迴歸。人一旦去世,就意味著死者將在人世間徹底消失,為了讓死者多在人間停留,才有守屍之說。守多少天,大都以法師說了算,如果祥細觀察不難發現,在炎熱的夏天不超過三天,在寒冷的冬季可以5一7天,這哪是等待亡靈迴歸,純粹是根據屍體變化決定。如果說人死後不守屍會出意外,那有的人死亡後屍體都沒找到,又出過什麼怪異現象呢?3,在生不供養,死後枉燒香。很多人生前似仇人,死後擺出各式各樣的祭奠儀式,其用意還不是讓活人觀賞,在群眾面前留下好口碑。你燒再多的紙錢,看到死者收了嗎?哭得死去活來,死者安慰你了嗎?你把死者的墳墓修成了別墅,看到他住在別墅裡很開心嗎?有的更奇葩,還要為死者配陰婚。有這些錢,在死者生前多多關照,就問心無愧了。4,人死如泥。人去世後,與自然界中所有動物沒區別,把他的肉拚來回鍋以好,做成紅燒排骨以好,都影響不了你的生活。水滸傳裡的孫二孃,把人肉做成包子不以賣成錢了嗎。那些犯罪分子殺人碎屍,不靠公安機關偵破,有幾個是被愛害者的冤魂報仇雪恨的。所以人去世後,給死者守屍是對死者離開人世的最後一次告別儀式。凡是傳說和聽說都是蒙人的。我們當地的守靈就是在家中騰出房間,按靈堂的要求佈置,親友和子女日夜守候在靈堂,接待前來弔喪的親朋好友。來人弔唁,守靈的子女需要謝禮,需要陪著來人哭吊。另外還有專人負責安排記錄,準備一應物品和應急藥品(以防止有人情緒激動出現問題)。此外,還會指派專人注意用電,用火安全。
人死後守夜也稱為守靈。古人認為人死後三天內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靈堂內,等他的靈魂歸來。每夜都有親友伴守,直到遺體大殮入棺為止。演變到現在,守靈便是親人們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發緬懷之情。而守靈也是我們對孝的表達,孝子見親死,多不信親人逝去,悲痛之下哪裡睡得著?心中懷念親人,在守夜中燒紙將心中思念一句句說給親人聽,這是人之常情。從死人的角度來看,我們道教認為人出生後就入當地陰司,所以道教法事和民間算命都講究祖籍和出生地,人死後都一開始三魂未離,七魄不散,雖未如輪迴,但當地陰司已知,此時給亡人守夜燒紙,也是在幫亡者積累陰間福德,對亡者好處很大。當然在今天很多人沒條件守夜,但家人聚集在一起,給亡者燒紙錢,為亡者積累陰間福資這些皆可就地來做,不一定非要擺靈堂耗費眾多!畢竟老祖宗提倡的是厚養薄葬,生前做到對老人盡孝,讓老人安享晚年而走便是最大的面子!守靈是一種民間的習俗,守在靈床,靈柩或靈位旁。守靈也稱為守夜。古人認為人死後三天內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靈堂內,等他的靈魂歸來。每夜都有親友伴守,直到遺體大殮入棺為止。演變到現在,守靈便是親人們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發緬懷之情。然後,它是活著的人對去世的親人的一種紀念。因為活著的人認為,他的親人雖然死了,但是靈魂還留在人間,沒有去陰間(陰間就是我們中國的天堂,人死了以後都會去那裡。)。靈魂也很留戀他那些活著的親人哪,它也不願意一個人孤零零地去陰間那麼遠的地方,所以它會在去陰間之前,回到原來的家裡看一看。活著的人害怕靈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會點一盞燈,放在去世的人的屍體旁邊(接下來解釋古代的人會把去世的親人的屍體放在家裡的客廳裡,而不是殯儀館的停屍房;還有古代人點油燈,而不是電燈的問題)。活著的人害怕燈熄滅了,而使去世的親人找不到家,於是他們就徹夜坐在停放屍體的房間,保證那盞指路燈是一直燃燒的。故曰“守靈”。而且不讓貓進來還因為貓是一種雜食動物,它們會吃死人的屍體,是一種看著可能很可愛小巧,但是幾乎什麼都吃的動物,必須要保護好遺體,貓一定要禁止入內。守靈基本上以三天為限,有在住宅內的靈棚、靈堂內守靈的,也有在殯儀館內租禮廳守夜的。在郊縣現在還有“擱三朝”之舉。《禮記問喪》中有“三日而後殮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已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決斷,以三日為之禮制也”。所以守靈三夜,並不完全出於迷信,而是三天的時間,準備工作都全了,遠方的親戚、朋友也能趕到,足以盡人情。河南南陽的解釋是這樣的。老人勞累一生,撫養兒女長大成人,自己含辛茹苦負重去世,捨不得自己的兒女,會留戀不走,在入土安葬之前,會把自己所有的親人都看一遍,才留戀不捨去陰曹地府報道,經過奈何橋,喝了孟婆湯,此生的所有牽掛,留戀,兒女情長,嬌妻美子,未經事業,都全部忘卻,此生與他無關,重新投胎做人。猛然從人變成魂靈,靈魂感到驚恐,開始會不承認自己死去,對陰曹地府感到害怕,親人們都在他的周圍,安慰他,鼓勵他,說好話,讓來領路的鬼知道他是好人,不受虐待,去投胎做人。我們南陽附近的十堰市,守靈夜打袋屍,一個人領唱,一群人圍著棺材轉圈,唱的就是安魂曲,安慰死者,不要害怕,一生未做壞事,陰曹地府不會受虐待,兒女都很好,不要牽掛,安心離去,唱到最後一個晚上,領著所有孝子到十字路口轉一圈,算是正式送走死者的靈魂。第二天就可以入土安葬了。還有一個說法是,守靈是為了給死者最後一個機會,如果老天爺不收留他,會把他送回來,重新復活,如果家人在身邊,就可以協助他出棺材。我們這兒有一個女人難產,大出血死去,躺在棺材兩天兩夜,敲棺材,守靈的人急忙把棺材開啟,她復活了。自訴有人給她一籃子花兒,讓她賣花兒,烈日炎炎,汗如雨下,一朵花都沒有賣出去,走來一個人,原來是她幼年喪父的父親,父親問她怎麼在這兒,她說她不知道,父親讓她轉過身,她感覺後背被猛推一掌,然後就活了過來,才知道已經死了兩天。這樣的故事很多,聊齋志異上面都有記述。人去世後為什麼要守屍?對這個問題我請教了幾位專為死人做法事的法師,他們也說不出個子醜寅卯。只能用一些我們根本看不到,摸不著的靈啊魂啊,天堂地獄之類的來講解。根據我個人觀點:1,前人興,後人跟。人死後要守屍三天,是前人傳下的風俗,說是人死後其靈魂脫身而去地獄報道,在三天之內靈魂會重新回到屍體身上,所以活著的人要守護好屍體,等待亡人的靈魂迴歸,點上油燈,擺上貢品,目的是讓迴歸的靈魂不要認錯了自已屍身。其實這全是無稽之談。可我們明知是沒有科學依據,又不敢冒險去違背。自覺自願成了唯心論的奴隸。2,守靈是活著的人對死者最後一次的告別儀式,並非是等待什麼亡魂迴歸。人一旦去世,就意味著死者將在人世間徹底消失,為了讓死者多在人間停留,才有守屍之說。守多少天,大都以法師說了算,如果祥細觀察不難發現,在炎熱的夏天不超過三天,在寒冷的冬季可以5一7天,這哪是等待亡靈迴歸,純粹是根據屍體變化決定。如果說人死後不守屍會出意外,那有的人死亡後屍體都沒找到,又出過什麼怪異現象呢?3,在生不供養,死後枉燒香。很多人生前似仇人,死後擺出各式各樣的祭奠儀式,其用意還不是讓活人觀賞,在群眾面前留下好口碑。你燒再多的紙錢,看到死者收了嗎?哭得死去活來,死者安慰你了嗎?你把死者的墳墓修成了別墅,看到他住在別墅裡很開心嗎?有的更奇葩,還要為死者配陰婚。有這些錢,在死者生前多多關照,就問心無愧了。4,人死如泥。人去世後,與自然界中所有動物沒區別,把他的肉拚來回鍋以好,做成紅燒排骨以好,都影響不了你的生活。水滸傳裡的孫二孃,把人肉做成包子不以賣成錢了嗎。那些犯罪分子殺人碎屍,不靠公安機關偵破,有幾個是被愛害者的冤魂報仇雪恨的。所以人去世後,給死者守屍是對死者離開人世的最後一次告別儀式。凡是傳說和聽說都是蒙人的。我們當地的守靈就是在家中騰出房間,按靈堂的要求佈置,親友和子女日夜守候在靈堂,接待前來弔喪的親朋好友。來人弔唁,守靈的子女需要謝禮,需要陪著來人哭吊。另外還有專人負責安排記錄,準備一應物品和應急藥品(以防止有人情緒激動出現問題)。此外,還會指派專人注意用電,用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