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重點:相愛難!儘可能忽略相處容易中的 容易 。這是立論的基礎。(因為這個辯題雙方都需要抓對自己有利的重點,我方的是“相愛難”,對方的“相處難”,交鋒的過程中如果一直在討論相愛難不難,則是我方有利的,因為邏輯上或者潛意識裡,大家都認為相愛是很難的。同樣的,如果討論的是相處難不難,即便我方這方面的觀點很能站住腳,但如果對方找的角度能夠使人信服,那比賽結果依舊掌握在對方手裡,總之就是儘量少給對方發揮的空間。)下面是論點或者說論證方法。
第一,把相處的定義擴大(這樣才顯得容易,但是辯論中不要糾結是否容易)。定義為和任何人相處而不是僅僅是伴侶之間的相處。甚至可以是和事物,動物相處。同時最好給相處也有一個定義:人與人之間,生活在一個圈子裡,就算是相處。做到和睦就算是很不錯的相處…(或者更恰當的定義,同時做到不讓對方太好針對,也不至於讓別人一聽就覺得強詞奪理。)那麼,有論點一人的一生會遇到約2920萬人,相愛的那個是2920萬分之一,還不一定找得到真愛。而相處,人生下來就要和父母親人相處和鄰居同學相處。沒有一個人能夠獨立與社會不與任何人相處。由此可見,哪個難?
第二,把相愛的定義縮小。其實它本身的定義就很小了,相愛,那麼一定是有真感情,換句話說就是一定得是真愛吧?於是,論點二不是隻要互相喜歡就是相愛,相愛是那種海枯石爛天荒地老,願意為對方付出生命,甚至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感情才是相愛。是情人眼裡出西施,是你說什麼都對…這種才是相愛,能到這種程度,那得有多難?
第三,給相愛和相處分等級。相處是任意兩個自然人都可以發生或者說是任何人都必須經歷的過程。甚至,人和事物動物,大自然,環境…某種情況下也要相處。而相愛,則是經過兩個人相處,感情昇華出來的一種難得的狀態。所以相愛的層級應該是在相處之上的。由此可見,哪個難?那麼,論點三相愛是一種更高需求層次的相處狀態。相愛是相處中的一個小分支。光從範圍上來說,相愛難顯而易見。
第四,簡化,就拿愛情說事相處只需要彼此不討厭,不討厭一個人不難吧?相愛則需要彼此之間有真正的愛情吧?談戀愛的過程大致分為不討厭——有好感——喜歡——真愛,應該合理吧?哪個難不一目瞭然嗎?所以,論點四與人相處只需要你不討厭甚至有點討厭也沒關係的相處。而相愛也許需要經歷過兩個人的相識,相知,相處,最後才能到相愛。相處只是過程,相愛才是終極狀態和目標。是否也證明了相愛比相處難?
ps既然是辯論賽,說一點辯論賽相關的題外話。看題目其實題主一方是很有優勢的,因為按照大眾(好吧我代表不了大眾)來說,相愛肯定比相處難很多。但是對手其實也沒有那麼難辯,他們只需要抓住相處也並不容易這個點就行了。畢竟有多少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敗給了生活中的各種小矛盾啊……所以如何提防這一點也很重要,但是始終堅信,如果真相愛,那麼任何問題都不是問題。相處不容易?那是因為他們不相愛!辯論中不要糾結相處是否容易,把話鋒和矛盾點始終圍繞在相愛,應該贏面會較大一些。祝好運,祝享受辯論的快樂。
…才發現是好多年前的題目。
辯論賽本身就是透過自己的觀點來說服評委和觀眾嘛。那就要考慮大家先入為主的觀念,暫且先不對比相愛和相處,大家的觀念裡,肯定是相愛是不容易的,歌都唱了相愛沒有那麼容易每個人都有他的脾氣嘛對吧。如果你把辯論的交鋒點都放在相愛難的話你很難說服別人,相愛不難,因為這是一個不符合邏輯的事情,對吧?所以這一個點其實是對他們有利的,必須避免在這個點交鋒,所以即使辯論過程中,他一直在強調相愛難,你也不要理他,你一定要把交鋒的點放在相處難。這是辯論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你的邏輯就在相處難上。(每個人都有他的脾氣這句話其實也體現了相處難)
1.很多相愛的人沒有走到最後,是因為不懂得相處,相處太難。
其實在大體上兩個人戀愛,都是相愛才會走到一起的,至少都是對對方有好感的。所以在一起的一對情侶,或多或少,不管誰多一些誰少一些這不重要,但至少他們一定是相愛的。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會說初戀往往走不到最後,為什麼會說愛一個人好難?就是因為相處是朝朝暮暮的,不懂得相處,所以難。也許你會說有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你看,古人都知道,相愛不用經常在一起。那豈不是更顯得相愛比相處容易了嗎?相愛不需要相處,相處的好的前提一定是他們相愛,哪個難呢?
2.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相愛確實不容易,但是我們請不要把相愛拔高到山無稜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程度,沒有那麼誇張和悲壯。現實中我們其實對另一半的要求或者審美是有一個大致框架和要求的。而符合這個框架的人其實不是一個兩個,而是那麼一群人。這個人群絕對不少,只是你們還有沒遇見。如果你們遇見了,機緣巧合下認識了,順其自然地你們就相愛了。但是這個時候的難題出現了,因為你們需要學會相處,而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情侶停都在相處上,沒有然後了。所以,彼此相愛,能讓你挑選出那些有可能的N,而只有相處,才能從那N中,篩選出真正值得的一,這就是那叫做"真愛"的N分之一。相處,是相愛之後的進階條件,顯然相處更難。
就詳細說這兩點吧。3.其實可以說一些相處之中的難,煽點情容易引起共鳴。不過你是三辯的話好像就是互相問問題吧。你只需要立住前面兩天論點,不要被帶到對方討論“相愛難”的交鋒裡,邏輯自洽是足夠應付的。三辯的作用是對方一辯立論的時候抓住漏洞言簡意賅的打擊,二辯交鋒的時候把己方二辯出現的失誤和漏洞或者沒有回答的問題補上,就可以了。加油
新學期伊始,感覺這個辯題又開始有熱度了。
再簡單補充兩句,其實這個持方的關鍵點就在於一個:相處,無關於好壞都是相處,你和親人朋友同學同事等等,接觸得多就是相處。而相愛也不是,相愛一定是某兩個人對彼此的心意達到一種契合,一定是超脫與相處之上的一種人際關係甚至是親密關係,站住這一點基本立論是肯定能夠立住的。
至於如何去詮釋如何去烘托差別,就是賽場上的發揮了。
先抓重點:相愛難!儘可能忽略相處容易中的 容易 。這是立論的基礎。(因為這個辯題雙方都需要抓對自己有利的重點,我方的是“相愛難”,對方的“相處難”,交鋒的過程中如果一直在討論相愛難不難,則是我方有利的,因為邏輯上或者潛意識裡,大家都認為相愛是很難的。同樣的,如果討論的是相處難不難,即便我方這方面的觀點很能站住腳,但如果對方找的角度能夠使人信服,那比賽結果依舊掌握在對方手裡,總之就是儘量少給對方發揮的空間。)下面是論點或者說論證方法。
第一,把相處的定義擴大(這樣才顯得容易,但是辯論中不要糾結是否容易)。定義為和任何人相處而不是僅僅是伴侶之間的相處。甚至可以是和事物,動物相處。同時最好給相處也有一個定義:人與人之間,生活在一個圈子裡,就算是相處。做到和睦就算是很不錯的相處…(或者更恰當的定義,同時做到不讓對方太好針對,也不至於讓別人一聽就覺得強詞奪理。)那麼,有論點一人的一生會遇到約2920萬人,相愛的那個是2920萬分之一,還不一定找得到真愛。而相處,人生下來就要和父母親人相處和鄰居同學相處。沒有一個人能夠獨立與社會不與任何人相處。由此可見,哪個難?
第二,把相愛的定義縮小。其實它本身的定義就很小了,相愛,那麼一定是有真感情,換句話說就是一定得是真愛吧?於是,論點二不是隻要互相喜歡就是相愛,相愛是那種海枯石爛天荒地老,願意為對方付出生命,甚至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感情才是相愛。是情人眼裡出西施,是你說什麼都對…這種才是相愛,能到這種程度,那得有多難?
第三,給相愛和相處分等級。相處是任意兩個自然人都可以發生或者說是任何人都必須經歷的過程。甚至,人和事物動物,大自然,環境…某種情況下也要相處。而相愛,則是經過兩個人相處,感情昇華出來的一種難得的狀態。所以相愛的層級應該是在相處之上的。由此可見,哪個難?那麼,論點三相愛是一種更高需求層次的相處狀態。相愛是相處中的一個小分支。光從範圍上來說,相愛難顯而易見。
第四,簡化,就拿愛情說事相處只需要彼此不討厭,不討厭一個人不難吧?相愛則需要彼此之間有真正的愛情吧?談戀愛的過程大致分為不討厭——有好感——喜歡——真愛,應該合理吧?哪個難不一目瞭然嗎?所以,論點四與人相處只需要你不討厭甚至有點討厭也沒關係的相處。而相愛也許需要經歷過兩個人的相識,相知,相處,最後才能到相愛。相處只是過程,相愛才是終極狀態和目標。是否也證明了相愛比相處難?
ps既然是辯論賽,說一點辯論賽相關的題外話。看題目其實題主一方是很有優勢的,因為按照大眾(好吧我代表不了大眾)來說,相愛肯定比相處難很多。但是對手其實也沒有那麼難辯,他們只需要抓住相處也並不容易這個點就行了。畢竟有多少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敗給了生活中的各種小矛盾啊……所以如何提防這一點也很重要,但是始終堅信,如果真相愛,那麼任何問題都不是問題。相處不容易?那是因為他們不相愛!辯論中不要糾結相處是否容易,把話鋒和矛盾點始終圍繞在相愛,應該贏面會較大一些。祝好運,祝享受辯論的快樂。
…才發現是好多年前的題目。
辯論賽本身就是透過自己的觀點來說服評委和觀眾嘛。那就要考慮大家先入為主的觀念,暫且先不對比相愛和相處,大家的觀念裡,肯定是相愛是不容易的,歌都唱了相愛沒有那麼容易每個人都有他的脾氣嘛對吧。如果你把辯論的交鋒點都放在相愛難的話你很難說服別人,相愛不難,因為這是一個不符合邏輯的事情,對吧?所以這一個點其實是對他們有利的,必須避免在這個點交鋒,所以即使辯論過程中,他一直在強調相愛難,你也不要理他,你一定要把交鋒的點放在相處難。這是辯論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你的邏輯就在相處難上。(每個人都有他的脾氣這句話其實也體現了相處難)
1.很多相愛的人沒有走到最後,是因為不懂得相處,相處太難。
其實在大體上兩個人戀愛,都是相愛才會走到一起的,至少都是對對方有好感的。所以在一起的一對情侶,或多或少,不管誰多一些誰少一些這不重要,但至少他們一定是相愛的。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會說初戀往往走不到最後,為什麼會說愛一個人好難?就是因為相處是朝朝暮暮的,不懂得相處,所以難。也許你會說有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你看,古人都知道,相愛不用經常在一起。那豈不是更顯得相愛比相處容易了嗎?相愛不需要相處,相處的好的前提一定是他們相愛,哪個難呢?
2.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相愛確實不容易,但是我們請不要把相愛拔高到山無稜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程度,沒有那麼誇張和悲壯。現實中我們其實對另一半的要求或者審美是有一個大致框架和要求的。而符合這個框架的人其實不是一個兩個,而是那麼一群人。這個人群絕對不少,只是你們還有沒遇見。如果你們遇見了,機緣巧合下認識了,順其自然地你們就相愛了。但是這個時候的難題出現了,因為你們需要學會相處,而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情侶停都在相處上,沒有然後了。所以,彼此相愛,能讓你挑選出那些有可能的N,而只有相處,才能從那N中,篩選出真正值得的一,這就是那叫做"真愛"的N分之一。相處,是相愛之後的進階條件,顯然相處更難。
就詳細說這兩點吧。3.其實可以說一些相處之中的難,煽點情容易引起共鳴。不過你是三辯的話好像就是互相問問題吧。你只需要立住前面兩天論點,不要被帶到對方討論“相愛難”的交鋒裡,邏輯自洽是足夠應付的。三辯的作用是對方一辯立論的時候抓住漏洞言簡意賅的打擊,二辯交鋒的時候把己方二辯出現的失誤和漏洞或者沒有回答的問題補上,就可以了。加油
新學期伊始,感覺這個辯題又開始有熱度了。
再簡單補充兩句,其實這個持方的關鍵點就在於一個:相處,無關於好壞都是相處,你和親人朋友同學同事等等,接觸得多就是相處。而相愛也不是,相愛一定是某兩個人對彼此的心意達到一種契合,一定是超脫與相處之上的一種人際關係甚至是親密關係,站住這一點基本立論是肯定能夠立住的。
至於如何去詮釋如何去烘托差別,就是賽場上的發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