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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棒槌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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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53503028561
謝邀,這個問題說難也不難了。在飯桌上醉酒了,就是說不止二個人在場了,證人就有了啊。在說了能打借條的話說明這個人條理清析,起碼知道打借條,並寫好。當然了不排除,直接把人灌醉在寫好一個借條,拿你的手按指紋。但是這麼最後要有轉帳記錄,要不有現金在了。所以說醉酒打的借條是有法律效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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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綜合考慮。作為一個成年人,應當明知喝醉酒後有可能產生神智不清的後果,所以在此時不宜在自己神志不清時談論一些法律問題,或者簽署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如果在此期間簽署協議,作為醉酒一方應當為自己的行為後果承擔責任。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醉酒所導致的神志不清與一般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產生的神志不清是不一樣的。因為前者是因自己的過錯而導致的醉酒,所以此時在追究責任上應當考慮醉酒人的過錯情節,而不會被一概認定為醉酒時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
所以醉酒時所簽署的法律檔案,並不一定會被全部認定為無效。除非醉酒人能夠舉證證明當時是被別人故意灌醉,或者在醉酒的狀態下被別人欺詐威逼所簽下的協議,否則應當對自己的簽署協議後果負責。
其實這個與酒後駕車是同一個道理。當喝醉酒後再開車時,由於酒精的作用會導致駕駛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車輛,而導致將別人撞傷或者發生其他交通事故。那麼此時你能跟交警說,我是醉酒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而不承擔酒後駕車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嗎?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那麼醉酒所簽署的法律檔案依然是一個道理,因為雖然醉酒之後人的神志確實自己無法控制,但是你可以選擇不喝酒,因為你在喝酒之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既然你無法控制自己的酒量和喝酒的慾望,那麼你就應當對此所產生的後果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關於這個問題,這裡簡單說明一下個人看法。
在中國酒桌,正是華人“人情遊戲”的最佳實踐場所。而酒,恰是這場人情遊戲的主要道具。在場的所有人,透過手中的這杯酒,完成中國的人情往來。
喝醉了打的借條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根據《合同法》來說,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而產生的約束,那麼根據中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如果要有效應該具備這些條件:
第一、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一要求當事人能夠了解合同的狀況和法律效果,對保護其合法權益和減少糾紛是具有實際意義的。
第二、不可以違反法律或者社會的公共利益,根據《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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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酒醉時人大腦不清醒,不能認識到自己簽訂合同的行為造成的可能後果,也不清楚該行為的意義。因此,酒醉時簽訂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醉酒時打的借條有效嗎
合同只有在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的條件時才具有法律效力。
酒醉時簽訂的合同在有效合同的其它三個條件上都沒什麼問題,但是在意思表示上顯然是不真實的。因此,酒醉時簽訂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如果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人在醉酒的狀態下有真實的意思的行為,並且在後續的行為中繼續履行了借款合同則合同是成立有效的,如果在醉酒下意思混沌簽了借款合同,在實際履行中並無履行意思的,則屬於意思表示瑕疵,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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